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须把握四大辩证关系

2020-11-27 06:33
江淮法治 2020年17期
关键词:民法典行政法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规模宏大、体系广阔,共计7编1260条,是一部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实施好民法典,笔者认为,必须认真把握贯穿其法律要义的四大辩证关系。

一要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民法典系统规定了市场经济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和市场准入、财产权属与利用、市场交易规则等;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并回应社会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新增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保证合同与合伙合同四种类型,明确了行为能力确认、法律效力否认、保护弱势一方权利等具体规定,完善格式条款规则、合同解除制度、合同保全规则等,极大提升了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平等程度、行为自由程度、产业可交易程度,为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看出,民法典注重合同正义价值尤其是弱势一方利益的保护,为正确处理市场主体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对此,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征收、收费、裁决等各类行政行为和活动,不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同时,对于市场主体,无论是公有制经济主体还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切实维护其平等的法律地位,善于运用对等协商的契约方法处理市场经济中的各类问题,及时依法纠正市场失范行为,避免行政垄断、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等乱作为,更有效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要把握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民法典全方位地关怀着人的整个生命历程,凡主体资格确认、财产归属利用、交易安全顺畅、婚姻家庭和谐、遗产继受传承、权利侵害救济等,均由其调整。它所规范的社会关系在国计民生中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成色底色。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规定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首次规定了私人生活安宁权,特别是突出网络时代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新增居住权制度,保障个人的居住利益;设立各项规则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及民间借贷、社会伦理、少年儿童保护等领域的现实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等等。这既充分体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划定了门槛标尺和行为标准,又为我们开展群众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更有操作性的法律遵循。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领会国家立法的初衷,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为政意识上树立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对个体尊严的维护、对个体发展的保障,认真有效解决好群众的急事、难事和麻烦事,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侵害公民民事权利为代价,在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扫清因法律依据缺失而遗留的历史问题。

视觉中国/供图

三要把握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民法典对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分界作出了清晰的划分,为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准绳,也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划定了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及边界。其显性特征是任意性规范的比例非常高,强制性规范的比例相对较少,这是民法典与刑法、行政法规范的重大差别,也为民事主体依法自我决定自我负责和公民精神塑造培育创造了基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进一步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特别是要压缩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对各项具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分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例如不动产征收必须“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公民自身能力责任缺失的特殊情况下,公权力机关还需及时履行民法典设置的特定义务,例如民政部门应当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监护人缺位的情况下担任监护人,以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把握好普及和提高的关系。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是实现对民法典认同的关键措施,也是民法典更好贯彻实施的重要前提。笔者认为,民法典这样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应该从“最抚凡人心”的烟火气、百家事入手,找到契合点,讲百姓听得懂的话。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见义勇为,无论是隐私权保护还是物业服务纠纷,对于无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不能满足于就事论事、个案解决,还应抓住时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同时,要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将对民法典的认同贯穿到学习、生活和工作之中;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使之“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促进全社会对法治真诚信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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