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王 文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是对在用汽车动力性、安全性、燃料经济性、使用可靠性、排气污染物和噪声及整车装备完整性与状态等多种技术性能的组合检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利于提高车辆技术状况,降低运行消耗,保证运输安全。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的重点工作,是监督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好坏的重要手段。如何确保检测质量,保证检测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一直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内容。
近两年,行业政策变化较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如何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以适应政策的变化,从而确保行业的稳定发展也是行业管理部门关心的重点问题。笔者在对现有上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调研中,许多检测站表示近两年政策的调整对综合性能检测影响很大,综合性能检测辆次下降较快,行业内竞争加剧,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能及时明确政策走向,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维持行业的稳定,同时也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能加强监管,整治行业乱象,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调研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所反映的情况正是行业内主要难点和热点问题,需要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制订相应的措施,确保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目前上海市共有28 家企业取得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备案证明。2019年共完成检测232 902辆次,较2018年同期下降2.1%,检测收入0.91亿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20%,其中技术等级评定207 920辆次,较2018年同期下降1.6%,机动车维修竣工检测75 884辆次,较2018年同期下降53.9%。
上海市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均为自负盈亏的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有些检测站会弄虚作假、任意减少检测项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由于营运车辆的年审制度程序较为复杂,许多车主为省事,委托“黄牛”对车辆进行检测、年审一条龙服务,“黄牛”的大量参与更加激发了检测站之间为了争夺车源,相互减项、压价、造假等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出现,甚至出现不检测直接出具检测报告的恶意违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大大损害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名声。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漏项检测现象一直没有根本性的解决。一些检测项目标准上要求检测,而检测设备却无法执行;有些检测方法较为复杂,可操作性差,检测站往往不愿意执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标准制定理论化太强,一方面是检测设备、检测技术发展缓慢和检测设备形式认定不严所造成。
由于目前汽车生产企业技术壁垒和信息不公开、不对称,检测站没有权威、便捷的收集车辆技术参数渠道,因而所收集的参数不全面,有的甚至不准确,这样会影响到检测的正确性,检测结果经不起验证,有的还会出现不合常理的检测值。加之一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重视日常数据的收集,对出现异常的数据不重新论证,满足于只要有结果就行,这将严重损害检测结果的权威性、科学性,使行业形象受到损害。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一直是上海市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三大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行业管理部门都要制订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监管的指标,并建立了上海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信息系统。但目前上海市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只是事后监管,即对检测后的车辆的检测档案进行检查,而对检测全过程的监管缺乏有效的手段,这就给了个别检测站钻空子的机会。近几年,虽然管理手段也在不断加强,现全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3个工位上安装了实时摄像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随机抽取检测车辆进行录像系统回放,检查车辆是否到站,但个别检测站仍弄虚作假,采用套牌形式蒙混过关。目前,上海市行业管理人员不足40人,要对全市5 000多家汽车维修企业和20多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监管,人手明显不足,而综合性能检测技术性较强,需要借用多方力量,全过程开展监管,才能有效地打击违规行为。
依法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目前,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必须积极面对新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确保行业处在可控状态。
近年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涉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政策,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务进行了调整。2016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1号,2019年修订后变为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19号),对车辆维护政策从强制维护改为周期维护,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可自行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这一政策直接导致2016年检测辆次较上一年下降了17.9%。2018年,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21号)中明确:将逐步推进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这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调整的重大措施。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得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特别是只有单一综合检测业务的检测站必须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向着多元化检测(安检、综检、环检)方向发展,否则将无法在市场中生存。因此,上海市行业管理部门应依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备案政策,只要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相关规定的企业均可进行备案。鼓励只具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引导其申请安全技术检验资格,实现“两检合一”。通过政策调整,开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市场,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健康市场环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21号)中明确规定: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积极推进本辖区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组织建设省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加强与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和资源整合,实现对本辖区内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全覆盖,并按照规定接口实现部、省间数据互联互通和系统对接。根据这一要求,应尽快建立上海市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该系统除了满足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外,应建成从登录至检测完成打印检测报告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实现各综合检测站网上车辆信息实时采集,以及限流、限量、锁定等一系列管理功能。建设这一系统,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从而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该系统在与运政系统数据交互的基础上,可以为车辆管理部门年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并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是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几年行业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如增加实时摄像系统、限制每日检测辆次等,虽起到一定的管理效果,但行业中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确保汽车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各行业管理机构应根据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大对汽车综合检测站的监管频次,利用重型货运车辆行业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目前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法规并无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处罚条款,只有依据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对取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因而要主动配合质监部门积极推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和违规信息通报机制建设,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定期巡查、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予以处理。对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按标准规范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的、未经检测出具车辆检测结果的、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各管理机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19号)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及时通报质监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的检测站,除了在行业内通报外,应纳入上海道路交通行业严重失信清单,进行联合惩戒。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是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重要一环,也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目前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和营运车辆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的关联度不是很大,因而为确保车辆技术管理政策的顺利执行,各部门之间应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进车辆技术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以与运政系统数据交互为基础的,包括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辆年审、营运车辆违规记录等综合车辆技术管理应用平台,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动态监管,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经营者、汽车维修经营者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这一应用平台,不仅能使运管业务有效衔接,促进车辆技术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并形成良性互动,而且可以方便各管理部门有效、及时获得所需信息,从而加强对行业的监管,提升管理效率。
(1)充分发挥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行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自律机制,开展自律检查,在行业中创造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良好氛围。
(2)建立汽车检测专业委员会,收集各检测站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检测站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普及,开展汽车检测技术比武,并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技术水平。
(3)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检测站相关人员收集全国主要车型的技术参数,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定期向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发布更新。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既可共享数据资源,又可以保证各检测站数据的统一性。
(4)由行业协会牵头,在检测设备制造商、联网商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之间建立一个设备使用、技术、经济等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检测设备制造企业反映设备使用问题,为检测设备制造企业献计献策,从而提升检测设备的实用性、操作简便性、准确性,使之更适应检测工作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