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的两面
——以李国香、胡玉音为中心浅谈《芙蓉镇》中的“个体意识”

2020-11-19 05:10李冰清
散文百家 2020年8期
关键词:芙蓉镇干部

李冰清

上海大学文学院

主人公胡玉音“黑眉大眼,面如满月,胸脯丰满,体态动情”,开着一家米豆腐摊子,“待客热情,性情柔顺,手头利落,不分生熟客人,不论穿着优劣,都是笑脸迎送”。以上对于胡玉音的描写出现在整部作品的第一章“山镇风俗画”的第一节“一览风物”里,很显然,作者是把胡玉音当成芙蓉镇的一处风景来写的。

第一节“一览风物”给读者搭建起了一个和谐欢快、宁静祥和的空间——芙蓉镇,不仅给整部作品奠定了基调,也使读者以为在这样一个空间中不可能出现矛盾冲突。但一进入第二节“女经理”,这种基调就被强行中止了,与第一节中对胡玉音的描写相比,李国香的出现本身就带有一种危险信号,她“对镇上的自由市场有着一种特殊的敏感”,“看看究竟有多少私营摊贩在和自己的国营饮食店争夺顾客,威胁国营食品市场”,“她象个旧时的镇长太太似的,挺起那已经不十分发达了的胸脯”,她想“这些该死的男人!一个个就和馋猫一样,总是围着米豆腐摊子转”。[1]

胡玉音与李国香这两个女性角色都拥有十分强烈且明确的个人欲望,但又有着鲜明的差异。在胡玉音还没有遭遇李国香的百般刁难之前,她对于美好生活的展望十分简单明了,与丈夫黎桂桂“两双手做,两张口吃”,勤劳致富,赚钱盖新楼,生活中唯一的不如意来自没有孩子。这种个人欲望是带有强烈的个体性与小农意识的,几乎呈现在中国几千年历史潮流中的每一代“小生产者”身上,它所强调的“自给自足”,是不被外界干扰的个人幸福,而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期并没有太大关系。与胡玉音专注于提高自身生活水平不同,李国香的个人欲望更符合恩格斯所说的“来自于所处的历史潮流之中”。[2]李国香这一角色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她来自干部家庭,对政治与时事有种有别于其他女性的敏感,她对未来生活的展望离不开“权力”二字,并甘愿为此奉献身体、名声,毫不在意地牺牲其他人利益,也善于利用他人来成就自己。从这一点上来讲,李国香对于个人欲望的追寻更需要他人、外界的互相渗透。

古华的巧妙之处在于塑造了李国香这样一个“菲勒斯女人”来平衡两性权重,既避免了使李胡之争看起来只是“撒泼打滚”的无聊戏码,也使其更加具有张力与深度。李国香的有趣之处在于,作为一个“政治弄潮儿”,她既有如同男性般的、对于权力的疯狂欲望与凶狠果断,又有身为女性的、善于利用身体语言的自觉,也正是由于综合了这些两性特征,才使得她能在芙蓉镇横行霸道,并做出将谷燕山送进医院、收王秋赦做忠实走狗、用铁丝穿过怀有身孕的胡玉音的乳房等一系列带有“变态”意味的暴力行为。与之对比,“五爪辣”与胡玉音之间的暗斗就显得十分“小儿科”,不论是胡玉音把一千五百块“赃款”交给黎满庚代为保管被她发现,还是强迫黎满庚主动交出“赃款”与胡断绝关系,亦或是后来主动向胡的儿子示好,都是极具女性思维特征的行为。因此,虽然古华写的是胡玉音与李国香两个女人之间的争斗与矛盾,但其中又暗含着一个男性角色,并借此使整个故事更加厚重。

作为整部作品的主线,古华下了浓重笔墨去塑造胡玉音与李国香这两个女性角色,虽然两个人从出场就充满矛盾冲突,但并非没有任何相似点,她们强烈的个人欲望,与作为女性的茂盛生命力,正是古华对特定历史时期女性个体意识觉醒的反映。

李、胡身份上的差别同样引人注意,即作为“国家干部”的李国香,与作为“小生产者”的胡玉音。古华为何要选择这两种身份来完成自己对于历史的批判、个体意识觉醒的反映?

