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翔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
一个一切都被决定的世界通常被理解为这个世界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丹尼特认为这种对不可避免的用法是错误的,决定论不意味着不可避免。借助英国数学家康威设计的生命游戏,丹尼特向我们展示了即使在决定论的世界中,也存在避免性的可能。康威的生命游戏世界是在一个布满正方形像素网格的二维平面上进行的,每个像素网格有开和关这两种状态,其周围有八个同样大小的网格,网格的状态以每次遵循这样的原则改变:对于每个网格,计算其周围八个网格在当前时刻存在几个网格的状态是开的,如果是两个,这个网格就在下一次保持其原来的状态,如果是三个,这个网格就改变为开的状态,如果是其他情况则一律改变为关的状态。这种准则是彻底符合决定论的,其中的基本运动永远是重复性的,没有任何改变和意外。
但是,从基础层次上看上去是一成不变的情况,在更高的视角下却出现惊喜的变化。如果这样的生命世界中出现侵入者,原本僵硬的局面就会被改变。这些变化随着时间的延长会产生与原本的构型完全不同的情况,而我们可以在设计的层次上将它们视为独立存在的个体。在物理层次上,所有的运动仍然遵守原本的原则。现在的问题是:“我如何才能建造一个生命形式,会做X 或做Y 或做Z?而我一旦设计出某种能做X 的东西,我如何才能在建造了做X 者之后,保护它免受伤害[1]?”丹尼特认为正是生命世界本身的进化完成了这一设计。例如,在自然选择的连续不断探索过程中,少数的幸运者存活,好设计最终胜出,而我们人类正是这一过程的产物,“避免”在其中无处不在。
丹尼特将上述的内容以论证的方式总结如下:
(1)在一些决定论的世界,存在会避免伤害的避免者。
(2)因而在一些决定论的世界,一些事情被避免了。
(3)任何被避免了的事情都是可避免的。
(4)因而在一些决定论世界,并非每件事情都是不可避免的。
(5)所以决定论并不暗含不可避免性。
在丹尼特看来,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意思,实际上是指在当时环境中任何主体都不能避免这件事情。不可避免的真假与决定论无关。但论证中的一些前提受到了质疑。首先,丹尼特所说的“避免”是被决定的,因而不是真的“避免”。在一个决定论的世界中,无论是在简单的生命游戏世界,还是在更高级的进化版本中,其中的一切都是已经被决定的,结果重复一千次也还是同样的结果,“避免”并没有出现。丹尼特则认为通过进化会出现越来越好的避免者,“整个过程是被决定的这一事实并不能否定另一个事实:随着时间流逝它将产生越来越像避免者的东西”。
其次,真正的“避免”可以改变即将发生的事情。误解产生于对“即将发生”的理解。与简单的硬连线反射支配的避免伤害不同,人类拥有更高级类型的避免能力。对于人类而言,“即将发生”是可以被改变的。人类被进化出来的避免系统能够在事情发生前决定是否对此做出避免的行动,而反思能力则决定要不要和如何进行避免。丹尼特认为即将发生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再次,真正的避免可以改变结果。什么是改变结果?在决定论成立的情况下,事情的结果都是被决定的,没有什么结果可以改变。因此这句话的意思在决定论的世界中本身就是错误的。但如果结果的意思是指预期中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是可以被改变的,原因是事情还没有发生。而改变预期中的结果正是“避免”中所发生的事情。
最后,即使是如以上所说的那样,在决定论的世界,“避免”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正是丹尼特所反对的看法。我们不能错误地将不可避免与决定论绑在一起使用。不可避免不等于被决定,被决定的也可以是“避免”的。可避免性是与决定论兼容的,同时不可避免也兼容于决定论。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如果我当初这样做或者那样做,原本发生的事情的结果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们非常乐意做这样的思考,想象各种可能会发生的不同事态的可能世界,并以此想象为根据进而决定我们所做出的行动。而这样的习惯不仅停留在日常思考的领域,还对哲学家们对决定论与可能世界关系的思考产生负面的影响。丹尼特认为以往我们对“什么是可能”的认识是建立在一些错误假设上的,因此造成了与决定论不兼容的假象。而实际上,决定论与可能性之间并不存在这样的冲突,“表面上的不兼容性是个简单明了的认知幻觉。”
