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俊良/河南工学院
在高校扩招政策影响下,大学毕业生总量在逐年增加,2019年毕业生人数高达860万,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成为高校、有关部门和社会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转型的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成了全社会非常关心的热门话题,但许多大学生在创业道路上都面临政策障碍、经验缺失、资金匮乏等问题,急需有关部门、学校和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为此,应当树立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大学生就业理念,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协作,在多元主体同频共振中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打通大学生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实践行动,所以应当将创业理念培育作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以“学校+媒体”的方式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比如高校应当将大学生创业教育融入思政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等教育实践中,培养大学生勇于创新、勇于开拓创业理念。此外,高校应当与主流媒体、互联网平台、网络大V等进行合作,通过媒体传播大学生创业知识、理念等。比如可以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风险教育,分析创业成功及失败案例,引导学生正确评估创业活动的风险和挑战,提升大学生对创业活动的理性认识程度。
在大学生创业服务中高校发挥着主体作用,许多高校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将创业教育作为大学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开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了创业孵化中心、创业实践基地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硬软件环境。但大学生创业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问题,有关部门、高校、家长、社会等主体都影响着大学生的创业意向、风险及效果。显然,大学生创业不能仅仅依靠高校的“单兵突进”,还需要企业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所以应当建立以顶岗实习、订单式培训、共同培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校企合作机制,充分整合高校和企业的大学生创业服务资源。一方面高校应当正视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各种障碍,将校企合作作为推动大学生创业服务的关键举措,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校企合作实践。应当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以创业辅导、科研成果交易与转化、创业企业孵化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以引企入校的方式创建创业就业学员,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深度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应当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学生创业服务问题,将高校和大学生视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通过深度参与高校科研项目、高校人才培养等活动,为企业长远发展积累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应当将参与大学生创业服务作为企业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校企合作的方式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企业储备更多的创新性人才。[1]
对大学生创业者而言,从创业蓝图到创业公司建立、创业理想实现往往要经历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还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细心呵护,仅仅依靠高校的专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是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的。所以高校应与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深度合作,将大学生创业教育嵌入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高端人才需要、经济结构转型之中,提高大学生创业与地方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的契合度。此外,有关部门以政策引导的方式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项目启动资金。地方应与高校共同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各所高校都能参与的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为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最后,地方还应当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大学生创业质量等纳入地方性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地方高校树立以创业促就业的教育理念。
大学生创业要面临项目融资、创业场地、创业指导、法律服务等各类问题,对于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而言,很难依靠个人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这些问题成为大学生创业中的“拦路虎”。所以,应当以有关部门和学校协同合作、同频共振的方式加强大学生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清除大学生创业中的制度障碍和社会难题。地方应当成立专门的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大学生创业信息整理、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创业服务指导等工作。应当将大学生创业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用地审批、创业咨询、法律服务等在内的一揽子支持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比如应当推动大学生科研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便捷的培训、股权交易、融资、专利申请等服务平台。上海闵行区有关部门与上海交大等共同筹建了上海紫竹科技园区,实现了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无缝对接。此外,地方与高校应当共同推动大学生创业公共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立体化、数字化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云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案例库,为大学生提供商业模式、法律法规、政策服务等咨询服务。[2]
在自主创业中许多大学生都面临着热情有余、资源不足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进行融资、项目前景如何、应当采用何种商业模式等,这就需要推动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同频共振,建立政府引领、社会参与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但是企业为自负盈亏的营利性单位,它们往往将利润最大化放到首位,在大学生创业问题上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开展实践平台建设等,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但却无法给企业带来多少利润和效益,所以许多企业对大学生创业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为此,有关部门应当自觉承担领导、协调、沟通等责任,以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对大学生创业服务进行整体规划和组织架构建设,明确企业、学校、媒体等在大学生创业服务中的责、权、利,促使各个主体在大学生创业服务中的分工明确、良性互动。
地方有关部门应当民间组织、社会力量、中介机构等作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与第三方组织的合作,打造全过程、全方位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比如应当支持创业基金会、创投机构、创业中介服务平台、创业俱乐部等第三方组织的发展,为这些机构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还应当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创业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为创业第三方机构发展提供充分制度保障。此外,还应当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涉及金融机构、税务部门、互联网平台的征信体系,建立企业、社会组织诚信“黑名单”制度,以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保驾护航。此外,在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影响下,社会大众对大学生创业存在许多认知偏见,对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容忍度不够,有些人甚至将大学生创业视为“瞎扎腾”。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当学校、媒体等社会组织的宣教功能,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理念融入公民意识教育、社会宣教活动之中,提高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的认同度和支持度。[3]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发展期,传统的低价竞争策略和粗放型发展模式已走到了尽头,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等破除经济发展困境、提升大学生就业质量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许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文件,优化了大学生创业环境,激发了广大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但大学生创业在政策、制度、资金、场地等方面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成了制约大学生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此,应当建立多元参与、共同协作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在多元主体同频共振中破除大学生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