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策略分析

2020-11-17 10:36易文翔
长江文艺评论 2020年2期
关键词:网络小说原著影视

◆易文翔

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是指利用网络的多媒体交互作用,通过原创方式将首次在网络上发布的小说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以及网络电影、网络剧)的创作行为,是从文学艺术形式转变为影视艺术形式的过程。随着中国网络文学商业模式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热门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网络小说已然成为影视剧生产的重要来源之一。在改编过程中,改编作品与原著存在多重互文性关系,文学原著与电子影像的接受是不同话语场域、不同交往环境的对话,互为主体、互相渗透、互动交流,同时也形成了可供参照的策略。

一、改编遵从审核要求

影视审查,简言之,就是对影视作品进行审查,在现代社会影视审查有其必要性。影视作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和商业性,它既可以向社会传达正能量,对社会形成积极引导,也可以成为不法分子传播不良内容的途径,造成负面影响。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影视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尽管世界各国都有各自的影视审查规范,但也有一些共通的地方,比如限制色情和暴力,维护本国的文化安全和社会安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等等。

网络小说的发表缺少纸质小说出版规范审读过程,网站对于文学创作的管理相对宽松,尤其是初期阶段,可谓泥沙俱下。尽管近几年相关机构加强了对网络文学的管理和引导,但整体上仍然是良莠淆杂。以低俗魅惑内容博人气是网络小说创作的突出问题。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则必须遵从国内影视审查规范。若原著小说存在不能过审的问题,就必须进行删改,如改编自缪娟《翻译官》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抛弃了原著三观不正的情节,增加了偶像剧情节,以及国民IP元素(如将国民教材IP“李雷与韩梅梅”编为男女主人公同事),与原作相比,除了人物和大致的框架一致,故事情节几乎是全新创作。电视剧抓住了“职场”“时尚”“爱情”这几个关键词,成功地将小说改编成一部时尚的职场爱情偶像剧,获得了不错的商业回报。再如由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改编的网络剧《陈情令》,原著为“耽美小说”,电视剧将耽美情节进行处理,将原作的“男男之爱”改为剧作所呈现的“兄弟情义”,合理恰当的改编使其成为2019年热播剧。

除了审查规范,改编还需遵从管理部门根据舆情和社会反响所作的某些临时性调整,比如因穿越类题材泛滥,广电总局出台限制政策,禁止胡编乱造,小说在改编时会将此类情节删除。如改编自天下归元《扶摇皇后》的电视剧《扶摇》,改编自关心则乱同名小说的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改编自猫腻同名小说的网络剧《庆余年》等,都修改了小说中的穿越情节。

二、改编的商业性追求

网络作品是互动模式下的产物,以点击率作为读者对作品的肯定,每一次点击背后都有一双关注的眼睛,点击率所代表的人气足以形成“注意力经济”,这也是当前影视剧最孜孜以求的市场。这种简单、直接的逐利动机将影视剧制作公司引入网络小说的领域淘金。因此,影视改编所选择的网络小说多为人气高的作品,庞大的粉丝基础无形中降低了投拍的风险。电影上映、电视剧播出后,在小说粉丝的带动下必然会涌现出新增的电影、电视剧粉丝,从而带来高收益。

出于商业目的,网络小说所注重的娱乐性会被制作者进一步强化,实现文字到影像、声效的转化,满足大众审美的艺术要求。传统的改编,尤其是经典作品的改编,一般都以忠实原著为标准,深刻领会原著的深层含义、创作动机和艺术特质,完整地再现原著的精神气质,准确地表现原著的立意和主题,真实地再现原著写人、叙事的基本风格。改编者主体性的发挥是有边界的、是服从性的,经典名著改编基本上遵循这个原则。当然,还有另一种改编,充分发挥改编者的创造性,将改编看作是一个艺术表现手段全方位转换的过程,改编者根据题材的不同,忠于不同艺术的审美规律,对原作的内容进行调整,创造性地重现原著的精华。网络小说的改编并没有经典小说的改编那么严苛,网络文学根植于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土壤之中,其创作并不以思想的深刻性、艺术审美性为目标,而是注重读者的消费选择和感官享受,以娱乐性取代经典性、深刻性的传统追求。因此,网络小说的改编,相较于传统小说的改编,少有“毁经典”的包袱和顾虑,原著并不像传统经典小说那样,是衡量改编作品艺术水准的严格标尺,改编者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弥补原作的不足,甚至提升原作的格调。所以,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会出现改编作品艺术水准胜过原著的情形,而这在经典小说改编中大多是不存在的。

三、改编的具体表现

将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就是将小说文本改编成为影视剧本,实现叙事语言的转化与对接。同时,在文学语境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影像结构,利用导演的审美标准对改编剧本进行立体的影像加工。这一过程中,既有对原著的继承,也会有所取舍,甚至可能对原著的内涵进行延拓。如何在符合原著美学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符合原著文本内涵的影视影像是改编最需注重的问题。

