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宇
越南是发展中国家,在文化背景、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方面与我国有很多共同之处。越共是一个在群众运动中诞生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立伊始就非常重视群众工作。在越南民族解放运动和革新开放的实践中,越南共产党是越南革命取得胜利的主体力量,而建设成为纯洁强大的政党始终是越南共产党为之奋斗的目标。革新开放以来,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巩固执政地位,越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密切党群关系。同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越共的一些经验对我们在新时代建设高度团结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越南共产党一直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越共早期领导人胡志明在建党之初就提出了“人民为贵”的思想。越共的人民主体思想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人民是主,人民当主;人是发展战略的中心,同时是发展的主体;党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党和国家的任何政策都要包含人民的意见。”①邹焕梅,崔桂田:《越共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实现机制》,《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4年第1期。越共认为,党和国家的力量来源于人民,因此要坚持“人民是主、人民当主”的精神。2014年1月,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越共自成立以来一直认为革命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什么比人民更为可贵,“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理论是越南共产党在政治认识上的新发展,是其革新实践、尤其是政治方面的革新实践的决定性目标、根本性内容”①武文福:《越共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与理论的新发展》,《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8期。。
为了落实“人是发展战略的中心,同时是发展的主体”这一目标,越共采取了诸多努力,如要建立一个民主社会,让党员和公务员成为人民真正的公仆;要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努力让每个公民享有终身学习的机会,以提高民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完善各种机制,使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民主权利,能够参与到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去;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公平社会政策,将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
早在1996年的越共八大上,越共就提出了贪污腐败是党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越南在革新开放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腐败是严重威胁着革新进程的毒瘤,是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的绊脚石,因此必须把反腐败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长期的任务来抓。越共惩治腐败的主要做法包括三个方面,即以德反腐,也就是依靠道德的力量反腐;以制度的力量反腐和以社会的力量反腐。越共反腐败的具体做法,基本上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重塑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第一,以道德的力量反腐。反腐最为关键的是对权力的制约,而对权力的制约需要依靠道德的力量。越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把马克思主义、胡志明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党内生活中,越共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胡志明思想,要求全党以胡志明为榜样,不断加深自身作风建设。越共认为,一个活生生的榜样的价值远胜过100次说教。道德修养是党性修养的一部分,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应该把积极的道德作风融入党内生活中,自觉以党内模范人物为榜样,坚决反对腐败奢侈的生活,毫不动摇地同党内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胡志明思想是越共的精神支柱,胡志明思想的主体内容“勤奋、节俭、诚恳、正直、为公和无私”受到全党上下的效仿与推崇。越共在建党77周年大会上,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的运动,而且把学习运动与整党和反腐结合起来。为了使得党的建设工作在政治、思想和文化领域全面推进,越共坚持不懈地整顿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和道德生活蜕化问题,要求党员、干部都要抓好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克服不良思想,做一名纯洁的共产党员。为了做好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工作,越共中央制定了干部教育2010—2020规划,要求通过教育培训,使干部在提高理论素养、更新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道德品质,为反腐提供道德支撑。针对“革新开放”以来党内出现的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倾向,越共提出要在党政机关中建设健康的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越共十一大认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着道德衰退现象,因此要采取措施培养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质;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将遏制党员、干部的道德作风衰退现象作为当前党的建设工作中最为紧迫的问题之一。
第二,以制度的力量反腐。越共于1992年在中央及各地方设立了反贪污走私的常设机构,在2006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预防和惩治腐败法》,还成立了以总理为主任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2006年7月,越共中央颁布了《加强党对防止贪污与浪费工作的决议》,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各个领域要发挥表率作用,要树立好的作风,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品质。为了破除党大于法的局面,越共中央规定了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审讯有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审讯期间越共中央不得有任何干涉,这样的举措有力推动了司法改革和司法独立。为了加强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监督,越共中央和国会还实行了质询制度。越共中央全会既可以对包括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即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检委进行集体质询,也可以对包括党的总书记、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在内的中央领导个人进行质询。2012年10月,越共召开了十一届六中全会,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在大会上向中央委员会、全党和全国人民就党内出现的理念信念蜕变、贪污腐败等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还对一名政治局委员提出了严肃的公开批评和谴责。此外,党的总书记和政治局所有成员就自身工作逐一自查,并且首次接受党的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个人和集体的质询。越南国会在开会之前都要对民众反应的意见进行汇总,人民群众有权对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部委进行质询,被质询的部委负责人要逐条认真地答复民众提出的问题。此外,越南国会的质询、越南政府部委的领导接受国会代表的质询、越共中央委员会的质询全部实行电视现场直播,对国内媒体予以开放。
2012年,越共又成立了以党的总书记为主任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2013年12月,越共中央修订后的《预防和反对腐败法》正式生效,修订后的新法对官员财产申报更为具体细致,对党的干部自身廉洁要求更为严格。为了防止“关系网”和“裙带关系”的发生,越共规定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地方担任同一职务不能超过两届;越共还完善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责任制,对于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要严厉追究党委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以社会的力量反腐。越共认为,反腐单单依靠一方面的力量是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因此必须发挥好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越共近年一直重视社会力量在反腐中的作用,越南祖国阵线是目前越南影响最大的一个政治团体,其成员不仅包括越南共产党,还包括共青团、妇联、工会、农民协会等数十个政治社会团体和其他一些团体。最近几年,越南祖国阵线在国内的政治地位显著提高,其对党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越共也非常注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网民和社会媒体可以通过越共中央的“反贪污网”对发现的腐败分子予以举报。为了保障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越南还颁布了《新闻法》,对党政机关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已经成为越南电视报道和新闻报纸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越南发生的一些重要腐败案件,几乎都是先由新闻媒体披露的。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媒体也开始积极地参与到对党和政府的监督工作中去。越南立法者认为,在反腐中反贪局人员的眼睛是有限的,而人民群众的眼睛是无限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中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反贪污腐败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信任度,缓解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情绪。
