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5W模式浅析人工智能对新闻伦理的解构与重构

2020-11-28 20:36:40
科技传播 2020年11期
关键词:伦理公众人工智能

宋 苗

随着人工智能的使用空间不断延伸至新闻领域,新闻业的新闻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大数据分析精准新闻选题,传感器新闻突破时空界限,机器人写作革新新闻时效,算法完成个性化推送,总言之,其对新闻生产、用户系统、互动模式乃至整个新闻生态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重塑。

1 人工智能在新闻业中的应用

1.1 AI赋能:信息采集跨越时空

新闻生产的前提是信息,传感器技术在新闻采集中的应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人力采集在极端天气、极端空间中的局限,在万物互联的时代背景下,传感器技术采集的信息更加泛化,无人机、高清传感摄像头、GPS定位系统都属于传感器的范畴,通过利用传感器采集信息,经由软件汇总分析,最后写出新闻,讲出故事,2014年央视针对春节期间的客运情况,通过搜集在线地图、使用定位系统绘制了动态的民众春节迁徙图。2015年推出“数说命运共同体”系列报道,依靠传感器搜集到的数据图景描述“一带一路”的实际传播效果[1]。可以说,传感器极大扩展了现代新闻的采集方式。

1.2 基于数据分析:扩展新闻报道内容

选题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闻活动的最终效果,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依靠算法和大数据对繁杂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在海量的数据中比对信息,寻找联系,找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价值信息,挖掘新闻话题点,从而扩展新的新闻报道内容,如Newship、Graphext等工具可以通过将机器学习应用于社交媒体数据来查找新闻主题,除此之外,路透社的News Tracer将推特视为其新闻追踪器,其对推特中的推文进行实时分析,识别出相关事件,并进行主体比对,最后根据点击量排列事件的优先级,写出标题和新闻摘要,发布在路透社的全球新闻网上[2]。基于这种智能分析生成的报道热点更具有针对性。

1.3 新闻生产自动化:客观与即时并重

基于人工智能在数据分析上的优势,机器人写作目前更多应用于体育赛事、天气信息、金融信息的编辑报道之中,此类新闻对数据及数据分析整合能力要求较高,有别于社会、政治新闻中更加注重对背景的综合分析解读与人文色彩。腾讯财经推出的“Dreamwriter”、新华社推出的“快笔小新”以及阿里巴巴与第一财经联合推出的“DT稿王”都是人工智能在写作报道方面的现实尝试,其契合了新闻所需要的高时效性,具有信息采集高效化、文稿发布高效化、发布时间全天候的优势。另一方面,智能写作的应用也使记者能够更加专注于核心专业技能以及内容方面。

1.4 智能化推荐:个性与需求的无缝对接

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数据库中的大数据进行模拟演算,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预演,同时,大数据通过搜集到的用户数据,可以分析用户的喜好偏向,个人需求,形成相对的用户画像,从而有针对性地为用户推送个性化的新闻内容,对接用户的个人需求,获得高点击率、高阅读量。同时,这种个性化分发的形式也不再仅限于新闻文本,机器人聊天将新闻变成对话,用户与新闻之间构建起“你问我答”式的互动关系,用户可以就新闻中的人物、事件进行发问从而得到解读,个性化“聊新闻”成为现实[3]。

2 人工智能对新闻伦理的解构——新闻伦理失范

目前,当人工智能逐步渗入新闻生产与传播的各个环节,带来高效生产、精准推送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出一些伦理问题,引发了相关的伦理失范现象。

2.1 主体:技术消解把关权力,算法弱化新闻价值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从业者具有对新闻信息筛查与选择的把关权力,因而也一定程度上设置公众议程,引导着社会舆论,塑造社会价值观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在智媒时代的背景下,技术消解着新闻从业者的把关功能,智能终端的普及与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得人人都手握麦克风,具有发声的权力。同时,记者编辑依靠机器算法将新闻价值规律逐渐转嫁给具有用户属性的个性新闻推荐,使得把关人权力从编辑让位于算法工程师[4],专业把关人功能弱化,加之公众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新闻价值处于失衡的危势。如新浪微博整改前的热搜榜,即基于用户的阅读量、点赞数排列新闻热点,使得娱乐性、猎奇性新闻高居不下,这种完全根据用户注意力的新闻推送模式,会让公众忽视新闻的社会文化价值,智媒时代更加需要把关人对新闻价值的坚守,对公众的良性引导,使新闻价值不沉没于信息洪流之中。

2.2 内容:机械缺乏情感关照,数据左右新闻偏差

在2017年九寨沟地震中,中国地震台网利用机器人写作在25秒内就完成了对这一信息的速报,报道中包含了地震参数、震区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等基础信息,这种及时高效的信息生成是人工智能在新闻界的优势所在,但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尚不具备人类的情感感知力,在新闻写作与报道中,只能程式化的进行,新闻伦理中对人文关怀的内在要求无法得到实现,因而也无法与公众产生内心共鸣。不可否认智能写作给新闻时效带来了革新,但在内容的客观真实方面仍待考究,2014年谷歌“维基百科实时监测机器人”发布NBA球员死亡的失实新闻在推特上被大量转发,2016年美国大选事件,2018年世界杯预测报道等事件均暴露中智能写作精于时效、疏于真相的局限,一旦数据源出现错误或偏差,则极有可能生成错误报道,且其只能与数据进行比对,无法与现实进行比对,核实具有一定困难[5]。

