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强,欧文新
(1.怒江州林木种苗站,云南 泸水 673199;2.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云南 泸水 673199)
由于历史和自然等诸多原因,造成怒江、澜沧江“两江”流域生态破坏严重,带来了许多问题,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怒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受到了怒江历届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恢复地区生态,提高区域经济发展。其中“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秉持着认真执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对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恢复等创造了宝贵财富。
自“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启动以来,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以及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结合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义务植树、脱贫攻坚花卉种植等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取得了一系列较好的成果。目前,项目累计种植各类观赏苗木2044.77万株19.08万亩,累计种植以攀枝花、凤凰木、樱花、桃树等为主的乔木花卉272.12万株,以叶子花、油用牡丹、杜鹃花、木春菊、丁香花、红叶石楠等为主的灌木花卉1196.19万株,其它彩叶草木花卉572.46万株。此外,项目还完成了一批主干公路示范点打造、临江一侧示范点绿化、经济观赏林建设示范样板点和视觉冲击点建设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怒江花谷”生态建设是在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以叶子花为主选造林树种,以木棉、凤凰木、樱花、毛桃、滇楸等特色乡土树种为辅,按照因地制宜、适树适种等原则,进行绿化美化,无论是点缀配景、立体造型,还是花廊花带、大片种植,它都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极高的景观效果。“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分布于全州城镇面山、主干公路沿线、两江流域面山可及范围内灌木林地、疏林地、退耕还林地,中心城镇街道、单位院落、屋顶窗台及在建的机场、高速公路等区域。项目建成后,怒江、澜沧江“两江流域”的生态将得到极大修复和改造,在不同地段初步建成“四季有花、常年伴绿、景随路移、独具特色”的花谷景观,逐步形成不同特色、富于变化的森林景观,同时可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效果,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并为怒江打造全域旅游和争取创建最具特色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筑牢发展平台,使之成为美丽怒江的一张新名片。
“怒江花谷”建成后,林分质量将明显提高,林种结构趋于合理,生态脆弱区域森林植被基本恢复,森林、湿地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得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趋于完整、趋于正向演替;“森林云南”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得到有效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逐步体现。
涵养水源效益。按每亩森林可增加蓄水20 m3计,可增加产水量28.77万m3;保土效益。土壤侵蚀按轻度标准,以年平均侵蚀模数1074 t/km2,年侵蚀深0.80 mm,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0.80万t;保肥效益。每亩森林每年可保土壤中氮、磷、钾有机肥56 kg左右,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庇护增产效益。森林面积增加,将为农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增收。正常年份,农田林网间作可提高小麦产量10%~30%,玉米增产10%~20%,水稻增产6%;另外,花谷的建成,以每亩森林每天释放氧气50 kg计,每年将增加氧气的释放量2.62万t,以每亩森林每天可吸收67 kg二氧化碳计,每年将减少二氧化碳35.16万t,以每年每亩森林能滞留粉尘2.27 t计,每年将能滞留粉尘3.26万t;还可吸收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增加负氧离子数量、降低噪音和杀灭细菌,生态效益显著。
“怒江花谷”生态建设是与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结合度最高的一项工作,也是走出一条“百姓富”和“生态美”最有效的路子。在花谷建设中,选择了草果、花椒、艳山姜和富有蜜源的植物,与培育打造怒江“绿色香料、峡谷蜂蜜”等绿色食品牌相结合;在打造景点、示范点中,结合了国家公园、易地扶贫搬迁、旅游扶贫示范村等项目,与森林旅游、生态宜居、民族特色风貌等健康生活目的地相融合;在花谷建设用人用工时,吸纳了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及其他贫困人口,与解决人口就业、劳动力转移及提高农村人口收入等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措施相呼应。“怒江花谷”的建成,将有利于促进全州森林蓄积量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怒江、澜沧江“两江流域”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将逐年不断增加。“怒江花谷”的建设苗木需求量较大,可带动全州林苗经济的发展。
此外,“怒江花谷”生态建设以叶子花为主要造林树种的基础上,可发展形成集观赏、婚庆、婚纱摄影、娱乐、文化宣传交流等主题的专类园,开发花卉科普、花卉观光等项目,结合怒江文化、餐饮,可为旅游观光、学术交流、商务接待等活动提供场所,实现以门票收益为主的经济收入。同时,“怒江花谷”生态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为怒江解决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从而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摘帽。通过“怒江花谷”品牌效应带动旅游观光、餐饮住宿、地产房产、扶贫就业、网络宣传、民俗文化等各领域。“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蕴含巨大市场与商机,间接经济效益显著,可成为生态保护、全面小康、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等关乎民生的重大突破口。
“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的社会效益是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益为一体的综合效益。通过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创建优美而适宜的人居环境,可以激发怒江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豪感、荣誉感,形成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建设美丽怒江的良好社会氛围,人人参与植树造林、参与绿化、美化、靓化怒江的良好社会风尚,对全州区域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督促各地区尽快做好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年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完成年度种植任务的地区要抓紧时间完成,加大对造林地块后期的管护力度,建立健全档案。根据之前“怒江花谷”生态建设成效,结合示范点建设、美丽公路节点打造、脱贫攻坚花卉种植等项目制定好下一步“怒江花谷”造林计划;其次,着力抓示范点的打造工作。以美丽公路、公路主干道沿线、怒江、澜沧江“两江”流域面山可视范围,怒江新城、旅游景区景点、易地扶贫搬迁点等区域。对原各相关部门打造的易地扶贫搬迁点、旅游景区景点等进行巩固提升,在不破坏自然生态原真性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适花适树、主题鲜明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搭配乔、灌、花、草、藤,错落有序。每个示范点设立州级、县市级、乡镇级领导挂联负责制。最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明确了州级挂联领导是“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点的责任领导,要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战;“挂包帮”联系单位和县乡村是“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点的责任单位,在责任领导的统筹指挥下,加大对接协调联系,与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一起,科学选择示范点地块,明确任务和建设方式,制定示范点打造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怒江花谷”示范点建设。要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片区对片区的负责制,实现每一个点都有州、县、乡镇领导负责抓落实。
“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的推动,是响应国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大行动”的重要表现。确保“两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着力怒江永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福祉,厚植怒江发展优势,夯实怒江州旅游发展实力,促进怒江旅游全域开发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坚定不移的落实,积极开拓创新,不断发现潜在问题并予以解决,保障项目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