越共认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主体。因此,就必须让人民占据党和国家所有主张和政策的中心地位。最近几年,越共将建党理念与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在发展党员之前一定要征得群众团体的意见;越共还动员群众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要发展的党员进行鉴定,提出批评意见。党和国家的任何政策都要包含人民的意见,以越共全国代表大会为例,2006年越共十大召开之前,越共将政治局草案全文发表以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草案发表一个月内就收到了党内外一万多份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既包括党的建设问题,也包含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反腐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涵盖面非常广。越共十一大明确强调,国家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紧密联系。
越共发展了以祖国阵线为载体的协商民主机制,其主要职能是加强执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越南,不管什么身份的人都可以申请加入祖国阵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可以在这个机构里得到表达。革新开放以来,越共通过了《越南祖国阵线法》等法律法规,使以祖国阵线为载体的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制度化。祖国阵线有落实和宣传越共基本政策的职能,祖国阵线本身也是通过不断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维护群众正确合法权利来增加自身的影响力。《越南祖国阵线法》明确规定了越南基层的调停、和解等司法工作由祖国阵线负责,越南基层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会想到祖国阵线。为了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越共中央专门设立了中央民运部,专设“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党的群众工作提供咨询和政策依据。为了在基层有效地贯彻群众路线,越共在党的基层组织中还专门设立了民运科、民运组。为了更好地实现群众路线制度化,越共中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政治局委员要定期去基层检查工作,要做到事前不通知,直接同群众接触了解真实情况,兑现“听人民说、说人民听、让人民信”的诺言。
越共主动适应媒体社会,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来密切党群关系。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很多政党都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执政党与群众沟通的作用,越共顺应趋势,首先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上公布党的最新信息,人民群众可以随时浏览网页并在相关栏目留言,越共则会在第一时间内回复;越共领导人还不定期在网上与人民群众交流,同群众开展网络对话。2007年2月,越共中央领导人阮晋勇在网上与民众直接对话长达三个小时,就民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越共认为,基层党组织直接与群众接触,代表党的形象,党的基层组织是执政党联系群众的桥梁,起着非常重要的协调作用。因此,越共非常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基层党组织成为越共联系群众最为可靠和利用的资源,只有利用好基层党组织这个党最为可靠的资源,才能了解群众的意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不断完善党内基层民主。1997年,越南的太平省发生了大规模农民上访游行事件,接着又发生了西原少数民族骚乱事件,尽管事件最后得到了平息,但越共总结教训后认为,上述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党的基层组织涣散无力,与人民群众之间产生了较大隔阂,党群矛盾较为突出。越共中央政治局于1998年2月18日颁布了《关于制定和实施基层民主条例》,决定在国有企业、行政机关和乡坊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基层民主制度,明确指出了基层党组织应该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直接由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的事项。越共基层民主原则是“人民了解、人民讨论、人民动手、人民检查”。在越南四级的行政管理体制中,乡、坊和镇是基层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推动基层民主、巩固党的基层组织,越共于2009年在全国部分地方实施党委书记由党代表直选制度;为了推动基层民主建设,越共还颁布实施了世界上迄今为止第一部《申诉控告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监督作用的发挥。越共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是以选举民主为重点推进基层民主协同发展。自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发展基层民主的主要做法是“通过加大党内竞争性选举的力度与实行基层党委直接选举试点”①陈元中,税光辉:《越南共产党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探析》,《广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8期。。此外,越共还成立了推动基层民主的中央领导小组,对基层民主的实施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基层民主建设落在实处。
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系统。越共规定:“凡有3名以上基层党员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凡有30名上的基层党组织,应建立基层党委,下设若干个支部。”②刘洪才,主编:《当代世界共产党党章党纲选编》,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312-313。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加大了在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建立党的组织力度,也逐步在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宽。越共还特别针对会计师、律师、职业经理人等新出现的职业人群的现实情况,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把每个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使每一个党员都能融入到党内生活中去,都能够接受党的教育。
越共于2006年开始对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了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越共规定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某一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接受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越共的执政经验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越共在政治实践中积极培育人民的民主意识,通过加强民主教育来提高全体公民的民主素养;建立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机制,积极发挥人民团体和祖国阵线的监督作用,这些都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表现。当前,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要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要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越共的执政经验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建立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体制和机制。在新时代,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机制、沟通机制、动力机制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越共的执政经验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越共在长期执政党的实践中十分重视党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力度。越共特别注重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支持祖国阵线等群团组织发挥权力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遏制了党员干部的腐败现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定要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越共的执政经验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定要建设基层党组织。越共自革新开放以来,首先在基层革新党的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评价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在基层组织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张“依靠人民”建党。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通过严密的组织建立起来并且长期执政的党,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创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