2.3 渠道:平台新闻伦理缺位,利益至上引发风险

社交媒体时代,新闻与信息的界限正逐渐消弭,人成为活跃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点,其中,互联网平台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其为公众提供海量的信息资源,同时为受众提供个性化推送,但其根本上是商业性质的,其行为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利益导向,算法可以针对用户的近期浏览,向用户推送符合其浏览偏好的信息,在商业运作下,这种个性化推送也可以成为平台的商品出售给企业,以提升曝光率,在公众越来越依靠互联网平台获知信息的情况下,缺乏完善的审核机制就可能对用户利益产生威胁,百度的竞价排名便是魏则西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迎合受众推送大量低俗化、庸俗化内容也造成了新闻价值的失衡,如今日头条这类算法新闻客户端以“你关心的就是头条”为口号,忽视了新闻信息的社会责任,最终下架整改,这种回音壁式的信息让公众沉浸在媒介塑造的拟态环境中,失去了对信息价值和主流价值观的考量。互联网平台虽然并不参与内容的直接生产与编辑,但其对内容的处理与传播可以极大的影响社会,其应当承担起一定的伦理主体责任,但目前,对互联网平台的伦理规范稍显缺位,面对一些非法、不当、错位信息,用户的主动举报仍是平台处理的主要途径[6]。

2.4 公众:数据内含侵权风险,算法编织信息茧房

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时,除了会产生大量的用户数据,在一些情况下也将包括姓名、年龄、位置、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交付于平台来换取服务,人工智能在抓取互联网海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之中,也包含了大量用户信息,尽管互联网在获得用户通讯类、摄像头、录音、拍照等权限之前会对用户进行询问提示,但也常常出现“默认勾选”的隐藏指示,用户在获取某些功能或服务的同时,实质上是以个人隐私让渡为代价,这比传统的隐私侵害行为更加隐蔽与难以防范,Facebook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即引爆了公众对于互联网平台的新一轮信任危机。

另一方面,智能新闻以互联网数据为创作基础,未经允许使用这些已有的文章、图片、数据可能会引发著作权问题。

同时,算法新闻将受众偏好的信息与观点源源不断的推向受众,久而久之,受众接触到的信息内容愈来愈局限在已知领域,已有的观点愈来愈得到加强,用户个体置于信息孤岛之上,处于算法编织的信息茧房之中,每个个体的茧房将社会中不同人群加以区隔,各类观点在缺乏互动的情况下走向极端,形成“网络巴尔干化”[7]。对整个社会而言,公众议程难以深入个体生活,个人和集体的脱离也会加速社会黏性的分崩离析。

2.5 社会:算法歧视投射现实,情绪极化造后真相

算法作为一种数理表达,表面上是抛弃了情感倾向,加强了逻辑规律的运作方法,但在本质上,算法是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与编程的,设计人员编程着算法对事物的识别与反应,对数据的取舍与分析,其技术本源是由人类赋予的,因而,算法生成之初也必然包含人的价值判断。其次,算法作为一种人工智能,其在与外界的互动中,具有不断学习不断认识的潜在操作,而原有社会信息中包含的偏见也极易被算法进行搜集模仿,形成公众难以察觉的算法偏见。如亚马逊Rekognition人脸识别工具对深肤色人群识别力低,谷歌图像标注系统曾将黑色人种标记为大猩猩[8],这暴露出来的算法偏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偏见的风险。在涉及公共事务方面,向已有价值判断的用户不断推送相似观点的算法新闻,将社会舆论推向情绪化的边缘,先于司法程序进行“舆论审判”,甚至最终影响司法审判,如王凤雅事件,这种情绪化的舆论给司法的独立性带来极大威胁,同时催生情绪大于真相的后真相新闻,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因而,不受节制的算法新闻极易将受众困于已有情绪之中,客观真实的信息沉没,新闻本身的社会责任难以实现。

3 人工智能对新闻伦理的重构——新闻伦理的回归

在万物互联、智媒时代到来之际,并不能因人工智能在新闻业应用中引发的伦理失范问题而对其进行全盘否定,应主动面对,寻找问题背后的根源,总的来说,人工智能的应用是对现有新闻伦理的考量,应透过伦理失范现象,对当下新闻伦理的主体与内涵不断扩展,使之与现实相适配,通过多方探索,实现新环境下新闻伦理的回归。

3.1 强化主体责任,构建人机协同

在人工智能渗入新闻活动全过程的当下,由机器引起的新闻失范该由谁来负责?人工智能能否成为新闻伦理的责任主体是仍需思考的问题。结合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情况,其整体上仍处于“弱人工智能”时期[9],AI的行为是按照预先编程而进行的机械行为,并不存在自身的主观意图与主观行动,其在实质上是施加了人主观意志的新闻工具,因而,人工智能并不能作为独立主体而承担起相应的伦理责任,新闻从业者应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合理运用智能技术,对传播内容做好把关。另外,算法工程师对于算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其也应在技术构建中思考伦理规范的键入。

