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丹红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于孤残儿童的救助主要是设置安置服务,随着1956 年儿童生产教养院的出现,机构救助型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开始发展。 但是,1959 至1962 年的经济困难时期和1967 至1968 年的“文革”动荡年代,良好趋势发生逆转,人们的食物供应紧张,品种单调匮乏,导致大量的婴儿被遗弃在路边。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政府建立了大批的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也就成为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体。 大量的孤残儿童得到救助,然而,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同,具有地方特色的儿童救助体系应该被建立。
根据2019 年第一季度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可知,全国目前共有34.3 万名孤儿,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6.8 万人,占总数的19.8%,因此可以说,儿童福利院已经成为孤残孩童的一道强有力保障。
虽然江苏省经济发达,但仍然存在大量孤残儿童。 在江苏,截至2019 年一季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7276 名,在31 省市孤儿数量排行榜中(从多到少)排名13。 宿迁作为一个1996 年建立的非常年轻的城市,即使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GDP 从全国180 名之后跃居100 强,其福利事业发展还是存在巨大的不足。 根据调查,宿迁市专门性的儿童福利院总共仅有4 家(不包括几家综合性的社会福利院),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次的研究调查。 本文的调查对象是位于宿城区的宿迁市儿童福利院。
为了解决宿迁市现有的孤残儿童福利院照顾存在的问题,在符合孤残儿童利益的前提下,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出适合孤残儿童生活环境的福利院养护模式。 本文根据宿迁市孤残儿童管理现状和护理人员的护理现状的讨论,找出当前在福利院照顾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
2017 年,宿迁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宿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下文简称《规划》),《规划》紧跟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儿童福利目标从多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明确要建设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确保每个儿童都有机会享受自己的权利。 特别是对于残疾儿童,《规划》明确表明要提高残疾儿童救助工作水平。 做到早期筛查,确诊,提供康复治疗,建立一个完善、覆盖全体残疾儿童的救助康复体系。
宿迁市儿童福利院始建于清光绪年间,老院坐落于老城区新盛街4 号,原名保婴堂,先后易名救济院、光荣院、老残教养院、安老院、宿迁市宿城区社会福利院。 2007 年通过民政部“蓝天计划”的实施,将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列为2008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09 年建成投入使用。 总投资1500 万元,占地面积约1.73 公顷,建筑面积9500 平方米,主体框架为2层,分为康复医疗、照料抚育、后勤保障、行政服务4 个功能区,可容纳残障儿童200 名。
宿迁市儿童福利院现在位于宿城区环城北路与南海路交叉口东南,地理位置优越;配备安保,确保孩子安全;距离市医院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儿童福利院内部绿化较好、植被覆盖率高,供儿童玩耍的游乐设施比较完备,附近也有通往市区的直达公交车。
宿迁市政府在2019 年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中表明政府一直并将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组织各县区集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齐配全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设施。
根据调查所知,宿迁市儿童福利院内的受助对象大都为残疾儿童,包括唐氏儿、兔唇儿、自闭症儿童等,由于自身的缺陷被父母所遗弃,最小的才1 个多月。 孩子们每日的生活基本就是围绕康复训练展开,院内康复师会根据每个孩子的身体状况制订差别性的康复训练计划。 例如:对于仅仅是身体残缺,智力发育健全的孩子,就实行“养治教”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是希望通过康复治疗,使他们能自理生活,也能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类似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习,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智力缺损的儿童,重点训练其自我料理生活。
宿迁市儿童福利院内的护理人员都为女性,年龄偏大,工作时间较长,经验丰富。 但护理人员的学历普遍较低,大多数护理人员学历在高中及以下的水平,都没有持护工证,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又由于孤残儿童多,一个护理人员通常对应多个儿童,护理人员流动性大、不固定,孩子容易产生脱抑制性童年依恋障碍,即儿童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亲情感和依恋感较为脆弱。 这种一对多的模式导致护理人员对于孩子的敏感度下降,不易察觉孩子的问题,加剧孩子的负面情绪。
