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新,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人民政府
现如今,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科学进步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电子商务时代也正在到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管理方式,不但促进了商业领域的竞争,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高度发展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诸多领域,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影响范围更是迅速提升和扩大,对于传统工商管理活动已经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相关部门要想实现工商行业的持续发展就必须要转变发展思路,因此针对如何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环境下实现工商管理行业的持续发展成为相关部门研究的热点话题。本文针对目前工商管理发展中面临的来自电子商务领域的挑战以及应对措施展开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电子商务的管理制度和国外的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点是需要国内的电子商务管理人员明确的,只有明确了我国电子商务所处的发展水平和别人存在的差距在哪里,才能够针对这些差距制定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深入研究。而我国工商管理的研究侧重点依旧停留在传统的理论方面,这是现阶段不足的地方。在科技时代,电子技术被广泛使用,同时,社会和政府也给予了电子商务发展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得到推进,但是发展中也迎来了一些挑战。
传统交易活动模式下最基本的特点之一就是交易双方身份具有明确性,通过交易者的营业执照进行查询就能够了解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从而为交易活动提供安全、公平的制度保障。然而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传统的纸质营业执照已经很难发挥其基本作用,致使工商管理部门很难快速掌握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电子商务模式下营业执照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媒介完成交易活动,这种虚拟交易的形式使得双方在线上就能够完成相应的交易活动,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交易过程中并不需要营业执照的参与。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营业执照缺失的问题已经十分普遍,很难实现对网络交易者身份的有效识别,所以说电子商务模式下工商管理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确定交易者的身份。
传统交易模式下工商管理者需要对从事生产交易活动的商家进行监督和控制,结合实地监督控制手段能够对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约束和控制的作用,从而有效避免违反市场规则甚至是法律准则的行为出现。但是电子商务模式下市场活动的准入门槛被大大降低,加之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具有明显的虚拟性,近年来市场竞争呈现出高度激烈化的状态,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很多商家就会铤而走险采取违法行为。在传统模式下商家的行为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约束,因此很多商家选择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此时工商管理部门不能够对商家的真实身份进行有效识别,在信息获取滞后的环境下工商管理部门很难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可以说电子商务模式在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新的机会。
传统市场交易模式下工商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资质的认证就是依靠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办理的过程中要对企业的经营信息进行核实分析,最终判断其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基本要求。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基本身份证明可以说是保证市场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下由于交易活动具有明显的虚拟性,所以大大提高了工商管理部门对交易商家身份确定的难度。对此最有效的解决措施就是工商管理部门建立一个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认证组织机构,该机构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电商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在网络上对企业基本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和检验,从而快速掌握企业经营的基本信息,为后续的网上监督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中由于很难对交易企业身份的快速识别,导致很多消费者存在交易接触之后发现受到欺骗却不能够合理维权的现象,尤其是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主要负责人不能够确定,消费者只能通过客服进行沟通,所以工商管理部门十分有必要对营业执照的基本形式进行更新。首先电子营业执照要能够明确展示交易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另外交易过程中应当尽量采用电子密码营业执照形式,从而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在“互联网+”的发展环境下,电子商务无论是从发展规模还是影响力上都需要引起工商管理部门的充分重视,加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的问题逐渐凸显因此必须要完善相应的监督约束制度。首先必须要强化电子执照身份审核的工作,这是进行后续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避免在资质审查过程中出现全力集中的问题;第二,监督工作要借助网络平台实施权利下放,这样能够有利于各级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第三,要积极建立网络交易信息传递以及共享的机制,提高部门之间的协调水平,提高电子商务活动监督的效率。
电子商务模式一方面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但是另一方面也为工商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对此应当建立电子商务认证组织机构,丰富营业执照的基本形式,同时通过网络渠道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约束,确保电子商务市场活动的合法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