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两个战役”

2020-11-23 02:09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
就业与保障 2020年5期
关键词:社保费阻击战工伤保险

文/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

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精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疫情防控工作总要求,围绕抗击疫情期间经办服务的中心任务,根据人社厅明电〔2020〕7号文精神,及时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操作指引,主动作为,坚守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底线,因势利导促升级、促转型、促多元化,因地制宜强管控、强服务、强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办服务攻坚战“两个战役”。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守底线、强管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立足“四个早”(早准备、早宣传、早调度、早发放),强化领取“不扎堆”,力求服务更实更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省151.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2月份基本养老金,于2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工伤保险待遇也按时全部发放到位。为预防离退休人员扎堆到银行领取养老金,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和发放银行网点及时发布《疫情期间,您的养老金,足额发、按时到,非急用、不急取》温馨提示,有效避免了因人群聚集可能发生的互相感染、疫情扩散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条件。二是立足“四个定”(定制度、定措施、定岗位、定责任),强化防控“不遗漏”,力求措施更细更严,确保经办大厅防控措施到位。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实施办法,印发疫情防控公众防护指南、防病毒感染手册等资料。同时,通过设置留观室,建立每日领导带班督查、每日自查报告、人员健康状况每日一报等制度,开辟电话预约上门办事渠道等措施,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和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抓落实、强服务,坚决打赢经办服务攻坚战。一是推动经办服务转型升级,做到服务更简更快,着力完善“不见面”体系。因势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向“网上办事为主、自助和邮寄办事为辅、实体窗口兜底”转变。发布“不见面”办理倡议书、社会保险业务指南、12333平台开通及操作流程等四篇微信信息,以及向参保单位法人、经办人精准推送12333宣传短信,引导、帮助参保单位以最为简便的方式开通使用12333平台,与此同时开展EMS快递免费送达服务,及时反馈参保单位办理事项结果。疫情期间(至2月24号),我省开通使用福建12333平台参保单位数118361 家,占全省5人及以上规模企业数的92%;通过福建12333平台查询权益信息266618人次,变更个人信息1442条,办理增减员人数159576人;网上下载打印缴费凭证、个人缴费明细等总量达54457次;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50461人。二是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做到绿色通道更宽更畅,力求特事特办“不拖延”。采取“一事一办、随事即办”、精减证明材料方式措施,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绿色通道,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截至2月13日,采取“一事一办、随事即办”方式办理两起参加抗疫工作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三是解决参保单位、参保人疑虑,做到政策解读清晰明了,力求引导舆情“不添堵”。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我省经办服务实际,具体落实好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未认证不停发;延期申请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及补发;落实疫情防控工伤保险待遇优先发工作,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或个人未能及时申报相关手续的社会保险事务。

二、确保减免社保费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一是领悟政策精神,打好工作提前量。及时组织全省开展学习、摸底调查和测算统计,清晰掌握社保费减免大数据、基金支撑能力、基金缺口应对办法。二是确保政策落地,及时研究经办层面配套举措。做好“准备、宣传、保障三个到位”。即:准备到位,落实好测算、经办、服务工作细节,改造信息系统;宣传到位,加强宣传,提高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减免社保费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障到位,做好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确保政策平稳、有效落到每家参保单位。

————坚决做好社保经办风险防范工作。一是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指导意见,推进养老、工伤参保扩面计划和中央调剂金制度的落实,完善“互联网+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一体化转型,基本实现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全覆盖(覆盖面达92%)。二是确保社保经办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坚守防线、严守底线,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运行机制,特别是完善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的经办服务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化解风险隐患、落实管理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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