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铁林
摘 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麻阳县重大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全县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现状,然后针对如何解决这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麻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对策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麻阳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区域面积 1568平方公里,辖 19 个乡(镇、管理处)、222个村(社区),总人口 40.5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万人。
自2006年以来,麻阳县水利部门针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先后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共筹集各类财政资金3.13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全县所有19个乡(镇、管理处),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314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工程9处,百吨千人以上工程24处),解决农村自来水覆盖人口29.46万人。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县级财政自筹资金2.1亿元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使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已达到84.17%。加之分散式供水工程,解决了全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在怀化地区率先实现了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今年继续实施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900万元,改善2.68万人的饮水条件。
二、运行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麻阳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工程数量越来越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在运行与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产权界定不清,管理责任未落实
麻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由国家投入资金建设完成。千人以上供水规模水厂主要以县级水利部门建设为主,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近些年也陆续建设了少量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虽然《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国家投资建设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以及分散式供水工程产权归属问题。但是,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县级人民政府未能及时根据工程规模和资金投入比例界定工程产权和核发相关产权证书,导致工程产权界定不清。虽然在细则中明确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驶国家所有权。但是,大部分供水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所有权人未具体明确。以上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缺位,加之行业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工程的长期效益无法保障。
2、工程重建轻管,管护机制不够健全
自“十一五”规划以来,从“农村饮水解困”、“农村饮水安全”,再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一系列工程措施的实施,全县实现了所有乡镇通自来水,村村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工程建设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但是,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提升,轻管理的现象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特别是单村单组供水工程表现更加突出。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采取承包模式进行管理。经过近几年运行,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水质合格率偏低。部分承包人为了节约成本,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水进行消毒净化处理,导致有时出现水质不达标现象,存在饮水不安全隐患。二是服务水平较低。由于管理人员不专业,缺乏责任心,不能很好的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造成用水户失去信心,用水体验感较差。三是发展后劲不足。承包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主动投入资金对供水工程进行有效改扩建,遇到困难只想等靠要,导致工程持续退化。规模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在建好后,直接移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受益村组)进行管理。由于大部分农民举家外出务工,农村常驻人口以老人小孩为主,缺乏长期稳定的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不能到位,存在有人用、无人管的现象。甚至有些受益群众还存在谁建设、谁管理、随意用的思想,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找建设单位,缺乏主人翁意识。供水成本过高,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监管处罚手段,应急抢修协调难度非常大。因有些隐患未能及时处理,导致许多供水工程运行困难甚至报废状态。
虽然规模以上水厂有人管,但是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技术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编制、机构性质等未经相关部门批复,未建立起专业化的运行管理机构。全县暂未制定出台完善的运行管理办法和落实长期性的运行管理经费等制度,管护机制急需健全完善。
3、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升级改造资金不足
自开始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受资金投入、施工工艺、管材设备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许多供水工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也没有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实施,部分供水设施特别是供水管网存在隐患,此类问题在“十一五”期间较为突出。“十二五”规划开始至今,除规模以上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設标准有所提高以外,其他规模较小单村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标准普遍偏低。由于近些年重建设轻管理,没有对大小水厂的管材、机电设备等供水设施进行专业的维护和检修,加之极端天气的破坏,导致供水设施年久失修问题越来越严重,多数水厂无法达到预期效益和实际需要。
随着我县乡村振兴的全面启动,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和习惯的不断改善,人均用水量不断增加,原有部分供水管网已不能满足供水需要,加之用水户对水质和水压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大部分供水工程要求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增加水源、更换或者增加机电净化消毒设备、改造主分支管网等。2016年以来,开始对原有规模水厂进行了部分改造,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是,还是难以满足各水厂实际需要,升级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4、水源地保护重视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麻阳县境内从锦江河取水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有锦和自来水厂、锦江水厂(农村管网延伸项目)、黄桑水厂等,其他乡镇、跨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多以山泉水、溪沟水、水库(山塘)水、地下水等为水源地。
在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水源地的保护重视不足,忽视了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和保护措施的实施。在供水规划阶段未考虑水源地保护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工程设计、建设等环节。水源地保护工作任务重和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还未启动农村地区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工作,水源地保护资金严重短缺。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水源地的管理、污染源控制、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上游水土保持以及水源地涵养等内容。涉及水利、生态环境、城建、自然资源、卫健、农业农村、林业以及交通等多个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水源地保护缺乏有效监管。水源地水质和水量的检测工作任务繁重,因缺少人员和经费,供水工程的水源地水质未能有效的进行监管,目前还不能全面掌握水源地水质和水量的实时动态变化情况。
近年来,随着辰水沿岸各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水污染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加之,各地农户缺乏水源保护的意识和法律约束,导致水源有所变化和受到污染,造成饮水不安全因素存在。有些供水工程水源点所在地村民法律意识不强,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还存在,导致供水工程正常取水受到影响,甚至引发了矛盾冲突,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
虽然麻阳县于2018年10月1日施行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但是缺乏有效监管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未能将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三、解决对策
1、界定工程性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点多、面广、投资小、工程分散等特点,属于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准公益性项目,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权颁证等方式,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根据不同规模的供水工程来明确管理主体,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建立明确的管理责任制。
一是产权归专业化管理机构所有。由国家财政资金投资兴建的供水规模较大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通过收取水费,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由专业化管理机构(拟组建农村供水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归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进行运行管理并明确产权。锦和、黄桑、杨柳坡、兰里、文昌阁、江口墟、栗坪、和平溪、谭家寨、板栗树(包含新寨)、尧市、郭公坪、代远、盐井等14处水厂由农村供水公司管理。锦江水厂(县城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由县自来水公司管理。铜矿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由麻阳铜矿管理处管理。工程产权归管理机构所有(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二是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所有。除以上专业化管理機构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以外的跨村、单村供水工程(没有经济效益,基本要靠上级资金保障运行)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并明确产权归其所有(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三是产权归受益农户所有。全县范围内还存在多处分散式供水工程(未统计处数),移交给受益农户自行管理,其产权归农户所有。
2、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是全面落实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全面落实《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成立农村供水公司或者依托县自来水公司技术力量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起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针对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供水工程,可以采取建立完善的县级财政补偿机制或工程运行管理专项基金,使工程具有健全的可持续保障体系和措施手段。同时,也要从主管部门、供水管理单位、用水户等三个层面,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经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3、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
在“十三五”期间,可以抓住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机遇,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工程新建、改造、升级、配套和联网等方式,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实现“大水厂”制水、“大管网”送水、确保城乡居民“同网”饮“同质水”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
4、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水源地是否安全最大因素取决于人类活动,仅靠行政手段是不够的,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范或降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可能发生的人为不安全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争取早日全面划定农村供水工程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从法律层面上来约束保护范围内人们的生产生活。加大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爱水、惜水、保护水的意识,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健康生活的理念。加大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和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强水源地的监管和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保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四、结束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仅要重视建设,而且后续运行管理更加重要。如何管好用好已建供水工程,确保其发挥预期效益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通过出台相关政策规科学有效的进行管理,从而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良性运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2019.
[2] 王丽萍.西双版纳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存在问题和措施浅析.防护工程.2019.
[3] 邵小东.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及建议思考.基层建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