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绍鹏,华南理工大学
建筑设计工作是房屋建设工程的核心步骤,是工程项目进行成本量化,知识融合化,需求具体化的技术过程。在各阶段的设计中,均是设计人员对技术要求、业主需求的把控及决策环节,当各专业的设计人员协作时就避免不了形成多个技术界面。设计专业带有经验性的知识及决策,本质上是以每个设计人员个体为载体,难以编码及公式化,故难以通过常规的信息工具进行转移和整合。
郭斌(1998)认为界面矛盾成因——信息粘滞、目标差异、个人价值以及文化差异。陈钰芬。陈劲(2007)提出技术知识的粘滞性是由技术知识的内隐性、复杂性和专属性产生的。根据管理学理论,协作行为是为了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差结果,当界面存在时并需要协调时,被协调者的决策与行为往往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建筑设计的技术知识包括决策的知识是带有经验性及垄断性的,知识的拥有者通过隐藏自己最好的信息,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当这个关系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时,尽管顾客或供应商的技术知识是建筑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的关键,但各方都认为自己享有对知识的独占权,没有义务且不会主动共享其知识。
设计行业中的决策行为带有内隐性,即决策的选择往往隐含于设计人员的脑海中,难以清晰完整地表达出来。设计人员的具体决策行为都在特定的工程经验和具有时效性的规范标准背景下配合设计人员自身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产生的,只有与其他人员合作的实践活动中才能部分体现,因此专业知识有其转移难度。
知识的专属性是指特定场景和背景之间路径的依赖程度,这种不可分割性越强,其知识的专属性就越强(Simomin,1999)。由于知识具备上述特征,其在整合协作的过程难以协调的界面矛盾,是阻碍设计行业对技术知识整合,提高协作水平从而提高绩效的障碍。
有学者认为,互嵌性的界面结构能减缓界面矛盾带来的影响,利用各方相互的力量进行平衡,保持两者的契合度,行程有机统一,相互影响制约的交互系统。双方在交界面会通过责任关系制造一个共同区,相互提资并进行校核。
从构造物的结构设计进行举例,以支腿式筒仓的设计为例,应分为设备商的上部构造物的设计及设计院的基础设计两个部分。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设备均采用钢结构,其制造及设计过程业主会倾向交给特定的供应商。供应商与设计院的交界面在于筒仓支腿处荷载传递,设备商作为上部的设计及供应商,应该对罐体自身的安全经济稳定进行考虑及计算,并书面提供支腿在最不利工况(地震、风)情况下的荷载。另一方面,设计院应根据罐体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规范,对罐体受荷的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区别于同一设计院内的协作环节,企业之间的协作缺乏校准,容易造成界面不明确,在各方都想规避责任并获得较好利益的情形下,容易出现牛鞭效应等让信息不断扩大的效应,最终导致工程不经济。而互嵌式的界面能有效地约束两者关系,让两方互相制约,避免了信息提供方把信息盲目扩大,又能让信息接受者对信息进行校核,减少界面工作的盲区。
本文将建筑设计技术的界面矛盾进行剖切,通过把界面系统中的成因、特性及要素进行探索和分析,然后通过提出界面管理的互嵌式思维,并在建筑设计行业中展开,进行具体举例。提出互嵌式界面的实施方式是要求信息的提供者及接收方共同处理界面内容,并作为主导及校核两方进行。但目前工程设计项目中,界面的划分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设计仍然是普遍现象,本研究为这种现象提供了处理的视角及初步的理论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