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晶
(内黄县马上乡财税所,河南 安阳 455000)
乡镇财政工作需要直接面对乡镇居民,在财务系统发挥基础作用,同时也扮演着终端监管者的角色。在开展财政管理的同时,需要监管各项资金的流动情况,以此确保惠民政策能够在乡镇群众中有效落实。现总结监管乡镇财政资金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提供适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解决方法。
财政制度在乡镇的财政管理工作中具有指导作用,但是部分区域的制度并没有达到高度规范的程度,在使用与发放资金的环节中,设置了过于复杂繁琐的程序,但是却并未对预算进行管理。上级单位在应对财政资金的转移工作时,存在一定的误解,尤其是在专项资金方面。使用与拨付资金的环节中都存在监管漏洞,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因此被降低。乡镇在开展编制预算的工作时,经常根据上一年的基数进行编制,对财政总量展开控制,但是却并未结合综合预算与零基预算,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之间存在较大的冲突,预算编制的内容并不完整,使用资金的单位信息并未被清晰注明,导致监督无法有效落实。
乡镇财政监管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大多年龄较大,且配置的人员数量不多,相比城市,乡镇的基础建设工作还相对比较落后,常常需要在条件极差的环境中艰苦工作,劳动报酬却比较低,职位晋升难度高,缺少发展空间,因此监管人员的综合职业素质不高,岗位还存在流动过于频繁问题,导致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受到阻碍。一些监管工作参与者对资金监管的流程并不熟悉,对于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普遍偏低,同时,监管岗位还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监管人员难以有效负责资金监管任务。
乡镇财政部门在运用监管信息时,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资金应用制度具有半封闭化与不透明的特点,乡镇居民很难直接参与到资金管理活动中,行使外部监管职责,对于资金的具体用途也并不了解,这种缺失监督的情况间接滋生了腐败问题;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时,可用的信息并不完整全面,公开化程度不高,群众等外部监督主体缺失的情况下,监督工作难免会出现漏洞;使用资金后才进行披露信息的工作,而此时,资金应用问题已经形成,事前监管的手段并未发挥出相应作用。乡镇资金的监管工作应当保持高度透明,但是实际形成的监管信息并没有形成应该有的透明度。现有部门编制的细化程度不足,分配职能时存在不明晰的情况,导致信息管理效率低,监管信息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财政资金的具体运用情况也无法透明化与公开化地呈现给公众。
监管乡镇财政资金时,必须高度重视预算监管工作,以科学的预算理念应对预算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对预算管控工作施加更强的约束力,不能随意处理预算方案,也不可能只关注支出,而忽视收入,导致预算收益降低,在实施监管时,应当坚持全面监管的工作原则,对收入与支出都加以重视;财政部门应当对乡镇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督促,形成科学且符合乡镇实际情况的预算编制方案,编制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预算管理准备工作,通过摸底与调查等方法确定支出项目,并预测收入情况,分析二者是否能够在短期达成平衡,在长期收入是否能够超过支出,以此来明确财政项目的可行性,可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来编制预算方案,对全部财政事项的开展需求进行分析,测算支出需求,以发展社会事业以及具体经济状况为基准,来确定各个支出项目的优先程度,形成预算草案时必须多次修改讨论,听取多方建议,坚持执行预算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对预算的约束力度,减少事后监管,将监管重点设置到事前与事中。
为了打造能够积极应对资金监管工作的优秀监管队伍,乡镇相关部门需对原本的用人机制进行调整,结合人员特点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优先选择责任心强、道德素养高以及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来充实监管队伍,为了激发监管人员在财政资金管理与应用工作的积极性,需要开发新的用人模式,将绩效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都引入到人员管理工作中,使监管人员也获得岗位升级空间,以此来激励人员主动完善工作模式,形成更为端正的监管工作态度。乡镇财政监管部门需要为各个监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可以选择轮训的方式,实现培训干部人员的目标,通过培训使参与到监管工作中的人员能够充分熟悉监管流程,避免出现中间环节缺失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要充分了解资金监管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并结合监管现状提供指导建议,使监管队伍能够在现有的程度上继续提升服务水平,以更强的能力应对各项监管任务。
应对监管信息问题时,可以打造适用于财政监管工作的信息沟通机制,以此实现事后反馈的需求,考虑到披露信息与使用资金之间的时间间隔过长,因此难免出现信息披露不准与不及时的情况,民众也无法依法参与到外部监督工作中,因此需要做好向民众反馈资金使用情况的准备工作,使财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可以形成畅通的沟通机制,保障资金使用信息形成极高的透明化与公开化程度。资金使用前,应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汇报资金的具体用途与使用数量,使用资金后,需继续对各种使用资金的细节加以披露,具体内容需涵盖使用标准、使用途径与使用数额等,民众在掌握这部分信息后,也能够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在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时可以保持更高的参与热情,这种信息披露模式不仅能够实现资金监督目标,还保护了民众的监督权与知情权。民众在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可以提出关于资金使用的问题,财政部门在反馈平台上收取群众的反馈信息后,需给予回复,民众能够减少对财政资金使用存在的误区。国家推出惠农政策后,会提供一定的惠农资金,对这一类资金更要重视公示,综合使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民众对惠农政策的了解。
完善资金监管体系时,必须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确定监管范围,保障监管职责被有效行使,也给乡镇财政部门形成清晰的定位。重点做好监督、管理、支出与收入等关键职责的有效分配,结合惠农补贴政策以及下发资金的具体情况,完善这部分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度,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确定责任主体,不断结合监管实践经验对制度进行健全,形成规范化的操作。形成科学且约束力极强的监管制度后,监管人员在执行资金监管任务时,可按照制度行使监管职责,在制度依据下改善监管实施效果。
监管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要将监管队伍的能力提升,提供可靠的资金监管制度,发挥出监管信息的作用,针对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门监管。监管资金使用,保障财政资金的高度透明化,解决资金使用问题,不断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乡镇能够通过合理运用资金,实现建设目标,提升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