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①

2020-11-26 04:15
市场周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林木管护树种

高 梅

江淮生态大走廊战略是扬州市立足“绿色发展、生态立市”理念,率先提出并实施的重要国家战略。江淮生态大走廊以京杭大运河为纽带,南北连接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输水通道,也是长三角区域“三横两纵”生态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扬州市正处于江淮生态大走廊的核心区域,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森林资源是构建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生态体系的基础生态因子,也是建立区域绿色发展体系的重要载体。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布局,该区域森林资源状况不甚理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不利于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生态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一、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现状

(一)区域森林资源总量

根据总量数据可知,总体上看,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面积总量为6008.52公顷,区域森林覆盖率为13.4%。从市内来看,区域森林覆盖率水平要低于扬州市平均森林覆盖率1.19个百分点,距离省内先进地区例如南京市24.94%的森林覆盖率差距就更为明显。区域森林资源蓄积总量为292055立方米,每公顷平均蓄积量49立方米。比较来看,同期全省森林资源每公顷平均蓄积量为62立方米,全国森林资源每公顷平均蓄积量为73立方米,区域平均水平仅为全省水平的79%,全国水平的67%。因此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无论是面积总量还是蓄积总量,都明显偏低。

(二)区域森林资源组成状况

从区域森林组成方式来看,纯林比例高达83.17%,而混交林比例只占16.83%,混交林多数为灌木林、苗圃地中,且多数为近年栽植的林木。纯林比例过高充分体现了林分结构的单一性,不利于改善林地的立地条件和制造利于林木生长的空间,也不利于丰富森林生物量,发挥更好的生态作用。从树种结构来看,杨树比例超过60%,杨树、女贞、柳树、樟树、杉树五种主要树种所占比例超过80%,其他树种比例仅占不到20%。可见区域森林树种呈现明显的单一性。以杨树为主体的单一性的树种结构容易带来森林生态稳定性差的问题。从龄组结构来看,区域乔木树种中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比例分别为39.65%、47.63%、6.94%、5.72%、0.06%。可见幼、中龄林比例偏大,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所占比例太小,这种不合理的龄组结构不利于林木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由于沿江区域主要为水利部门管理,因此林地主要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占比超过80%,个人所有林木仅占不到20%。从管理模式上看,当前沿江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实行森林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管理模式,具体管理方法上实行护林员、经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三级管理体制,但由于一方面政府或集体聘请的护林员人数不足,另一方面未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导致森林资源管理仍显粗放。从林木管护方法上看,当前沿江区域林木管护仍是以林木自主生长为主,除沿江部分管理体系建立较好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能够较好地开展林木抚育管护外,其余单位或集体管理一定程度上依赖主管部门的项目推进,缺乏自主积极管护意识。

二、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现状的影响因素

(一)发展的空间不足

扬州市是平原水网地区,尤其是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内集中连片存在着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等大型湖泊湿地和京杭大运河、潼河、三阳河等重要输水通道以及官垛荡、菜花荡等大型荡区,规划区域水域面积占到土地总面积的20%以上,土地资源较为紧张。此外里下河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优越,土壤条件、气候条件都较好,又是传统粮食生产的重要地区,在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前提下,区域内可用于发展森林资源的空间就显得极为不足。

(二)缺乏统一规划设计

区域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佳,一定程度上是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造成的,一方面是缺乏总体规划,区域现有森林资源从土地权属上看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从林木权属上看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都占有一定比例。各方都是根据植树造林工作需要或个人需要自主栽植的,并未通过科学规划形成整体而系统的森林分布结构,因此森林植被分布不均且断带现象突出,无法发挥整体的生态效能。另一方面是缺乏科学设计,现有森林树种单一,是以杨树为主体的木材加工业发展的产物,从造林层面看仍然是以经济效益为基础选择树种,而不是根据公益林、商品林的不同性质和功能进行科学的造林设计。

(三)资金的投入不足

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的发展和保护,离不开资金投入的支持,但当前各方在植树造林和资源管护上的投入明显不足,资金投入的主体主要来自政府部门,从植树造林角度来看,因地方财政差异,不同地区的造林投入也不相同,但当前植树造林资金承担主体仍为村集体或乡镇一级财政,县区级财政投入的造林补贴相对较少,仍远远不够造林所需投入;从管护层面看,区域内公益林当前由国家、省、市三级财政给予生态补偿,用于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但当前补助标准省级以上公益林为30元每亩,市级为25元每亩,补偿标准都偏低。商品林管理则基本由经营者投入,资金就普遍更为不足。

(四)科学技术的应用不足

当前区域内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与科学技术的应用不足有关,区域内无论是国有单位还是集体、个人经营的林木,从栽植到管护都缺乏科学技术的支撑,栽植过密、立地条件不足、杂草丛生、病虫害等现象较为普遍。一方面是缺乏造林基本技术。没有优先选择科学培育的苗木良种,没有按照选择的树种生长要求设定栽植株行距,没有根据树种特性改善土壤等立地条件等。另一方面缺乏管护技术。未在幼、中龄林阶段开展合理的修枝修剪、疏伐卫生伐等抚育措施,未在春夏期间观察树木病虫害情况,及时地采取防治措施等。

三、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发展对策

(一)开展科学规划

江淮生态大走廊是省市重要战略,也有了多种规划,但目前的规划仍处于总体规划阶段,还未形成具体的可实施的规划建设方案。因此需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支撑,根据江淮生态大走廊相关上位规划对区域内森林建设进一步科学规划,具体表现在: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区域,由于各部门规划的不一致性,区域内的土地性质认定各部门的规划中都存在冲突,提升资源总量需要首先明确可用地区域,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利用国土空间统一规划的契机,明确区域内宜林地范围。二是合理区划,需根据地理位置、产业基础、生态功能等因素对区域内用于林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细致区划,合理确定生态保护区、林苗产业区、森林经营示范区、森林康养旅游区等不同的功能定位区,分类分策实施;三是科学设计,依据功能定位和森林资源现状,进一步做好造林设计,科学开展新造林或森林质量提升工作。

(二)调整森林结构

一是调整树种结构,要制订调整计划,逐步改变区域内杨树为主、树种单一的结构性问题,要培育林木良种和优质乡土树种,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功能分区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应用。二是调整造林方式,改变以往以纯林人工林为主的造林方式,大力营造混交林和复层异龄林。三是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结合农业供给侧改革,逐渐改变以杨树用材和种苗交易为主的产业模式,优化林业一、二、三产业比例,重点挖掘区域森林深度价值,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第三产业,持续提升林业附加价值。

(三)创新体制机制

提升区域森林生态效益,需改革现有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创新造林机制,改变政府为主单一造林体制,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造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能动作用。全面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全民绿色共建共享。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森林资源管理平台,保证各项信息的快速传播和交流。三是创新经营机制。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贴息贷款等惠农政策推广力度,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四)提升管护水平

森林经营管护是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途径,现有森林资源除结构不合理外,管护水平低下也是严重问题之一。提升管护水平一是加强栽后管护,要观察树木生长状况,通过科学的水肥管理提高树木成活率。二是科学开展抚育,要在林木中幼龄林阶段开展森林抚育,保证合理的林分密度,清除影响树木生长的杂树杂草,定期修枝修剪,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三是加强病虫害防治,根据不同树木的生长习性和具体病虫害状况,科学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减轻美国白蛾等重要林木害虫的影响程度。

四、结论

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资源存在资源总量不足、资源结构组成不佳以及资源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是由发展的空间不足、缺乏统一规划设计、规资金投入不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不足等因素造成的。因此,为提高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需要尽快开展科学规划、科学调整森林结构、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提升管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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