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别车泼咖啡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被告人苏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朝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苏某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路怒症”本就是道路交通安全大害,超速别车还往人家挡风玻璃上泼咖啡,完全遮挡了司机视线,这已不仅是冲动,而是不折不扣的犯罪。
“路怒症”具有随机侵犯的特点,还有典型的主观故意。对此,应祭出雷霆手段,谁破坏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预期,谁就应受到严惩重罚。这些年,从“5·3成都女司机被打案”“4·29天津公交车互撞事故”到“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别车案”,再到这次的“别车泼咖啡案”,相关事件一经曝光,总能成为舆情爆点。我们希望,这些触目惊心的画面,不限于一次次的声讨或围观,而是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帮助每一个人繃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