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峰 郭佳佳 颜桂元
听到这一消息,荣莉急坏了,立即参与寻找。经多方寻找,终于在一公园山顶处找到了杨明,但他一直沉默不言,拒绝回原安置地居住
“杨明的身体现在恢复得怎么样了?”7月14日,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荣莉像往常一样,通过手机视频向福利院工作人员询问。
“他比刚来那阵子开朗多了,与同学们相处融洽,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听完工作人员介绍,荣莉的心放了下来。
在此之前,璧山区检察院以一份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公安、民政部门多次会商,联合出台《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工作办法(试行)》,为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和操作模式。
亲妈养父均在服刑
“你们不能把我收监,收监后,我手臂骨折的儿子就没有人照顾了……”2019年9月23日,一名被收监人员凌河在被执行收监时,告诉检察官荣莉,自己有一个10岁的儿子凌明手臂骨折,现在无人监督和照顾。接到凌河反映的情况下后,荣莉等人立即赶赴医院调查,并分别联系凌河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工作人员、邻居以及办理凌河贩卖毒品案的侦查人员。
调查发现,凌明原名叫作杨明,2010年出生,其父亲已故,其母亲叫杨萍。2017年,杨萍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将杨明送养给凌河,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9年9月23日,杨萍、凌河分别因犯罪被收监执行。
经过多方联系,2019年9月24日,检察官在璧山区福禄镇找到了凌河口中的“儿子”,也即杨明。
孩子虽然找到了,检察官的心却沉重起来。杨明生父已故,生母、“养父”均已在服刑,年仅10岁的他无人监护,何以为家?
“我们不能抛弃任何一个有监护缺失风险的未成年人。” 荣莉等人多次与福禄镇政府沟通协商,推动解决杨明的抚养问题。
2019年9月29日,该院向福禄镇政府正式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在杨萍服刑期间,由福禄镇政府作为临时监护人对杨明进行监护。
“绝不会让杨明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该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杨书记表示,在没有人可以履行对杨明的监护抚养职责时,政府愿意承担临时监护杨明的责任,让他有一个安身之所。
随后,镇政府落实检察建议,安排杨明在镇小学学习。由于其手臂骨折尚未痊愈,该镇还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接送杨明上下学,照顾其生活起居。为了使杨明有一个长期的保障,该镇还为其申请了低保。
“我们要让杨明感觉到自己没有被抛弃,仍然有人关心他、爱护他。”杨书记说。
没人愿意管的孩子
转眼到了2020年3月,杨萍刑满释放。本以为,其会把杨明接回自己身边照顾,但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自己都没有地方住,没有正当收入,不具备抚养条件。杨明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面对检察官和社区工作人员,杨萍如是说。
“可你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在法律上你才是孩子的監护人,有抚养义务,而且孩子也需要母爱啊!”荣莉语重心长地劝解。
杨萍听了之后,陷入久久的沉默,但最终还是说道,“反正我管不了”。
“那孩子的外婆呢?她是什么态度?”荣莉仍不甘心。当荣莉、杨书记等人将杨萍、杨明送到大足区杨萍目前的家里,杨萍的母亲语气坚决地表示:“我只管我女儿,我养她,至于那个娃儿,哪个愿意哪个带走,反正我不得养,也没有能力养。”
杨明成了一名“事实孤儿”。
“她们不养,我们养!绝不能让杨明流落街头。”在返程车上,杨书记坚定地说。
看着一旁沉默不语的杨明,荣莉轻声向杨书记建议:“这孩子特殊的生活经历使得他的性格比较敏感,你们除了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外,还需要经常与他聊聊天,多关心他。”
从大足回来没过多久,杨明依然在福禄镇政府的安排下就近上学。荣莉也一直与镇工作人员、杨明的老师保持着联系。
“检察官,杨明昨天跑出去了一直没回来,我们把他常去的地方找遍了,但都没找到。”今年4月14日,荣莉突然接到镇工作人员电话,称杨明外出未归。
听到这一消息,荣莉急坏了,立即参与寻找。经多方寻找,终于在一公园山顶处找到了杨明,但他一直沉默不言,拒绝回原安置地居住。
“我不想回去,那里没有玩具。”荣莉蹲在杨明身边,轻声细语沟通近两个小时后,杨明终于吐露出了心声。
“现在的地方同龄人少,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建议换一个地方抚养……”发现症结后,荣莉对镇里负责照顾杨明的工作人员建议。
事实孤儿成了“三好学生”
“要用足现在的资源,确保孩子今后的生活得到妥善处置……”杨明的案子让荣莉意识到,对陷入监护缺失困境的未成年人开展救助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4月24日,璧山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法院、民政局等七部门就杨明监护事宜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纪要,决定将杨明转至更适合儿童成长的璧山区社会福利院,并就近入学。
“杨明这孩子很聪明啊!最近还获得了全校‘三好学生呢。”今年5月以来,荣莉两次回访杨明。听到杨明的好消息,荣莉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通过杨明的事件,暴露出了涉罪人员子女存在无人监护这一重要并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在璧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卫红看来,既然发现了案件背后的问题,那就不能只作为个案处理,应当建立长效机制。
为此,7月15日,璧山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推动《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工作办法(试行)》出台。
“父母有罪,孩子无辜。像杨明这样的孩子,我们要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知道即使其父母不负责任,还有国家这棵大树来为他们遮风挡雨,还有很多人在关心着他们。《民法典》的颁布,也让我们在帮助这些孩子的时候,有法可依了。”据孟卫红介绍,《工作办法》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关于“监护”的法律规定相呼应,为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和操作模式。
“建立这项长效机制,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事实孤儿都能够‘幼有所养。而对于那些‘不靠谱的父母,我们也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让他们明白‘爸爸妈妈不仅仅是一声简单的称呼,而是法律所施加的义务,社会所要求承担的责任。”孟卫红表示,针对杨萍拒不履行监护抚养义务,璧山区检察院将支持该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杨萍对杨明的监护抚养权,并考虑向杨萍追索抚养费。(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