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6 日下午承德露露公告称,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已被法院受理。
承德露露称,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名义,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股权。此外,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露露”无限期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
在诉讼请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确认二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分割市场等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8 亿元。
点评:
汕头露露曾在2018 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根据广东法院终审认定,双方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有效,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显然,有关露露商标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胜诉而尘埃落定,伴随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起诉,露露商标纠纷再引关注。(每经记者李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