要探讨这个问题,就要对胡、李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在十七年文学以及文革时期文学中,对于“国家干部”这一群体的塑造大多倾向于“梁生宝”样的“理想主义”人物,他们作为干部,高度自律,甚至用压抑个人欲望的方法来达成集体目标。但到了《芙蓉镇》,“干部”不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陷入个人欲望的渊薮。在这部作品中,不只是李国香这样始终站在“恶”阵营中的干部,就连谷燕山样的好干部或黎满庚样的中间干部,都将个人欲望带入了工作之中。其中,尤以李国香最为典型,她对胡玉音的批斗,对谷燕山的侮辱,以及利用两性关系谋取权力、地位,以暴力行为打开芙蓉镇大门,都是披着国家与集体利益外衣的、对个人欲望的疯狂表达。李国香既是女性,又是掌握权力的国家干部,古华利用这两种人物特性,塑造出了一个阴鸷疯狂的反面形象,并借此对“国家干部”这一形象系列展开了问询,提出了在集体利益与权力面前,“个体意识”该何去何从的问题。

与“国家干部”相对应,为何古华要将胡玉音安排为一个“小生产者”呢?作品中对她的身世交代得十分清楚,“她的母亲早年间曾在一个大口岸上当过花容月貌的青楼女子,后来和一个小伙计私奔到这省边地界的山镇上来”,这样两个“外来户”“开了一家颇受过往客商欢迎的夫妻客栈”。[3]由此可见,胡玉音的父母本非农民,胡家也没有耕读传家的家训,自小接受父母经商的耳濡目染,为她成为一个米豆腐摊主奠定了基础。胡家摆脱了土地的限制,胡玉音也就得以更加自由地通过做生意的方式来满足个人欲望。另一方面,在胡玉音的生活经历中,“芙蓉镇”也提供了一种自由的氛围。“芙蓉镇坐落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古来为商旅歇宿、豪杰聚义、兵家必争的关隘要地”,“三面环水,是个狭长半岛似的地形”,“从镇里出发,往南过渡口,可下广东;往西去,过石拱桥,是一条通向广西的大路”。[4]显然,芙蓉镇位于交通要塞,四通八达的地理位置影响了它的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也使其民风相对开放、自由,无形中给胡玉音“个体意识”的觉醒提供了可能。

古华为何要赋予胡玉音这样的人物背景呢?这与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关。《芙蓉镇》中有四个明确的时间点,即1963年、1964年、1969年、1979年,在每个节点,芙蓉镇都迎来了相应转折,古华也正是通过这些时间节点串联起人物的命运起伏,以达到“透过小社会来写大社会,来写整个走动着的大的时代”的目的。《芙蓉镇》起笔于1980年夏天,“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使我茅塞顿开,给了我一个认识论的高度,给了我重新认识、剖析自己所熟悉的湘南乡镇生活的勇气和胆魄”。[5]1978年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国上下开始重视经济生产,明确提出了“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1978年12月22日。]。在改革开放的统领下,国家与社会迎来了一个令人欣喜的“转场”,在这个时空中,“小生产者”这样带有“个人”字眼的阶级,究竟应处于社会主义秩序的何种位置值得探讨,古华正是借胡玉音“米豆腐摊主”的身份,以及对她在整个文革时期命运起伏的描述,完成了对这一问题的质疑与回答。

胡玉音并非凭空而来,故事原型来自于古华在1978年听到的一个寡妇的冤案[ “前后死了两个丈夫,这女社员去一脑子的宿命思想,怪自己命大,命独,克夫。”——古华:《芙蓉镇》,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240页。],时值全国上下进行“真理标准”大讨论时期,该寡妇的故事作为当时当地的一个典型被介绍给古华,并于1980年夏天被穿插进一组人物中去,来表现那个特定时代的普通人命运轨迹的兴衰。先后经历了桂桂自杀、秦书田坐牢这两件事的胡玉音,与该寡妇失去两任丈夫的遭遇有很大相似之处,但经过改编,胡玉音不再像寡妇一样认为自己“克夫”,而是在秦书田的鼓励下,大胆地追求自己合理的生理需求与情感欲望。但古华并没有从一开始就赋予胡玉音这样勇敢的性情,从最初丢下丈夫一人逃跑避难、站在批斗大会台上无地自容,到最后敢于与李国香、王秋赦对峙,并在宣判台上骄傲地挺直腰身露出孕肚,这期间胡玉音经历了十分艰苦的思想斗争,但最终她的“个体意识”获得了胜利,并迎来了大团圆结局,这正是古华对追求个人幸福与个体意识觉醒的鼓励和肯定。

不论是作为“国家干部”的李国香对个人欲望的疯狂表达,还是作为“小生产者”的胡玉音在重重险阻之后获得大团圆结局,都是古华对她们身处的形象系列的勇敢突破,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这一群体或阶级应处于社会主义秩序的何种位置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芙蓉镇》作为80年代初出版的一部作品,通过塑造一系列鲜活的人物,“写他们在四个不同年代里的各自表演,悲欢离合”,[6]完成了反思、总结历史教训的任务。而在这些人物群像中,又以浓重的笔墨打造了两个女性角色,即作为“小生产者”的胡玉音与作为“国家干部”的李国香,及她们之间的矛盾斗争、对个人欲望的强烈追逐,古华利用这两种身份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所处的特殊位置,开创性地提出了“个体意识”觉醒的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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