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银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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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行业或在短期内迎来监管环境的重大变化。
11月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这是自2017年P2P新规落地以来,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业务的又一次重拳出手。
本次意见稿中,“牌照三年一审”“提高贷款人贷款门槛”“降低小额贷公司所用杠杆”等规定,几乎完全推翻了很多网络小贷公司此前一直采取的运营模式,若得以落地执行,网贷行业不可避免地将被洗牌和重塑。
网络小贷经营牌照的发放在2016、2017两年迎来高潮,到2017年11月几乎戛然而止。
2017年2月,原中国银监会明确指出,鉴于网络小贷行业存在的风险,在尚未出台全国性意见和办法之前,希望各地能够慎重批设。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下称《通知》)。业内普遍认为,《通知》基本宣告新牌照申请的停止。
“据我所知,2017年11月之后也不是一张新的都没有,但这个数字已经趋近于零了。”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此,新入局者必须通过他人转让的方式才能获得网络小贷经营牌照。这样一来,已经获批的牌照就成了“香饽饽”。截至2017年11月21日,根据网贷天眼的数字,整个网络小贷行业共有经营牌照249张,其中229张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其余20张已过公示期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
记者了解到,从《通知》下发开始,转让网络小贷经营牌照的“灰色市场”就已形成,且价格一路水涨船高,在2017年底高峰期时,一张牌照被炒到近亿元。至2020年,网络小贷牌照交易热度有所降低,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一张牌照最终以“几千万”的价格成交不成问题。
“这是不正常的,自己不想干了就应该由有关部门回收,怎么可以转让给他人?”贲圣林说,经营牌照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其转让。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三年一审”的牌照机制或许会断了这些人的财路,至少会为“灰色市场”降降温。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想继续从事该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90日以内向发证部门提出续展申请,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3年。
“到底有多大影响现在还不好判断,但价格下跌是肯定的。”一位网络小贷从业者告诉记者。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网络小额贷公司在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是降杠杆的一招重拳。
以某网络小贷平台为例,一笔10万元的贷款原来只需要动用平台自有资金5%,即5000元,新规下则需要至少动用3万元,相关利润率需要重新计算,也将对众多平台产生严重影响。
一般而言,重大监管性法规的制定至少要用近半年时间写出征求意见稿,在此期间会与行业进行沟通。
目前,网络小贷行业充斥着“用小钱撬动大钱”的做法。
“据我了解,大家赖以生存的就是高杠杆,小贷公司出资没有超过10%的,如果规定出资不能低于30%,大公司还好,小公司的生意就没法做了。”上述从业者告诉记者。
对于网络小贷加强监管的影响,并不局限在金融领域。在一定意义下,网络小贷已经创造了一种生活方式,哪怕是一种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如今年轻群体中,不乏频频从网贷平台借款者,甚至有的人还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度日。
记者了解到,网络小额贷款的主要目标人群是银行不太“看得上”的中低收入群体,这其中的多数人年纪不大且收入和积蓄都不多,往往走向工作岗位的时间不长或者仍在学校学习。
“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收入不高,但欲望不小。”贲圣林对记者说,一些怀揣着“一夜暴富”梦想的年轻人,借助网贷平台的钱去炒股或做其他投资,结果很多人欠了一堆新债,不得不再向其他网贷平台借债来还之前的贷款,欠下的债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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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一部分年轻人抱着侥幸和虚荣的心理,通过网贷平台借款来满足自己的高消费需求。伴随此类行为还出现“套路贷”“裸贷”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案例并不鲜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得来的钱不得用于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也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还规定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自然人以30万元为上限,就意味着其前3年年均收入超过90万元,这已不是一般白领的收入水平。从以往市场情况来看,这类群体并非网贷平台的主要目标人群。
与此同时,“前3年年均收入三分之一”这一上限则更有针对性,按此规定,没有收入的大学生几乎将不被允许网络借贷,而相对低收入者的借贷限额也将大幅度降低。以月薪3000元的上班族为例,年收入约为36000元,网络借贷最高限额为12000元。
“新规落地之后,这些年轻人‘拆东墙补西墙’‘挖新坑填旧坑’的日子,就要成为历史了。”上述从业者表示。
贲圣林则对记者表示,新规并不是推翻谁的生活方式,而是让这些年轻人的生活回归理性。所谓“新金融”的普惠性,并不意味着借贷行为的普惠性。
“业界一直有一个误区,认为‘新金融’的普惠性特征等同于所有人都有资格借贷,网络平台也有义务尽可能对所有人放贷。所谓‘新金融’并不能逃开金融的本质,借贷的前提是有还款能力和良好信用。”贲圣林说,更多群体可以享受到“新金融”普惠性的其他便利,比如移动支付、手机查询账单、线上交付水电费和房租等,但借贷不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是否借贷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