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燕柳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学校相应教学、学生生活和学校管理要求的宿舍及教学基础设施,不得不建设新校区;新校区项目建设期长、造价高、专业性强,高校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过程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大多采用将项目委托代建的方式。在传统代建制模式下,代建方接受业主委托,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施工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并代理委托方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项目投资资金的管理权仍然掌握在业主手中。随着代建方同时是业主方投资大股东这种新型关系的出现,业主方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话语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业主方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诸多风险。
以某民办高校新校区建设为例,因项目代建方同时是学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项目成本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及风险。
根据代建合同约定,校方履行项目业主权利,对代建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控,有权对项目的报批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有权对涉及变更进行审查等。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校方组织专家对各项报批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很多修改意见,但代建单位对于校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或不肯接受或仅是个别接受,学校处于被动局面。在双方僵直不下时,为解决问题,代建方甚至安排公司高层向校方领导层面施压,校方碍于其为学校控股股东的关系而不得不接受文件的条款。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出现随意打破投资概算的情况,如:1.暖通采购及安装工程原投资概算仅1463.85万元,包含校区文体中心、图书馆、食堂、中心配电机房水冷空调工程,其余楼栋预留插座,不包含冷源供应及空调配电系统工程。但代建单位最终送审的项目预算却为3870.64万元,在原来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了教学楼、宿舍楼、金工实训楼、卫生所空调工程、太阳能配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室外型)热水工程及空调配电系统工程。该项目建设标准变更未经学校讨论、批准,且投资超原概算164.4%。2.消防工程原投资概算仅784万元,实际送审预算金额达1723万元,超概算119.8%,同样未履行审批程序。3.景观绿化工程原概算仅1500万元,送审预算达3800万元,建设标准未经学校审批。其余各附属工程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概算情况,项目整体超原概算达1.7亿元,建设成本处于失控的状态。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代建单位提交了合同外签证及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申请,申请支付额度为2800万元,涉及土石方变更、选挖孔桩施工工艺变更等10余项内容的签证。学校内审部门在审核材料时发现,有一笔950余万元的项目存在问题,该项目名称为合同清单错漏项,代建单位提交的材料仅有其委托的一家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无任何基础资料支撑(无工作联系函、未向学院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代建合同的约定,涉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变更,代建方须将变更资料报校方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但该部分内容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且错漏的真实性存疑。内审部门最终暂缓支付该部分进度款,责成代建单位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后再行审计。
代建单位提交2020年5月份新校区建设进度款,申请额度为5200万元。学校内审部门对所报送的进度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发现所呈报工作进度与现场存在诸多不符:B1教学楼呈报进度为完成五层主体框架结构、砌砖及水电预埋工作,而现场复核仅完成到主体框架的第二层。B2教学楼呈报进度为完成五层主体框架结构、砌砖及水电预埋工作,而现场仅完成主体框架的第二层,其余未完成。地下室呈报进度为完成地下室人防门、内外墙、地面装饰、给排水预埋工作,而现场复核仅完成主体框架结构。1-C5宿舍楼呈报进度为完成主体结构、屋面、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及水电预埋工作,而现场复核情况为:C1仅完成到主体框架结构第四层,屋面、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C2已封顶并完成部分内外墙砌筑,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C3已封顶并完成部分内外墙砌筑,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C4仅完成到主体框架结构第五层,屋面、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C5仅完成到主体框架结构第五层,屋面、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文体综合中心呈报进度为完成主体框架结构、屋面、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及水电预埋工作,而现场复核仅完成了主体框架结构,内外墙、地面装饰、门窗框安装未完成;图书馆呈报进度为完成地下室到一层结构,现场复核地下室尚未全部完成。经内审部门审核,最终核定实际应支付的进度款仅为2100万元。
代建制模式下,合同管理应贯穿于项目实施建设的全过程,它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项目风险识别的方法之一。有效的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大于优化施工技术及方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代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应严格执行,要通过沟通让代建单位深刻认识代建双方所肩负的责权利,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双方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剖析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发挥合同本身所应发挥的作用,保证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节约建设成本。
要做好前期的地质勘察及土石方分类勘察工作,保证勘察资料的准确性,为设计提供准确的资料信息基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项设计、概算文件详细核对,要充分考虑影响工程成本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土石方等隐蔽工程部分要详细核对,防止错项、漏项。要求代建单位严格按标准建设项目、程序合法合规,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调整”工程的出现。
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代建单位进行多方协调,在前期设计阶段把控每一处细节,对于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隐患在设计环节进行有效的规避,合理优化设计方案,在保证满足学校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
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各环节要实行限额管理。具体做法为: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估算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对概算超投资项目引入第三方设计单位,从政策、经济、技术、安全、节能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结论,核实项目总投资;施工中标价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施工,涉及价款的调整必须控制在概算范围内。要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制度,对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等,必须建立逐层审批及先审批后实施的制度。
为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可成立工程预算专责工作小组,对超概算项目或工程变更累计增加支出金额超出合同总金额10%的重大设计变更,由预算专责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设计单位或专家进行评审,保证资金的真实合法有效使用。
内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委托外部审计机构或与外部审计机构联合组成审计组的方式,加强对代建项目的过程监控,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对代建项目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重大变更、重要施工环节、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和技术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要时刻掌握主导地位,发挥审计权威,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进行监督和控制。
项目成本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实施的全过程,需要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及各参建单位的全员参与和通力配合,才能真正做到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