(一)思想主题传达。主题是文艺作品中通过具体的艺术形象表达出来的理念和思想,体现了艺术家对生活的认识、看法和审美评价。小说的主题是作者在作品中通过描绘现实生活、塑造艺术形象显示出来的贯穿一部小说始终的基本思想。影视作品主题,是指影视作品通过艺术加工的素材表达作品内涵、价值取向和思想感情。主题的把握是改编的第一要务。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的过程中,对主题思想也会有所侧重甚至改变。

以消费文化、娱乐性为皈依的网络小说创作,与追求思想深刻性、内涵丰富性的经典小说相比,主题传达相对简单明晰,而且基本上题材即决定了主题。因此,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尽可能尊重原著,传达原著的思想理念。如青春校园题材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表达对青春的缅怀;婚姻家庭题材的《裸婚时代》《小儿难养》反映家庭问题;仙侠言情题材《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反映的爱情主题;都市题材《欢乐颂》中的白领情感、职场励志;玄幻题材《将夜》表现“人定胜天”等等。紧扣原著主题思想完成商业化改编是这些作品赢得市场的重要原因。

针对某些较为复杂,具有反思性和批判性的主题,小说的影视改编会相应作出调整,进行通俗性转化。如2019年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根据阿耐同名小说改编。小说和电视剧都表现了原生家庭对子女的伤害,但就如何面对和处理这种问题,却给出了不同的结局。小说的结局远没有电视那么和谐,苏明成、苏明玉兄妹没有和解,苏明成离婚后与苏家人断了联系;大哥苏明哲回到美国后生活并不幸福,他面临着婚姻危机;父亲苏大强没有和保姆分手,只是两人没有结婚;苏明玉和石天冬结婚了,但是结婚时没请两个哥哥。这个结局是苏家人各奔东西,苏家解散。而在电视剧的大结局中,每一个角色都和自己以及对方和解了,用爱包容了一切,是一个温情“团圆式”结局。两者比较,小说的大结局比电视剧残酷,凸显了原生家庭对子女的伤害;电视剧的改编显得有些俗套,消解了原著的批判和反思。这种主题上的改弦更张,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当下倡导的社会风尚的一种迎合。

在对原著主题的调整中也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主题内涵。比如电影《七月与安生》改编自安妮宝贝的同名小说,小说讲述两个女生爱上同一个男生的故事,塑造了温顺乖巧的七月和叛逆不羁的安生这两个性格与命运迥异的女性形象。在小说中,不论乖顺,抑或叛逆,女性都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在爱情的关系中,依附于男性的肯定。小说情节也存在套路化、空洞化的弊病。电影的改编在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命运的表现上,比小说丰富饱满许多。编导将一个单线的简单故事变成了多维度故事,利用“互换人生”反转叙事,不仅颠覆了剧情,而且通过双女主的人生交替,各自完成灵魂的自我对抗,实现了女性意识的觉醒与成长。原作中女性对于男性的依赖被消解,三角恋的俗套故事变为女性成长和认识自我的演绎,爱情故事变成了灵魂深处的对话,电影丰富了主题表达。

(二)人物形象塑造。人物是小说的核心,人物形象塑造在小说中占据重要地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阿诺德·贝内特曾说:“优秀小说的基础就是人物塑造……风格是有价值的,情节是有价值的,观点的新颖独创是有价值的,但是,它们中间没有一项像塑造令人信服的人物那样有价值。”[1]人物在影视艺术中的地位也很重要,离开人物形象的塑造,观众很难充分了解影片的深刻内涵,对于作品的思考和情感的浸入都会产生隔阂。一部电视剧的灵魂,也在于人物的塑造。所以,人物形象塑造也是影视改编的中心任务,即如何将文学性人物转化为影像化人物。

1.人物的“充实”。从虚构的小说人物转变为演员所饰演的角色,是一种从虚幻到真实的转化。同时,因为电影、电视剧必须模拟一个生活场景或者艺术空间,所以小说人物到影视人物,在一定程度上是从主观性存在转变为客观性存在。因此,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较之小说人物,更多受制于客观因素的制约,人物存在的逻辑更为“真实”(艺术的真实)和“现实”(艺术的现实)。这比较突出地体现在次要人物、配角身上,在小说和影视作品中,配角都是为主角服务的,但在人物的塑造上仍有差别。在网络小说中,很多配角只有三言两语的描写,形象易单调、片面、脸谱化。而在影视作品中,则有可能“充实”配角人物,使其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拥有自己的视角与故事。比如《微微一笑很倾城》中的曹光,在小说中他暗恋女主人公贝微微,后来在一场篮球赛中被男主角肖奈打败。这个过程中读者没有看到曹光为什么喜欢女主,为什么又轻易放弃,这个配角的存在仅仅为了突出肖奈球技好、对贝微微宠溺以及贝微微在学校很受欢迎。放在电影、电视剧中,这个人物若如此处理,故事情节的逻辑性和完整性都会出现问题。所以,电影和电视剧对这个人物做了充实性改编,“突兀”的配角在影视作品中有了“合理”的存在。

