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黑龙江大庆 163000)
2020年6月,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大背景下[1],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积极探索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并在四个总队开展试点。2020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决定在黑龙江、山东、四川、江西四个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试点工作。让从事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旨在探索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在开展辖区熟悉演练和执行勤务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在火灾扑救工作中协助开展火灾调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能力共同提升。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深入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加强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
(2)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颁布和实施。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改。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指出:“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七十条指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国务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城乡建设主官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以上条款的修改,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职责从“应该”变成了“可以”,同时,取消了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罚款、三停及查封的权限,遇到相关问题时需要移交消防救援大队处理,严重加大了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量。
(3)火灾救援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近年来每年约有300多名消防员因火灾救援事故受伤、致残甚至死亡。比较典型的案例有:2014年5月1日,上海市盛华景苑小区24号楼13楼火灾,两名90后消防员携手坠楼牺牲;2015年1月2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头道街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火灾,建筑物坍塌导致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牺牲消防员100余人。这些火灾救援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免有消防救援人员灭火经验少,对现场燃烧物性质、建筑物结构、燃烧类型等预判不准的原因,这也是消防救援人员缺少最基础的防火知识导致的。
(4)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不足。消防执法改革以来,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部分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3人。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培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成立执法档案等各类工作,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1)有助于破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改革转制以来,消防监督岗位人才大量流失,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凸显,消防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员可以参加执法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消防员参与执法,进一步壮大基层执法力量,破解基层人少事多的瓶颈性难题。(2)有助于解决消防救援人员工作量少的难题。从黑龙江省灭火救援情况看,全省160个消防救援站,每天接处警约60余起,有60%以上的消防救援站处于执勤备战状态,通过赋予消防员从事执法工作职能,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的社会治理效能。(3)有助于解决“防”“消”分离的难题。消防指战员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能够增强消防员对辖区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情况的熟悉掌握,解决防灭火业务信息共享不畅的实际问题,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灭火预案,切实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2];消防指战员协助开展火灾调查工作,使消防指战员了解火灾调查的基本方法,能够在到达现场的第一时间内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简单询问火灾当事人,有助于顺利查清火灾原因,同时使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战斗中减少对火灾原因调查有利证据的破坏,做好火灾现场保护;消防指战员协助开展消防宣传,能够利用人多面广、火场经验丰富的优势,更加贴合实际地进行消防宣传,助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4)有助于解决消防员发展空间受限的难题。消防监督执法专业性强,消防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方能从事消防执法工作,这就要求消防员必须加强自我学习,准确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专业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实现由灭火救援专一型人才向防、灭火综合性人才转变,为更好地指挥灭火救援战斗,减少战斗减员奠定理论基础,也为今后个人更好地发展做好知识储备。(5)有助于解决社会面消防安全监管缺位的难题。消防员结合辖区熟悉、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对责任区的居民住宅区、社会单位开展防火检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劝阻、制止、督改违章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关闭消防设施等动态火灾隐患和突发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将防火关口前移,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消防指战员业务理论水平不足的难题与解决方案。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大多只有高中学历,理论基础较差,不具备相应的防火业务理论知识,缺少消防监督工作实际经验。解决方案:1)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因地制宜地放宽从事防火工作的消防指战员入围门槛。2)建立常态化的培训考核机制,对将要参与防火工作的消防指战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实操培训和跟班学习,并设置相应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设置消防指战员实习期,建立监督员与消防指战员“一带一”帮扶工作机制、利用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加快提升消防指战员实战经验。(2)消防指战员日常管理的难题与解决方案。消防指战员是灭火救援战斗的常备力量,平时肩负着执勤备战、训练比武和灭火救援的重要职责使命,需要24h执勤战备,必须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例”进行严格管理,怎样避免参与防火工作的消防指战员失控漏管是一重要难题。解决方案:1)探索建立防火岗位消防员管理模式,出台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从事防火工作的消防指战员“由谁管理”“怎么管理”,坚决杜绝失控漏管。2)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将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任务,与辖区熟悉、预案编制和演练、执行勤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统筹好人员分配和工作安排,避免因防火工作影响灭火救援战斗。(3)防灭火工作如何有机结合的难题与解决方案。在以往消防工作中,很少有一人同时参与防火和灭火两项工作,虽然一直强调“防消联勤”,但实际工作经验严重不足。解决方案:1)探索建立系统的“防消联勤”理论培训体系,从理论层面促进防灭火工作有机结合。2)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注意对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救援场地、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预案等的检查和消防设施的测试,同时做好单位的“六熟悉”工作。3)在对单位进行熟悉演练的过程中,利用消防指战员人员数量较多的优势,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3]。
综上所述,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能够有力破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人员工作量,全面深化“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有效拓宽消防指战员发展空间。虽然,在具体工作中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相信经过不断的探索,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模式,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将成为未来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