对于丹尼特而言,可能性的定义是:“所谓可能之事,就是任何并非必然不是那样的事。”如果用命题来表示:
(1)苏格拉底可能曾拥有红发。
这句话的意思实际上是:
(2)存在(至少一个)可能世界f,其中命题“存在某物,它是苏格拉底且它拥有红发”为真。
如果用反事实命题重新表述命题:
(3)如果存在(至少一个)可能世界f,那么这个世界中的苏格拉底拥有红发。
而命题为真的条件是,当且仅当在每个与现实世界大致相似的世界中,前件成立后件也成立。重新表述为:
(4)设X 为与我们的真实世界相似的世界之集合:在每个属于该集合、且是f 的世界,就存在拥有红发的苏格拉底。
命题可以更一般化:
(5)在世界集合X 中,A·C,A 是前件,C 是后件。如果表达反事实命题,世界集合X 存在两个条件:
*包含A 发生的世界、A 不发生的世界、C 发生的世界、C 不发生的世界
*包含其他方面极其相似于现实世界的世界
借助于以上这些对可能世界的理解,丹尼特对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丁曾提出的一个案例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奥斯丁考虑了一种他错失将高尔夫球打进洞的情况,并且这是一次非常短距离的推杆。奥斯丁认为他自己原本可以让球入洞。根据奥斯丁对“本可以让球入洞”的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与原本实际情况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奥斯丁肯定自己可以将球入洞,而不是说改变当时的条件,尽管这样的情况下也可能使球入洞;更不是说如果这次努力就会将球入洞,因为原本他已经努力了并且球没有入洞,但即使如此,奥斯丁仍然不能确信他原本不能做到。
丹尼特认为奥斯丁在思考中使用了选取可能世界的狭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在决定论成立的情况下,也就意味着在任何时刻只有一个物理上可能的未来,因此对于包含所有与奥斯丁那次打球前的时刻t0 的现实世界相似的可能世界的集合X,其中只存在一个元素,也就是真实世界,即奥斯丁没有让球入洞那个世界。然而,奥斯丁又坚信在与原本世界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的条件下,他可以将球入洞。当他说自己可以将球入洞时,他似乎放弃了他所坚持的条件。因此实际上,当奥斯丁说他本可以打球入洞时,并没有按照真正的狭窄方法来思考。丹尼特认为,这种选取可能世界的狭窄方式只是许多方法中的一种。“假设我们允许X 包括那些在时刻t0 只有少许无法察觉的微观差异的世界,我们很可能发现,现在X 包括了奥斯丁击球入洞的世界,即便在决定论成立的情况下。”因此,决定论的世界里事实上也充满了可能性。
一些决定论者往往把因果关系与决定论联系在一起,认为被决定就等于存在因果关系。丹尼特则破除了这种幻觉。丹尼特对因果关系中的各种重要因素进行了排序:
(1)因果必要性。仍然使用反事实命题来表述,在与现实世界相似的可能世界集合X 中,存在着这几种情况的世界:①A 发生,②A 不发生,③C 发生,④C 不发生。如果我们在检查了这个集合X 中的所有世界之后,发现所有C 发生的世界都有A 的发生,那么A 与C 之间存在着因果必要性。
(2)因果充分性。在世界集合X 中,C 的发生是A 的发生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即只要A 发生就有C 的发生。
(3)独立性。命题A 和C 这两个句子在逻辑上是独立的。或者说,在可能世界中,一定有至少一个这样的世界,其中A 发生了但是C 没有发生。
(4)时间优先性。以发生的时间先后区分原因与结果,在先的是原因,后来的是结果。
(5)其他进一步条件。这些条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确认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因果必要性和因果充分性对于原因与结果的地位是不同的,二者在逻辑上也是完全不同的,且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极容易因为二者混淆产生错误的想法。决定论认为在任何时刻只有一个物理上可能的未来。也就是说当前时刻的世界状态S0 决定了稍后时刻的世界状态S1。在这种条件下,对于所有的物理上可能世界,S0 对于S1 而言是充分的。但充分性并不是必要性,S1 的必要性原因并不一定是S0。决定论无法使我们知道事件的必要性原因是什么。
