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运用

2020-11-25 00:16天水市麦积区天成学校
甘肃教育 2020年23期
关键词:课本案例教学法

○ 天水市麦积区天成学校

案例教学法不同于普通的教学方法,它是一种以案例为导入,通过分析和讨论案例内容,来帮助学生掌握课本理论知识的新型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能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例,它与数学、物理等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有所不同,它兼具抽象性与具体性。有效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不仅需要学生掌握课本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化表象为内在”。换言之,如何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来培养出有道德观念、有法治理念的新时代好学生,这才是该课程真正的教学目的。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客观性和真实性。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所选用的案例一般都是真实发生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这就决定了案例教学客观性、真实性、社会性的特点。真实存在的案例遵循了事物发生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的客观规律,与编写的故事、剧本等完全不同,真实案例不受任何外在主观行为的控制,完全由案例中的人物、时间、环境等内部因素决定。因此,真实性与客观性兼具是一个教学案例所具备的基本特征。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特征,所以在运用案例进行教学时,可以更形象、更有效地支撑课本中的理论知识,从而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1]。

2.综合性和完整性。一个案例内容包括诸多因素。从构成角度来看,一个案例中有具体的主体、客体和事件关系;从影响因素来看,一个案例的产生受到人物、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案例的形成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且从发生原因到事件结果,每一个环节的存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案例。因此,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让课堂教学更具综合性。同时,通过对案例的导入、分析、讨论和总结,不仅可以使教学环节循序渐进地开展,还可以让整个课堂从教师教学到学生理解,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2]。

3.目的性和说理性。在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往往含有较强的目的性。从案例的选择、案例的导入,再到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这一系列过程都是为了在最后引出课本知识,让案例内容与课本知识形成呼应,表面上是在学习案例,实则是抛砖引玉,为新知识的学习做好支撑。此外,案例教学法也具有较强的说理性。案例的引入、分析和讨论,都是为了总结出案例中所蕴含的道理,最终引出课本知识与其相对应。

4.社会性和启发性。案例教学法中所选用的案例与社会中的事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社会性又是案例教学法的一个典型特征。基于这一特征,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有了更多的事实支撑,与实际生活也能够充分接轨,这对于学生的知识转化和实践运用有很大的帮助。除了社会性之外,启发性也是案例教学法的一大特征。上文中说到,案例教学法是一个引出知识、说明道德的过程,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启发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主动思考,从而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行为理念,践行正确的社会行为[3]。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选择的案例质量不高。从“质”的方面来讲,教师选择案例的过程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就是案例选用不恰当。不恰当的案例不仅无法支撑整个课堂的运转,还会使得案例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选用的案例针对性较低,与课本知识的关联度较低,这样一来,利用案例进行分析和说理的效果也会很不理想;第二,选用的案例难度较大,可能会导致案例分析的要求与学生的知识储备和理解力产生偏差。正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超出学生现有阶段学习进度的案例,不仅不会产生促进作用,还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第三,案例的新颖度不够,导致案例内容与课本知识之间产生时间和空间上的跨度,这同样会影响课堂教学效果。而从“量”的方面来讲,有些章节的内容体系复杂,无法单独讲解,此时,如果选用的案例数量较少,那么就会让整个引入和分析过程显得十分“单薄”,依据不够,案例教学过程的说理性也会较差。

2.案例教学的时间分配不合理。很多情况下,由于教师自身对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不熟练,因而会出现案例教学时间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具体有两种:第一,案例教学的时间分配过多,教师在案例解读和分析中花费太多时间,这会导致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主次颠倒,往往教师还没来得及引出课本知识或总结之时,课堂时间就消耗殆尽,教学进度也会受到影响;第二,案例教学的时间分配过少,一些教师对案例的引入和分析只是寥寥几句,甚至一笔带过,把大量的时间用在课本知识的讲解和记忆中,最终导致案例教学法流于形式,使得课堂气氛单调沉闷,学生提不起兴趣。

3.教师的教学方法不恰当。案例教学法是当下运用较多、较为新颖的教学方法,但好的方法也需要通过好的运用过程来体现出它的价值,正如狄德罗所说:“有了真正的方法还是不够的,还要懂得运用它。”很多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由于自身专业素养不够,课堂教学不熟练,因而出现不恰当的教学方式[4]。例如,在进行案例引入和分析的过程中,教师没有充分借助多媒体设备,而是采用传统的口头讲授模式,从而造成课堂教学模式单调、学生不感兴趣的局面。此外,有些教师对案例分析得不够彻底,将“案例教学”和“举例教学”混为一谈,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只是将案例简单列举一下,并未带领学生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

4.学生的课堂参与性较低。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于教学,是在教学生如何学。”“教”是方法,是途径,而“学”才是根本目的。换言之,学生才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主体。然而,很多老师并未认识到这一点。从案例的分析到新知识的过渡,最后到课堂内容的总结和反思,这一过程都是由教师一人主导,学生要做的就是听老师讲解、做好笔记。这种“单向化”的教学模式,导致学生课堂参与度较低,同时,还使得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积极性差,不利于学生主动思考和学习。

三、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1.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有以下几个要求:首先,所选用的案例要有较强的知识关联度,要与课本内容紧密联系。例如,在学习新时代青少年的担当和责任的相关内容时,教师选用的案例要能够反映出当下社会对于青少年担当的需求。其次,选用的教学案例要难度适中,至少要与学生现阶段的理解能力和知识储备相匹配。最后,选用的案例要相对新颖,要符合课本知识的时代背景和更新速度。举例来说,在学习宪法的相关知识时,教师选取的案例和材料应当是与最新修改后的宪法相匹配的,要选择可以体现出新时期宪法精神的案例[5]。

2.合理分配案例教学的时间。合理分配案例教学的时间,需要教师提前做好课程安排和教学方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也要学会把握主次和重点,要不断提高引导和把握课堂的能力。例如,在学习“树立国家安全观”这一模块的内容时,教师在适当地引入关于国家安全的案例之后,应当通过分析案例,着重引导学生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理念。如果教师单纯地带领学生了解多个案例,那么学生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掌握这节课的重点,这节课的真正目的也就无法实现。

3.采用多种途径,提高教师专业素养。陶行知先生曾说过:“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只有教师博学多识,学生才会“问有所答、疑有所解”。提高教师素养有多种途径:第一,学校可以安排优秀教师进行案例教学法的示范教学,这类示范教学可以在校内进行,也可以与其他学校交换进行,目的是为教学经验不足的教师创设学习的途径;第二,学校可以请专家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辅导,让教师提高专业能力,补齐自身“短板”;第三,学校可以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检验教师对于各种教学方法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4.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新课改的要求,教师要不断发挥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扮演好“引导者”和“把控者”的角色,课堂的主动权要交到学生手中。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自由谈论、畅所欲言,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中。在进行案例总结和课堂知识过渡时,教师要循循善诱,逐渐引导学生进入课堂主题;在课堂结尾,教师更要鼓励学生踊跃发言,让学生结合案例和课本知识,说一说自己受到的启发,从而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当下课堂教学过程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方法,不仅仅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其他课程中也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要努力适应新课改的教学要求,通过运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此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课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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