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桥英
广西建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 537000
玉林市地处广西东南部,北回归线以南,四周为低矮丘陵环绕,而城区处于岩溶盆地上。玉林市城区及周边如茂林镇、塘岸镇、名山镇旺瑶社区等,发生了较多地面塌陷现象。特别是名山镇旺瑶社区,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高楼大厦地下室建设越来越多,大量抽取地下水,较成了30多处地面塌陷,经过勘探调查,发现地面塌陷范围为直径2米至20米,深有4至10米,造成相邻房屋开裂10栋,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为了查明玉林市城区及周边地面塌陷原因,我在地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整理二十多年来,本人参与的地面塌陷案例的地质勘查资料进行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是:造成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如地面塌陷严重的旺瑶社区,从90年代开始,有分布有2口出水量超过80方/小时的水井,作为当地居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再如茂林镇,该场地基本为岩溶场地,从80年代开始,居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基本是靠打井抽取地下水来提供的,该镇有出水量达30方/小时以上的水井就有100多口,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了镇地面经过长期采取地下水,溶洞顶板附加应力增加而崩塌,上覆土层不断被潜(冲)蚀流失形成土洞,土洞顶板失稳引起了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在岩溶地区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根据其形成塌陷原因分析,主要是土洞顶板覆土塌陷造成,而直接原因是溶洞顶板塌陷,溶洞与上部土体连通,在水的作用下造成土体流失而形成土洞。而大量抽取地下水是形成以上土洞及塌陷的最终的根据原因。
根据土洞的成因进行分类,土洞分为两种类型是,一种是由地表水形成的土洞,另外一种就是由地下水形成的土洞。在岩溶地区造成大量地面塌陷的,基本为由地下水形成的土洞造成的。在岩溶地区,在地下水位在上覆土层与下伏基岩交界面处作频繁升降变化,而造土体被水浸泡、湿化、崩解,最后随地下水位下降被潜蚀、搬运带走,就在岩土界处形成土洞。在城市或农村地区,正是由于长年累月大量抽取地下水,形成了很多土洞,直到地面塌陷。
岩溶地区的地面是否稳定,是否而要采取避让或处理措施,首先是要对岩溶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而决定的。溶洞顶板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溶洞顶板埋藏深度及厚度;
二是溶洞顶板的完整性;
三是溶洞大小及充填情况。
而分析其是否稳定,是综合以上三种情况而分析确定。如当溶洞顶板完整岩石厚度等于或大于5米时,可判定为稳定;当溶洞为全充填可塑以上粘性土时,可判定为稳定;当溶洞顶板埋藏深度大于独立基础宽度的3倍或条形基础宽度的6倍,且不具备形成土洞条件时,可判定为稳定。但如浅层溶洞成群发育,洞径大,或溶洞属于浅埋且充填物为软弱土体时,或岩溶水排排泄不畅有可能造成场地暂时淹没时,均属于不稳定地段,未经处理,不应作为建筑物地基。
如名山镇旺瑶社区,场地上覆土层基本较薄多为3至5米,常发生地面塌陷现象,说明该地区为溶洞属于浅埋型居多,土洞发育地段,在建房前未对每个基础部位进行勘察,查明基底以下岩溶发育情况,就采用土层作为建筑物地基持力层,是存在安全方险的。所以多处民房发生了因地面塌陷开裂情况,且随着周边房地产开发项目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这个现象只变得更加严重。而直接采用岩石作为持力层的建筑物基本未发现有建筑物开裂现象。
所以在岩溶地区项目建设前,即使是普通民房,应进行地质勘察,查明岩溶发育情况,才能正确评价岩溶地基的稳定性,为地基与基础的设计提供准确的地质依据。
根据我从事勘察行业多年来的经验,对岩溶地区地面塌陷处理方法,简述如下:(1)首先进行必要的地质勘察,查明岩溶发育情况,特别是岩溶发育范围及特征,为下一步制订处理方案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2)针对不同的地面塌陷情况,一般采用如下处理方法:①浅埋型土洞地面塌陷:直接塌陷的都属于浅埋土洞顶部土体崩塌而形成开口形的塌陷区,一般洞体较浅,其底部充填的往往为软弱土。建议采用挖掘机尽量把塌陷区域松软土挖除,然后回填片石压底,再采用0.50m素凝土封闭,然后采用粘性土压实回填即可。当然如直接全部采用低标号素凝土回填至地面也可,就是成本高些,但快速便捷。②对于深埋型土洞,一般地面变形,未形成地面塌陷,建议采用钻探设备成孔,然后回灌水泥砂浆回填处理。(3)针对地基下存在溶洞的,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结合建筑物的特征,建议采用如下处理措施:①对较小的岩溶洞隙,建议灌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充填处理,也可采用扩大基础面积,采用跨越法处理;②对较大的岩溶洞隙,无法扩大基础面积,可采用梁、板和拱等结构跨越处理;③对于无法采用跨越法处理的,可采用桩基础穿越处理。
(1)地面塌陷主要是由于土洞上覆土体崩塌而形成,而土洞主要是由于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形成。土洞发育的条件,一是岩溶地区,二是有水流动。
(2)在岩溶地区遇到地面塌陷,首要的是进行地质勘察,查明地面塌陷的原因、规模及范围,为下一下处理提代地质依据是不可少的必要措施。对于小范围的,可采用钻机进行探明即可,对于大范围的,建议采用钻探和物探相结合的方法处理。
(3)在岩溶地区,根据不同的岩溶发育及土洞发育情况,采用不同处理措施,对于浅埋型的,一般采用直接开挖回填方法处理;对于深埋型的,一般采用灌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充填处理。
(4)对于在岩溶分布地区进行建设,对于溶洞处理措施,一般为:对较小的岩溶洞隙,建议灌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充填处理,也可采用扩大基础面积,采用跨越法处理;对较大的岩溶洞隙,无法扩大基础面积,可采用梁、板和拱等结构跨越处理;对于无法采用跨越法处理的,可采用桩基础穿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