丹尼特举例说明了其中的混淆之处。我们把1963年美国时任总统肯尼迪被刺杀这件事件视为命题C,命题S0 则是指宇宙大爆炸后的那一秒钟的世界状态,那么,在决定论成立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命题S0对命题C 是充分的。但是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其中,命题C 即1963 年美国时任总统被刺杀仍然是真的,只是把肯尼迪被刺杀那一刻的世界状态做出非常细微的修改,或者说在微观世界的层次上,例如改变某个原子的运动状态。从这个世界状态沿着时间回溯,依据决定论的准则,可以得到与世界状态S0 存在细微差异的世界。因此,实际上有很多极其相似的可能世界,其中包括着肯尼迪被刺杀,然而却不是世界状态S0。所以,结论是决定论与因果关系并不一样,我们不能只根据决定论就完全确定事物的原因。
部分决定论者认为未来的一切事件都是已经固定不变的。一个人的天性是固定的,他将按照始终如一的行为模式行动。在他们看来,根据决定论的原则,任何现在时刻的事件都是过去事件决定的,而未来的事件也是由现在的事件决定的,因此未来的任何时刻的世界状态早已被固定,我们只有一个固定的未来,在其中没有任何可能性的存在。“但这是个错误。一个有着开放未来的东西和一个有着封闭未来的东西之间的差别,严格独立于决定论。”
丹尼特认为固定的个人未来和固定的个人天性是完全不同的。完全可以在是固定的个人未来的条件下拥有不固定的个人天性。即使未来是被决定的,也不影响个人未来包括个性的改变、运气的好转、情感的影响等。“我们无疑在乎自己成为这样一种实体,其未来轨迹不是必定重复过去曾表现出的模式,而决定论的一般理论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任何暗示。”
世界在不同的层次上展现出不同的变化状态。在物理的层次上,世界始终不变地按照物理规律做着同样的重复进程或活动;然而,在与此不同的层次上,重复性消失了,展现出来的则是存在变化的世界。同样的,世界也可能在拥有不同层次信息的认识者眼中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对于如同拉普拉斯这样的智慧存在者而言,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知晓的,未来的一切都是固定的。而没有“拉普拉斯妖”那样层次智慧的存在者就没有足够的关于世界的信息,这些它们所缺少的信息就为它们留下了不确定性和悬念。“每个有限信息使用者都有一个认识论眼界,他不会知道其所在世界的每件事,而这一不可避免的无知确保了它拥有一个主观上开放的未来。对于这样的主体来说,悬念是生活的一个必要条件。”
人正是有限信息使用者。但是人拥有学习的能力,他有渴望获得更多信息的欲望,希望通过更多的信息提高自己做出决策的能力,进而在这个生活的世界获得更大空间的主观上的未来。人的本质成分也是物理性质的,但与那些固定的物理存在不同,人是进化过程中被设计出来的产物。而所谓的设计者正是自然选择。人被设计为能够改变自己的存在,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对未来的行动进行指导。总之,人的天性不是固定的。
我们对固定的未来和固定的天性的混淆造成了对决定论的错误理解。因为人永远不可能拥有关于世界的全部知识,在人看来世界充满着变化,进而人做出相应的回应和互动。而如果我们还想如“拉普拉斯妖”一样看待世界,就会造成以上的混淆。
通过对决定论的再次思考,丹尼特为我们带来一种与传统认识完全不同的理解。在丹尼特的理解中,决定论的世界是有着可避免的存在,是包含着可能性和未来变化的。正是在这样的世界中,自由的存在才可能保证。这些理解正是丹尼特的自由意志理论的基础,自由就是在这样的决定论世界中诞生的。“自由意志是真实的,但它不是像引力定律那样,是先于我们而预先存在的一个特性。它也不是传统所宣称的那样:是一种神一般的力量,自免于物理世界的因果网络之外。它是一项人类活动和信念的进化产物,它和其它人类创造物一样真实,就像音乐和货币,而且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