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耿艳,山西省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房、医疗、教育、养老是工薪阶层家庭的刚性支出,这些支出通常是无法缩减的,因此,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准予扣除,可以在实质上减轻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税负的降低增加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提升消费能力并激发更多的消费欲望。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的额度还可以在小家庭夫妻内部自由分配,收入高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额扣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家庭的综合税负。在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上,家庭概念还涵盖了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方案允许在多个子女间不等额的分配。当子女在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的付出不一致时,不等额分配可以给予多付出的子女更多的税前扣除额度,促使子女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由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申报就能扣除、未扣可以退税、 多方信息共享”,给税收部门带来了不小的考验。我国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现象非常常见,收入的取得地和消费的支出地完全不同。例如,一个人的工作、生活地和其配偶可以不同,他们的子女与他们的父母也可以在其他地区生活,再加上继续教育的学习地和住房的购置地等,这些可减除信息分属于不同的地区。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时需要将这些信息汇总到同一个系统中,为了避免信息的重复使用,需要对填报的扣减信息进行验证。自行申报的方式对纳税人信息的比对与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税务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与其他区域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才能在保证国家税收不流失的前提下,让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改的红利。
房贷利息扣除存在的问题。房贷利息扣除忽略了地区差异及家庭差异。按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的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支付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我国住房价格存在巨大的差异,内陆与西部地区城市的人口较少,房价较低,而一线城市及东部沿海城市人口稠密、房价高。这1000 元的标准如果放在房价低的城市,占房贷利息的比例会高一些。但在一线城市及部分省会城市,只占了每月房贷的很小一部分,减除这部分支出的税费对工薪阶层来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对于部分在老家已经购房并有贷款或者分步改善住房状况的购房族,将无法享受此项福利。不同家庭之间的收入水平差异巨大,有的家庭买房可以一步到位,有的家庭则是量力而为,先买套小房子过渡,之后再考虑改善。对于不同的家庭适用一样的政策,可能会刺激一步到位的购房需求,导致中低收入群体盲目跟风,造成非理性消费。
子女教育经费扣除存在的问题。家庭为子女教育投入的财力与法定扣除额差距较大。按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 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 0% 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都有收入来源的家庭或一方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一般都会选择收入高的一方全额扣除,但减少的税费相比子女的教育支出也是微不足道的。
赡养老人扣除存在的问题。赡养老人扣除不以家庭中被赡养的老人人数加倍享受,也未按年龄段设置不同的标准。按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 岁父母的支出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含配偶的父母),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可自行约定扣除方式,但每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12000 元/ 年。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赡养的老人数量和需要的开支也不同,按统一的标准扣除虽然简化了操作,但不能很好的区别对待不同的家庭,所以,对养老负担重的家庭来说,减负效果不明显。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对于中国大多数家庭而言,家庭总收入的高低决定着消费水平的高低。不同家庭的收入情况大相径庭,而家庭开支难以分割到个人,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若不考虑家庭全部的基本支出,就会造成从个人方面来看少交了税款,但从家庭方面来看却没有真正的减轻税负,难以起到调节收入、促进消费的作用。所以,以家庭为单位纳税能更好的发挥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实现税制公平。为了方便纳税管理,家庭的概念应以婚姻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家庭成员包含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或未完成学业的成年子女及应尽赡养义务的父母或祖父母,建立以家庭申报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申报方式。
建立家庭纳税信息平台。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纳税信息平台。由于居民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可以将其作为个人税务编码,通过多方的信息共享,获得家庭成员的资产、收入、支出等信息,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全面的了解家庭层面的收支情况。个人所得税实现了“申报就能扣除”,而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信息里包含住房、医疗、教育及养老信息,因此,只需要在个税申报系统的基础上,配合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就能采集到家庭的涉税信息。实现与银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同时,配合税务的个税申报系统,将家庭的涉税信息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以此作为该家庭年度补缴或退还税款的依据。在建立家庭纳税信息平台后,完善个人及家庭的信用信息采集,通过相互关联并引入家庭成员连带责任,还能够对偷税漏税发挥更有效的预防作用。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发挥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实现税制公平进行的一次大胆实践,对我们每个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同的家庭情况适用一样的标准会影响政策的预期使用效果。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建立家庭纳税信息平台,才能更好的减轻家庭的税收负担,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