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校一
为了更好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救助政策,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1-3]。但是,由于主客观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一些社会救助政策在具体的执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效果,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本文主要分析社会救助政策在执行中出现偏差的主要表现以及具体的矫正思路与策略,对于促进该领域相关研究的深入与完善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进行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这种偏差表现为不公正以及过度依赖等现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当中,低保政策尤其是低保救助,包括教育、住房、医疗、就业、残疾等诸多方面所涉及的面较广,但在具体的核定标准及核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增加了救助管理成本[4,5]。另外,由于低保政策在具体实践过程当中和福利进行捆绑,不同地方在低保资格的认定中存在着违规等方面的问题。这一点直接影响了低保政策的福利性和公益性,也影响了整个社会救助政策的普惠性。所以,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优化与实现过程当中,还应该围绕低保救助政策所存在的一些偏差,进一步地进行优化和矫正。
在进行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实现过程当中,很多贫困地区,之所以难以摆脱贫困,除了自身经济发展资源等原因之外,其整体的医疗水平低以及报销比例低都占有很大的比重。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疾病所造成的贫困现象较为突出。很多家庭因病返贫这一点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的效果。另外,在重大疾病的具体政策制定中,现有的低保相关的标准,特别是疾病的救助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的扩充,这一点都需要在今后的优化和发展中进行针对性地完善。
为了更好地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效果,提高救助对象人数。在具体的实现过程当中,需要对救助者相应的财产信息、个人信息、身份信息、经营信息等内容进行核对。从目前来看,围绕救助对象的民政、户籍、公安交通等诸多系统还没有实现有效的联网,各个信息之间存在着利益壁垒,信息互联以及沟通成本较高。这一点也需要在今后的运营和发展中进一步地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专项整合力度。
我国在进行救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社会民间参与力量的积极性也应该进一步地得到调动。从现状来看,围绕民间救助机构以及社会资源的融合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这就影响了救助力量的多元化以及救助基础的巩固和充实,需要在今后的社会救助发展中进一步地进行优化与提升。
对于困难地区的一些受救助的对象在进行救助过程当中,应该围绕救助的对象特点进行相应的引导和支持。在满足其最低生活标准同时,将救助扶持与就业激励联系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来有效地摆脱社会救助的依赖性。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围绕社会救助相关的救助对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依赖性。这不仅背离了救助的初衷,也在一定层面上增加了社会救助的负担和成本。
简而言之,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当前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也为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优化与提升指明了必须校正的方向。
在上文中简要探讨了当前我国在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执行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在主观层面缺乏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优化与提升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客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政策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优化和提升中,还应该进行针对性的强化。本文在借鉴和梳理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社会救助政策的校正策略。
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应该将梯度救助以及按需救助作为重要的救助理念。通过按需救助,可以有效地提高救助的效果。实施梯度救助,对于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同时,围绕救助对象的需求进行救助力度的加大,从而可以有效地避免救助依赖症的产生,将以往的货币救助逐渐地加入生活照料、关怀、心理慰藉、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救助内容。借助这种方式来有效地优化救助的布局,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价值进一步地进行凸显。在进行具体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当中,还应该从服务的环境出发,结合救助对象的差异特点,在救助的方式以及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与提升。通过在社会救助理念层面的优化,来为有序的、高效的社会救助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在我国居民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中,其所存在的一个不足或者说缺陷就是对于重大疾病的救助政策存在一定滞后性,难以满足广大居民的救助需求。因此,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体系的优化中,应该对家庭打击重大的特大性疾病,其中包括尿毒症、白血病、肿瘤、心梗等纳入其中。与此同时,也要增加对现有低保特大病症的救助。通过取消治疗门槛,扩大报销比例来有效地降低被救助对象的资金压力,借助政府投入比例的提升来更大范围地提高和优化社会救助效果。在进行救助体系的扩大过程当中,还应该对社会的救助内容以及其所辐射的人群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完善。其主要的出发点是最大层面地满足社会救助效果以及目标的实现需要。在进行相关救助体系的拓展中,还应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尤其是,从具体的社会救助需要出发,在大病救助的比例以及大病救助的相关对象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进与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落实中获得更好的效果,实现更大层面的社会价值。
社会救助是一个重要的体系,也是一个各部门共同协作、共同互动的过程。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应该积极地完善信息互联工程。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的时间表,完善各个阶段不同工作部门所需要的信息框架,做到专人负责定点应用。同时,经过授权,将人社、住建、保险、工商、税务等相关的信息数据及时地进行网络传递,从而实现信息共享,降低由于信息壁垒而造成的信息沟通障碍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进行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中,相关部门应该在信息构建的硬件以及软件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与优化。基于信息共享平台来助力整个信息共享对社会救助作用的发挥。
为了更好地发挥出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体系中所具有的价值与作用,在今后的社会救助优化和发展过程当中,各级部门应该进一步的重视民间力量的参与。通过制度体系以及政策优化来满足民间机构的发展需求。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有偿购买的方式进一步地强化对专业救助组织的培训和孵化。借助第三方机构有效地整合社会力量,为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救助体系中所具有的作用发挥提供应有的支持。同时还应该结合在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中所存在的资金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地优化相关举措,特别是注重家庭救助私募基金的发展,建设相应的公私合营的组织机构,强化对社会救助力量的引导和规范,最大层面地制定统一的方案,满足社会救助的发展需求。需要强调的是,集合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应该建立在规范以及秩序的基础上,尤其是,要建立在法治的框架下来进行。只有注重规范化的运营与发展,才能够在今后的具体发展中获得更大的民间社会救助力量的支持。
在当前的社会救助中,特别是在下岗救助体系的优化中,其所面临的一个主要冲击是如何将输血型救助向造血型救助进行转化。在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应该注重对救助对象的综合能力,特别是职业能力进行提升。借助就业激励措施的提升,尤其是舆论的引导来提高更多受救助者的发展观念与水平,通过其自身的独立以及努力来有效地注重自身综合社会发展能力水平的提升。在这过程当中,应该围绕失业登记以及重点保障对象所需要的相关救助内容进行必要的优化和提升,最大层面地发挥出其自身就业创业的主动性。在进行联动机制的优化中,还应该切实从就业的大环境出发,围绕就业的需要以及相关技能层面的不足进行相应的完善。借助这种联动机制的优化与发展在今后的社会救助发展的过程当中获得更大层面助力与支持。
总之,在今后的社会救助政策的矫正与优化中,应该从具体实践出发,对所存在的不足进行针对性的优化与完善。只有以此为依据,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出社会救助政策所具有的价值,满足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