在具体新闻活动中,构建起“人机协同”的运作模式,将人与智能进行科学分工与协作,发挥人工智能在搜集数据、分析数据中的高效性,将人力从基础性、重复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更具精力转向对内容真实度的把关、深度的挖掘上来,为社会塑造一个相对客观的信息环境。

3.2 推动技术完善,合理应用智能

隐私侵犯与数据泄露风险是公众对人工智能的应用产生不信任的原因之一,加强技术层面的升级与防范,开发匿名化处理技术以及个人数据保护软件有助于在源头减少隐私争议,目前已有的Do Not Track(Dnt)技术就被谷歌、微软等浏览器应用,用户只要在浏览器中开启这项功能,其网络浏览痕迹、行为数据就不会被追踪记录,从而有效保护用户的上网数据,此外,Duck Duck Go这一新款搜索引擎就被设计为不记录、不追踪用户搜索内容,增强用户隐私保护与信任感[10]。

同时,人工智能在新闻活动的应用中要注意扬长避短,选择合适的应用领域将其优势发挥到最大化,如在金融信息、体育赛事、天气信息这类以实时数据为主体,时效性要求较高,具有一定规律的新闻领域,人工智能可以高效便捷地为公众提供所需信息,而在一些社会新闻、政治新闻领域,往往需要专业人员调动相关的背景要素,加入自身的思考分析,同时关照社会伦理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报道,人工智能自然无法胜任。其次,人工智能所使用的数据源质量将直接影响报道的准确度,因而对于选用的数据源要进行严格把关,首选更加权威、全面的数据,降低新闻失实的风险。

3.3 加强平台把关,完善约束机制

社交媒体时代,互联网平台成为公众获知信息,参与公共事务的一大途径,个性化的新闻推荐应用在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出现过于低俗,丧失新闻社会功能的现象,互联网平台虽然并不直接生产与编辑新闻,但在互联网时代,其承担着日益重要的信息发布与呈现功能,对于社会舆情与价值观的引导起着重要作用,因而,平台应在商业化运作中,在应用智能中保持应有的责任意识,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把握好技术应用的方向,在商业化运作中加入伦理考量,在新闻伦理的框架内对自身行为进行约束。

3.4 提升媒介素养,唤醒理性精神

在信息环境较为复杂的网络平台中,各类信息进入公众视野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不可避免存在着虚假信息、低俗信息、非法信息等不良因素,能否进行甄别与抵制与受众的媒介素养有着很大的关系。当前,越来越多的传播内容来自于UGC,自媒体用户在直播与短视频等领域时常出现伦理失范现象,其也应受新闻伦理规范的约束,形成规则意识。而一般受众的媒介素养也应针对新环境不断补充新内涵,在面对海量信息时,能较为理性的辨别、选择更加权威的信息,对新闻内容保持客观的态度与辩证思维,不盲目跟风站队,保持清醒的头脑。个人在生产、发布信息时,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侵犯他人隐私,不传播谣言信息,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理性思考与发声[11]。此外,应运用多种手段增进公众对于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的认识,包括其运作模式、作用过程,增进公众对于人工智能的了解与接纳,提醒公众对于其产生的一些信息陷阱保持理性警惕,避免掉入机械刺激性快乐的陷阱,丧失了独立思考与思辨的能力。

3.5 健全法律规范,划清伦理责任

对于人工智能在新闻业应用中出现的伦理失范问题,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是一种硬性约束力,确立好责任主体与责任范畴,明确人工智能对用户信息的使用规则,包括对用户数据进行采集时,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同时用户有权随时终止数据抓取与使用,以法规形式保护公民的咨询自决权[12]。针对互联网平台,为其刻画法律红线,完善投诉、举报办法,制定明确的处罚条例来规范其行为。此外,积极纳入人工智能新闻伦理的新主体,算法工程师在开发算法工具时,应在技术框架中加入伦理考量,从技术源头降低失范风险,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2017年发布人工智能设计的伦理准则》白皮书,报告中就加入了工程师群体的伦理设计要求,并期望社会对数据进行谨慎使用,必要的时候严格测试和评估内嵌于系统的伦理原则和运算逻辑。

4 结语

人工智能在新闻业中的应用是社会发展下的必然趋势,其在渗入新闻生产、传播的全过程中悄然影响了新闻从业者的工作结构,受众的信息获知方式,为社会带来了更加智能化、更加便捷的信息交流环境,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其对传统新闻伦理的冲击也亟待社会各方的思考与解决,技术问题不能成为否定技术本身的原因,只有积极完善补充伦理主体,划清主体责任,加强技术自身升级改造同时进行合理应用,重视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才能使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处于和谐境地,重塑新环境下的新闻伦理,用以指导不断发展变革中的新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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