残疾儿童面对自己残疾的现实以及被抛弃的境况,难免比一般儿童更加敏感脆弱,更加需要稳定安全感以及亲密关系的体验,长期在比较封闭的福利机构生活,易造成焦虑、孤僻、多疑等消极社会态度,并且在社会规范和社会角色上都存在缺失。
其次,儿童福利院由民政局管理,笔者在研究期间曾多次上访,都被拒之门外。 后来得知,实际上没有提前告知和没有得到批准的探访与联系一般都会被拒之门外,这就使得儿童福利机构与社会的接触更加困难。 最后,通过多方沟通证明,笔者才有机会进到儿童福利院,进行相关的了解。 在网上查询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关于宿迁市儿童福利院的介绍少之又少,关于开放日的资料也没有找到,大量热心网友想要资助孩子和捐赠衣物却都不知道怎么办。
儿童福利院男女比例不协调,特别是忽视了男性护工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地位,会对儿童的性格培养、社会化发展及人格的塑造产生不利的影响。 另外,社会工作专业在中国起步较晚,不为大众所熟知,因此在最初接触儿童利院方面的过程中,社工在专业上难以得到认可,在与孤残儿童的接触中难以被信任,甚至社工被志愿者化。 特别是在宿迁这个建市不久的新兴城市,大众缺乏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宿迁市儿童福利院的护理员都是年龄偏大的阿姨,她们都是采用一些基本的方法来照顾这群孩子,但儿童福利院孩子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照顾方面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宿迁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民政部门设立的社会福利事业性质的单位,每年都有政府拨款和补贴,大量的企业、慈善组织都会捐款捐物,其实在物质、金钱方面已经足够,对于孩子们而言,真正缺少的是关心和关爱,而这种爱绝对不是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 据了解,每到节假日,许多的部门、企业、组织等都会送来吃穿物品,陪孩子们进行短暂的游戏,拍几张照片就离开了,然后将此善行在媒体上进行大肆宣传,无形之中会助长孩子的自卑、孤僻情绪,挫伤他们的自尊心。
封闭式的管理对于残疾儿童来说是多了一层保护壳,但从另一方面讲,无形中剥夺了孩子接触外界的权利。 残疾儿童本就因为自身残疾,接触社会困难,而福利院采用封闭式管理更是加深了孩子与外界的隔绝。 应改变管理方式,尝试带孩子走进附近社区,接触大自然,与正常孩子进行交流。社会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应该不断挖掘社会资源,为孩子将来走上社会助力。
再者,互联网作为当今大众搜集资料、了解信息的一个手段,福利院应该加以利用,搭建一个专门的网站,将儿童福利院的部分信息定期发布在网上供大家了解,这也是让社会关注这群特殊儿童的一个渠道。
儿童福利院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 宿迁经济产业与苏南地区相比较为落后,人才发展空间狭小,无法满足其多元化需求,导致人才大量流失。 因此,对于当下的宿迁首先就要发展经济,以此创造发展机会,再辅以人才政策,使专业社会工作者愿意、乐意留下来。 除此之外,对于现有的工作人员,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福利院的中坚力量,儿童福利院可以安排正规培训,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同时,要完善员工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受孩子们喜爱的护理人员可以提高薪酬,增加额外福利,防止工作人员安于现状和懈怠。
针对性别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儿童福利院要提高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加大宣传,打破大众持有的“护理人员是女性”的固有思想,逐渐从认知上提高男性护工的价值和地位,增加男性护工人数,从而促进儿童福利院孩子的人格的完善。
各种机构部门一到节假日就捐款捐物,拍张照片,发篇报道,赞扬善行。 不能说这种方式是绝对错误的,从过去的经验看,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传递了爱心,改善了孩子的物质生活,但这绝对不是一种可以倡导的方法。 特别是,在宿迁市儿童福利院内的孩子或多或少身体存在残疾,内心脆弱敏感,暴露于镜头下的行为可能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福利院作为孩子们的监护人,应该坚决地对这种行为说“不”。 儿童福利院要真正做到“儿童利益最大化”和“以人为本”,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也就是儿童的利益来思考做事。
对于儿童福利院来说,作为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接受着外界的注视和给予的压力,想要真正为它们减负,就要从源头出发。 弃婴、孤儿的出现,很大程度说明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一个有缺陷的孩子想要治好,往往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甚至是倾家荡产,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 同时,要加大法律宣传,《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中就明确规定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 年,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 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从2020 年1 月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