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飞 徐小锋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法治文化 法治思想
一、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
法治文化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重点领域。良好的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服从法律之治,使得法律成为社会与国家运行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无论是作为革命党的中国共产党还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都十分注重法治的建设,在革命时期法治文化的建设主要以相应的行动纲领、明确的政策宣传等为主要表现形式,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早期,毛泽东在其撰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农民们“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1949年2月,中共中央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并在解放区确立了一些司法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要为即将成立的新中国打下法治基础并与国民党的伪法统划清界限的历史性标志。建国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建设也展示了较为深切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在毛泽东同志的主持下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经过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的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后,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通过,至此,关涉国家建设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涉及范围最广的两部法律终于诞生。到了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同一天通过了7部法律并且施行了五部法律,成为了建国以来我国通过并施行法律法规最多的一天。2011年3月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布:“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进入新时代之后,中共十九大对法治又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给予了法治更高的期待。这标注着中国的法治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又增添了新的文化内涵。
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伴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逐渐形成了相应的法治文化。这种法治文化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取向,也展示了法治文化的功能取向。解读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价值取向和功能取向,能够让我们更明晰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二、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
良法善治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追求,良法善治才能丰富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内涵与主旨;从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来看也具有这方面的特质与旨趣。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早就揭示出,法必须是良法,而人民必须普遍服从这样的法。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实际上也是结合自身的实践不断地进行良法的探索与创新,实现良法善治是其根本的动力。
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渗透着人民主体的价值取向。“法治文化不是哪个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首先由生活和社会发展实践所提示,并经过许多人以各种方式不约而同的论述,才使它成为一个传递时代声音的理念。”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建设始终以坚持和巩固人民主体的地位为价值依归。这种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的法治文化,贯穿在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的法治建设中,在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生根、发芽。自民事立法伊始就把“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原则,特别地体现了尊重人民的民间文化的立法倾向;行政法领域的立法修订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越来越注重“控权保民”的立法思想的运用;诉讼法领域一贯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力奉为圭臬等等。这些立法实践都在客观上展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部分也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中国共产党进行一系列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活动的总的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就在客观上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建设与发展不仅在法律制度理念的运用、法律制度设计的过程、法律制度运行的程序中,而且还要在法治文化的塑造、法律制度的普及与宣传中都要处处体现着人民的中心地位,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宪法和法律權利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法治文化的中心意涵与价值追求。
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文化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自信为价值取向。法治的公理、法治的理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符合相应条件下的社会基本制度。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法治文化建设既注重法治“灵魂”的塑造,也注重法律制度的塑造,所彰显的就是兼具“内外”的法治建设路线,这就为法治自信打下了牢固的基础。亦即,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自信的增强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法治强国”的建设目标。“这无疑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自信和法治信心。”法治文化的建设要紧紧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来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进行的法治文化的建设始终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为信念,这样的法治文化建设也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为依归。
三、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功能取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法治事业的建设,不断地把法治文化的建设更趋完善,在客观上是为实现法治文化的实践功能。在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功能向度上,根据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目的与目标不同,可以把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功能区分为深化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功能。
首先,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建设具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这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法律实践都可以看得出来,例如,由孙志刚事件之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2013年劳教制度彻底在中华大地销声匿迹;特别是近年来的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使得很多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在日常新闻报道中看到平反冤假错案的信息已不稀奇。这些实际上都在法治实践中彰显着中国共产党引导建设的法治文化所特有的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透视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心路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中国共产党的各个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都会及时因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为人民创造社会公平正义的条件、搭建社会公平正义的平台、谋取公平正义的发展空间。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对政法机关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可以说,这是对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建设的纲领式宣言。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既是一个执政党在进行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一个执政党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使命使然。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更加展示出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其次,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建设具有推进深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功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依法治国最早是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来的。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做的第一次深刻阐述,也是依法治国的文化内涵。此后,依法治国的理念、行动、内涵也越来越丰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大会主题,这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化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18年3月,中共中央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宏观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建设功能就是不断地在发展、深化、升华法治文化的过程中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在立法实践中这些特征体现的最为明显,早在1999年就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等等。这些法律实践都在客观上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正在以法律文件的完善为路径,带领全国人民深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种治国的自觉战略行动选择。
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是在当代中国生动的法治实践中探寻、丰富、完善起来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永远主题。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发展是也应该因应时代的需求、针对时代发展的症结、凝聚时代发展的力量、汇聚时代发展的资源,从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实现自身的升级换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也完全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法治文化的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