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逵,尹诚悦,吴 浩
(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山东 济南 250117)
汞具有高毒性、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汞的生产、使用和排放具有较高的环境和健康风险[2]。随着《汞公约》生效及山东省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汞的使用一直处于较高关注状态,部分涉汞行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转变等方法逐渐淘汰汞的生产使用[3]。本文通过开展山东省主要涉汞行业信息收集工作,对山东省履约及污染防治情况(污染物产排信息)进行了调查,指出了山东省涉汞行业企业的履约现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目前,山东省共有8家涉汞行业企业,全部为汞使用企业,无生产、回收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西部地域,涉及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简称PVC生产,下同)、体温计生产两个行业,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物,涉汞行业及污染物排放等均较单一。汞总使用量为91.09吨(以Hg计,下同),总排放量为62.95吨。
山东省8家涉汞行业企业全部为汞使用企业,无生产、回收企业,汞总使用量为91.09吨。
按照行业分布,8家涉汞行业企业中,7家为PVC生产企业,用汞量77.09吨,占总用汞总量的84.6%;1家为体温计生产企业,用汞量14吨,占比15.4%(具体见图1)[4]。不论企业数还是用汞量,PVC生产行业占优明显。
图1 用汞量行业分布情况
按照区域分布,8家涉汞行业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西部地域,分别位于淄博、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6市,占山东16个地级行政区域的一半,各市企业数分别为1家、2家、1家、1家、2家、1家,无明显区域聚集。
汞的排放方面,我省两个行业汞排放共62.95吨,其中PVC生产行业汞排放62.94吨,体温计生产行业汞排放不足0.01吨。在“三废”排放情况中,固体废物含汞量占比尤大,废水、废气含汞量可忽略不计。
按照行业分析,PVC生产行业废气、废水环境治理产生的废物一并归入固体废物,故主要产生固体废物,含汞量为62.94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体温计生产行业废水、废气、固废含汞量分别为0.002kg、0.064kg、0.5kg,占比分别为0.4%、11.3%、88.3%,固体废物为主要排放源(具体见图2)。
图2 体温计生产行业三废排放情况
按照“三废”排放分析,废水:PVC生产行业废水主要采取硫化物处置、循环利用等方法,体温计生产行业废水主要采取硫化物沉淀、化学絮凝、循环利用等方法,排放废水含汞量为0.45千克。废气:主要采取活性炭吸附方法,废活性炭计入固体废物项目,排放废气含汞量为0.064千克[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含汞泥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含汞量为62.94吨。
以上分析可看出,山东省仅存在汞使用企业,无汞生产、回收企业,涉汞行业产业链不完善,限制了汞的进一步无害化处置[6]。涉汞使用行业单一,主要为PVC生产行业,产量基数较大(约135万吨/年),技术水平较低,环境污染较重,无较经济的替代技术方案,限制了企业转产、技改的积极性,且PVC在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方面用途广泛,为政策引导提出了困难[7-8]。
完善涉汞企业持续跟踪及信息动态更新制度,全面掌握汞的生产、使用、排放、处置情况等第一手基础资料。以基础数据为指导,完善涉汞企业结构调整顶层设计,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和技术支持,积极引导涉汞企业开展技改、转产等无汞化产业调整。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汞无害化、资源化研究,特别是对于已经排放入外环境的汞元素,对汞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进行科技攻关,鼓励新技术的实践应用。
山东省涉汞行业企业全部为使用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西部地域,涉及PVC及体温计生产两个行业,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物,涉汞行业及污染物排放等均较单一。与上期调查结果的13家企业比较,本期调查的8家企业均包括在上期调查范围内,无新增涉汞企业,企业数下降38.5%,对《汞公约》履约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2020年氯乙烯单体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用汞量较2010年减少5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