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广 谢 亮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济南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0)
建筑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的法律体系、内容、方法等也逐渐完善,其社会价值也逐渐提高。而且近年来鉴定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所以,为了更好地发挥出检测鉴定的作用,加快我国建筑安全鉴定行业的发展,应深入当前建筑安全鉴定管理实际,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积极措施。
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改造技术必须要按一定的准则进行。第一,在进行设计时,建筑单位要对设计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甄选出有资质并且适合其建筑物的设计单位,与此同时,要保证所有设计以及建筑结构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二,在对建筑结构进行改造之前,必须采取适合的加固方法,同时要制定出可能发生建筑结构破坏的预防方案。在对建筑物进行加固之后,就要确保可能发生危害的因素不再发生。如果在进行装修时选取加固材料,就要保证加固材料的重量轻,质量好,这样才能保证建筑物受到自然因素危害的影响降到最低。可以在原有建筑结构的基础之上增加一些构件,保证建筑的牢固性。为了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防震效果,就要按照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的准则进行设计。
我国建筑安全鉴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市场竞争混乱。随着我国建筑安全鉴定行业的迅速发展,鉴定单位为了获得项目,不断低压报价。而低价中标进一步加剧了恶性竞争,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来说,低成本会影响到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到企业发展。第二,鉴定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就目前来说,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并没有统一的模板及标准。报告的好坏、质量高低则完全取决于建筑安全鉴定单位的综合水平。比如小单位出具的报告多简单精炼;大单位出具的报告内容比较详细。第三,平台建设不完善。在现代化信息技术背景下,建筑安全鉴定管理的信息平台建设并不完善。甚至有些地区还没有建立信息平台。这将非常不利于建筑安全鉴定行业的发展。第四,鉴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鉴定人员资质审查流于形式,不能严格控制入行人员的专业水平。而且大部分鉴定人员多是由建筑行业转行过来的,其专业知识比较缺乏,实践技能有限。这不仅会影响到建筑安全鉴定结果的精确性,而且还会影响到建筑安全鉴定行业的发展。
建筑结构的鉴定程序主要包括接受委托、初步调查、订立协议、详细调查、等级评定。首先,检测单位需先接受检测委托。一般情况下,建筑委托方会提交相关委托书。将建筑物的基本情况、鉴定建筑结构的原由、申请检测的最终目的等内容详细列举出来。对此,检测单位应先认真检查其中的信息是否属实,并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标准,判定是否可接受委托。若检测单位确认接受委托,再进行后续的工作。其次,初步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搜集相关建筑的有关施工资料,如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同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建筑的建设情况、建设历史等,并详细记录下来。再者,完成基本的初步调查后,检测机构还应明确具体鉴定内容。比如鉴定目的、鉴定范围、鉴定项目、鉴定成本。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签订相关鉴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对现有建筑的加固,主要是在其已经建成的基础结构上,通过科学的力学分析,再辅之以加固材料,进行有效的加固设计。而目前通行的加固方法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加固法主要是在原来建筑结构的表面,通过加固体的附着和松散结构的再加固,使整体结构趋于稳定的一种加固方法。在加固前,需要对建筑物的表面风化物进行剥离、清理。通常使用的直接加固法具体加固方式如下:1) 外包加固法。这种加固法主要是通过在建筑物的原结构上,添加加固材料,使其原来的承重面变大,从而分散单位面积上的受力,减小主体结构的压力。这种加固方式的优势显而易见,其不会破坏建筑物的整体结构,且便于施工,不会破坏建筑物的整体性。而且加固材料多为钢梁、钢板、混凝土等材料,易于采购;2) 增大截面加固法。这种加固法主要通过加大原结构的主要构件的尺寸,来减少受力不均引起的结构性形变的问题。
间接加固法主要是通过对原建筑结构加设辅助构件,以此来改变原来的建筑结构受力散布,进行受力分散,以此来达到加固目的的方法。较为常用的方法:1) 增设构件法。增设构件法主要是通过在原建筑结构的连接薄弱点,通过增加一个辅助构件,使原构件和新构件共同发挥作用,增强建筑构件的连接整体性,使建筑物能更好地适应各种压力;2)增设支点法。增设支点法主要是在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上,加设若干的支点,如在房梁、支撑板和承重墙上加设支撑点,用增加跨数的方式,来减少跨长,来对重力进行分散,从而达到加固目的;3) 改变刚度比值加固法。这种加固法主要是对原建筑结构的构件刚度进行设计改变,对建筑物的内力分布进行合理化调整,以此来增强建筑结构的水平抗力,达到加固目的。
综上所述,建筑结构的鉴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应按照标准程序,开展建筑结构的鉴定,同时,还应合理把握结构裂缝、结构倾斜以及各种建筑结构的检测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