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实体融资探析

2020-11-28 07:21李慧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融资

摘      要:本文以网络借贷和众筹平台两类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切入点,选取平台开展网络贷款和众筹案例为对象分析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实体融资状况,总结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实体融资的不足,最后提出建议。文中所选取平台名称分别用“XX网贷平台”和“YY众筹平台”替代。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小微实体;融资

基金项目: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资金循环视角下银行“批发——零售”贷款业务支持中小实体路径研究(编号:2021-ZDJH-353)

一、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融资现状

(一)网络借贷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状况

1.网贷平台融资基本情况

近年来,已经有很多中小企业和创业主体通过网络贷款平台成功筹得所需资金。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全国网贷平台上线数量累计达6606家,累计成交额约8.95万亿元。停业及转型3345家,正常营业330家。

2.XX网贷平台典型案例

选取XX借贷平台网金融服务平台,介绍小微企业通过网贷款平台融资过程。

本案例名称:房产抵押小额短期网络贷款。借款人:××,借款额:24万元;期限:1个月;还款方式:每月还息到期还本。年化利率:13%,贷款起息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还款日:2018年5月1日。详情如表2。

(二)众筹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过程

1.众筹模式下融资简介——以YY众筹平台为例

本文主要以YYY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对象。该平台众筹模式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自2015年10月起至今,该众筹平台共同发布的项目筹资的股权融资申请共3000多项所属行业包括:IT互联网、农林牧渔、房地产、餐饮休闲娱乐、建筑建材等行业。其中融资金额在50万以内的项目个数为1696个,筹资项目股权出让比例在50%以下的有1069项。而且大部分筹资项目发展阶段处于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处在这三个阶段的企业个数为2171个,占所有筹资项目的88%。

2.YY众筹模式下股权融资案例

该案例名称:某培训机构股权融资。融资人:某培训机构。所属行业:教育培训体育。资金需求:50万元,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成功融资金额:50万元。融资历时:340天,资金最短推出年限:1年。股权出让比例:资金方占股比例:10-20%。项目驻YY平台时间:2015年12月25日。成功融资时间:2016年12月1日。项目融资详情如表3。

二、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不足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问题

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措施有限,处于一个边缘化状态,一些平台没有资金保障措施、没有严格的资质证明、以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吸引社会投资者,通过一定时间平台开放再关闭,给投资者带来资金损失,影响正常金融秩序,也降低了小微企业通过正规金融平台融资成功率。根据网贷之家数据: 2018年12月2700家,2019年12月2913家,转型及停业平台累计3339家,正常运营从2017年12月的2409家下降到2019年12月的344家。主要类型:停业、提现困难、跑路等。经过对比分析这些问题平台大多具备以下情况:第一,托管方式上无专业机构托管;第二,担保方式上,未设立担保机构,未制定风险准备及风险处置机制;第三,较高的利息率标价及诱惑,平均不低于15%,甚至有月利率在30%以上。

(二)小微企业自身的问题

一方面,有些小微企业为了能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获得可用资金,往往会出现虚报、瞒报自身财务、规模、业务情况等信息,有些筹资企业通过过度的虚报项目前景、财务状况,引起一些投资人的青睐,最后导致投资人面临的较高的资金安全风险。

另一方面,一些小微企业则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填报筹资需求内容时,项目描述的内容不详细,得不到审核平台和投资人的注意,失去了获取资金的机会。例如河南贷款网上所登记的信息有很多借款需求项目,没有项目背景和前景介绍,资金用途很简短,几乎没有关于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和还款保障之类的信息。以致投资人和融资平台都不会关注,导致借款信息一直处于“等待中”的状态。

(三)投资人的洗钱风险问题

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对投资人身份信息认证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很难识凭借网上登记、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客户提供的职业、工作收入等信息,借贷网站无法具体核实,再加上很多个体经营者和其他小微企业分散、不成规模、各种制度不健全的特性,洗钱者可以冒用筹资人或筹资企业身份资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如同时注册为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贷款竞标,将非法所得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放款获取本息,实现黑色资金变成绿色资金。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很多网贷平台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筹资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工作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或个人账户紧张流水等,则就存在较大的身份冒用,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等风险。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推动小微企業融资良性制度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

一方面,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制,加强对网络贷款、网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宏观上完善法规,细节上精准到电子签名、个人信息、资质证书等的审核。

另一方面,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内门槛规范,建立国家层面的标准,利用大数据金融、金融科技等先进互联网技术对借款人、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行为进行筛选评估,对借款人而言从身份验证、客户识别、融资后跟踪建立风控机制,对互联网平台而言利用大数据对其业务开拓,营运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建立从宏观到行业、机构的层层对应的规范机制。

(二)建立健全全国系统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用管理

1.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机制的建立

除了从法律层面加强管理之外,还需要建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征信平台和信用评级体系。首先,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设立,需要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核,主要审核要素包括:平台组织及设立性质、注册资金、财务情况、平台设立资质、业务技术条件等,对出资人、股东、管理者等利益相关主题建立信用数据库。其次,需要寻找第三方专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人进行存管合作。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必须有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2.筹资人信用机制的建立

第一,互联网金融平台实行会员实名认证制,详细登记借款人的基本信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调查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企业的经营业绩、信用情况等对借款人划分信用等级并对借贷额借贷期限借贷利率等给予限定,防范个人信用风险给平台和投资者带来潜在的损失。

第二,平台主要对筹资人使用资金的目的有无违法记录等展开调查,结合筹资前对筹资人的信用调查得出综合信用报告,再加上资金使用期间筹资人的收入水平是否变化综合评估其还款能力。

第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的跟踪调查,了解筹资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行业状况等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浮动的信用评价等级制度,对违反信用的资金使用者,实行黑名单和曝光制度。

3.投资人信用机制的建立

为防范投资者非法洗钱平台,应建立反洗钱机制,并对出借人的身份资料和借贷资料给予长期保存,对于客户的资金流转和交易过程时刻把控和监督,对发现可以交易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因此完善借贷平台数据统计,增加信息披露,实施现场与非现场的审核制度有助于遏制网络洗钱行为。

(三)制定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的自律准则和业务许可制度

引入行业会员制度,制定关于互联网金融投融资的规则,形成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细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界定互联网金融业的经营范围,设立规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设定网络金融行为的指引性规范和国家标准,甚至可以采用负面清单模型对违规行为进行明确警示,以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对互联网企业的准入实施业务许可证制度。如网贷平台经营许可制度、大数据金融许可证制度、中间业务许可证制度等,规定互联网企业如果要准备介入金融业务,就必须制定更加完善的信息披露规则,对网络技术、金融处理技术、注册资本、网络设备质量标准、业务范围、交易档案保存方式、责任权限界定等予以明确,同时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资本充足率上要满足一定标准要求,确保对客户的信息和隐私予以保密。

参考文献:

[1]柯杰.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9(12):20-21.

[2]鐘妙,谭筱南.小微企业融资与互联网金融的契合性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0):172+176.

作者简介:

李慧(1985-  ),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硕士,郑州财经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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