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省红
滑县环境保护局 河南安阳 456400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下决心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这次普查突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旨在摸清当前全国不同行业、领域污染源总体分布和排放情况及动态变化信息,建立完善全县、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基础依据,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为推动环境管理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内容涉及行业类型广、覆盖范围大、调查数据多,因此普查质量的控制在整个普查工作至关重要。如何在本次普查中发挥当地普查办的整体把控作用,运用好质控单位的能力,加强对普查第三方的监管,切实做好质量控制是决定普查成败的关键。本文以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例,结合环境咨询工作以及普查工作中的实践体会对普查工作中不同阶段的质控措施进行探讨[1]。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四个阶段,并把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
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发生的变化:
(1)污染源普查新内容:此次普查对象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废气污染物中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普查核算,生活源中增加了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内容。通过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完善和补充,使普查工作更具实际意义,相关工作更加完善。
(2)多职能部门协作开展:多部门协作参与已成为当今环境监管工作的新格局,这在普查工作中也有体现。相对于第一次普查,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8个增加到15个。负有普查职责的部门有环保、农业、畜牧等。负责协助提供数据的部门有统计、住建、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协作有利于普查工作更为顺利有效的开展,普查结果也更具真实性。
(3)普查采用多样化的新技术:此次普查的技术和方法更加现代多样。利用移动终端、卫星遥感等先进设备和信息处理技术,弥补人工普查的不足,使普查数据更具高效性、准确性。后续普查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运用新技术得以完善。最终融合高分影像图、矢量化地理信息和普查现场采集的信息,实现“普查结果一张图”的构建。
(4)第三方机构参与: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我县积极响应国家、省、市三级领导机构的要求,选用全面普查、质量评估两个第三方机构助力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工作中,主要普查对象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其中工业污染源主要普查产生废水、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活动单位;农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活源主要普查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的锅炉、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集中式主要普查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移动源主要普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普查污染物种类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类,废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固体废物包括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等。污染源核算方面,采用的核算方法有三种,包括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法、监测法、系数法,主要核算指标为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滑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印发了《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普查技术路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环保局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第三方普查机构之间配合联动,协同作战。采取督导与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进展缓慢或工作质量较差的乡(镇)及时下达督办函,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综合协调和保障服务。
入户普查的关键在于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两员”)的严格筛选和培训,由于污染源普查表格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因此“两员”收集数据的准确、表格的规范,对普查质量的源头控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滑县通过初选、培训、考试,选聘了213名熟悉环保知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颁发了聘任证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2]。
我县普查办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各类名录,共收集包括工商、电业、四经普、信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环境统计企业名单等各类名录库19224家。随后,以普查有关生产活动行业归类判定细则为依据,以电话或现场核查等多渠道方式核实企业是否纳入。对清查确认关闭、查无此企业、皮包公司、商业等不应纳入企业,仍要填写基本信息等相关报表,并做好翔实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无漏报、重报企业,提升清查表填报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
滑县普查办始终将数据质量作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入户调查阶段,先后开展了多轮次审核,包括数据自审、现场抽查、集中会审、软件审核与在线系统审核、专家会审、质量核查等。在对普查表审核过程中发现普查表指标填写不完整、数据填报不准确、漏项、现场核实情况与普查表填报数据不一致、普查表指标间逻辑关系错误等问题,均督促各乡(镇)及时进行核实修改反馈;在专家会审阶段,通过各行业专家的现场指导和把关,避免了关键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的遗漏,大大提升了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是决战决胜的关键性工作,是普查工作质量审核的延续,事关普查的整体工作质量。为防止宏观数据的失调和遗漏,我县高度重视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工作,在普查填报质量核查的基础上,坚持“一套数据,纵向分析,横向评价”的审核原则,以“查问题、抓完善、促提高”为重点,以汇总审核为抓手,多举措,多方式,全面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进一步分析、验证确认普查数据,切实解决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录入和处理阶段遗留的问题,提高数据质量。通过数据分析报告,分析区域污染物产排放量占比是否合理,从而筛选出异常值,把牢普查数据合理性[3]。
为规范和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普查工作质量,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普查过程可控可溯,普查成果经得起考验。我县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落实五级审核制度,明确各级审核的重点和责任。质控第三方成立普查数据审核小组,集中力量、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按照人工与企业现场复核相结合等方式,对普查所有报表各项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将审核责任覆盖全过程。对发现问题需反馈普查对象修正错误的,要再次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签字,确保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质量。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但滑县紧紧扭住数据质量这个牛鼻子,抓质控保质量,抓审核促关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上级核查结果表明,滑县各类源的关键指标差错率低于1%,普查质量达到了国家质量核查要求。在推进普查的同时,将加快推进普查成果开发应用,为排污许可证发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夯实环境管理基础和高质量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