2.人物的“变异”。小说到影视作品的改编过程中,人物会发生一些改变,有的人物称呼、名字变了,有的人物性格变了,有的出现了几个人物合并为一个人物等等,这些可以统称为改编中的“变异”处理。人物的“变异”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为了得到观众更多接受和认同。比如改编自匪我思存同名小说的电视剧《来不及说我爱你》,男主角从小说中的渣男变成电视剧中的深情男主;改编自骁骑校同名小说的电视剧《橙红年代》,原著的男主人公是一个畏罪逃亡的烤肠小贩,电视剧则对这一设定进行了更改,男主人公刘子光有了打击毒贩、为人民和正义而战的新身份,为后续逆袭成功作了更多的铺垫。第二种“变异”是为了贴合剧情和人物性格。如改编自瞬间倾城小说《未央·沉浮》的电视剧《美人心计》,相对于原著,电视剧在主题内涵上基本一致,但出于对观众接受心理的考虑,影视作品将小说人物名字再创作,窦漪房本名“萧清漪”改为“杜云汐”,更显柔弱,惹人怜爱。这一改名抛却了原有的尊贵身份,变成普通人,增加窦漪房从平民到皇族的励志成分;“锦墨”改为“慎儿”,暗示人物性格:工于心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第三种是人物的增删、整合。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中,对于原著人物的增删、整合多数出于篇幅考虑。网络小说内容繁芜纷杂,人物众多,而影视剧的容量是限定的,为了使情节明晰、节奏紧凑,编导需要确定主要角色,同时进行人物的“变异”处理和删减、整合。比如电视剧《甄嬛传》删减了小说近三分之一的人物,并将原作中许多人物名字修改、合并。一方面是为了将架空故事改为有对应历史背景的故事,另一方面,删减次要人物,厘清部分支线情节,使得故事更为集中。

(三)改编“再叙事”。小说叙事倾向以时空顺序叙述,且长于情感、情绪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故事的重点。影视更重视故事的层层推进,强调“戏核”,两种艺术形式的转化必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1.叙事视角的转换。网络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作品数不胜数,主要的原因是网络小说创作者多为新手,较之第三人称写作,第一人称写作容易上手,不需要照顾全局,只是“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对于初学者或者写作功力不强的人来说,不失为一种易于操作的方式。另一个原因,以主角的眼光看世界,第一人称的真实感牵引读者,容易增强代入感。小说写作以主观视角讲述自身所见所思所想支撑小说架构,而作为一部影视作品,要讲述时间跨度大、人物关系复杂的故事,第一人称叙述视角局限性明显,不利于影像叙事、镜头呈现。如何将一部小说变成一部冲突不断、跌宕起伏的影视作品,说到底就是“由谁来说”“说什么”“怎么说”,终究是叙事策略的运用。影视作品的改编,一般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改为全知全能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不再拘泥或局限于某一人的视野思想,而是全方位大容量展现小说所描述的人物、场景和事件。

2.叙事时序、时空的调整。无论小说还是影视作品,叙事时空的精心组织安排是叙事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叙、倒叙、插叙、预叙、平行叙述、交叉叙述都是叙事时空表现形式。叙述文本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顺序进行编排,同样的内容,用不同的方式排列组合,带给接受者的感受不同。影视作品是用镜头讲故事,需要严谨的叙述顺序,注重观众的视听综合感受,在时序和时空设置上会根据故事情节取舍以及人物心理表现进行调整。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从白浅跳诛仙台喝下忘情水开始讲述,从故事的发展来看,已是中段部分,前尘往事通过回忆进行穿插;而电视剧改为顺时空叙述,从白浅拜师学艺开始讲述,按照故事发展的时间顺序推进情节。这样的修改,将网络小说碎片化的叙述改为线索清晰的故事,便于观众接受。再如由小说《魔道祖师》改编的网络剧《陈情令》,在小说中,过往的经历是通过插叙展开回忆;而在剧作中,过往16年作为整体进行倒叙,这种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剧情的连贯性。时空的调整在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中主要发生在架空小说的改编。架空历史小说是网络小说的一大类型,小说营造一个逼真的虚拟王朝,人物、时代、事件完全虚构,描写这段虚拟历史的兴衰。这类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网络小说创作的想象力,以及在幻想架空世界里对历史变动可能的思考。但在改编为影视作品之时,出于接受度考虑,或者规避审查等原因,会将虚拟的历史时空改为真实的历史背景,如《倾世皇妃》原作是架空历史,电视剧改为五代十国时期。改编作品将故事发生时间放置在真实的历史朝代,小说中的人物也改头换面变成当时皇宫里的皇权贵胄。相较于小说,电视剧有虚假的真实性,易于观众接受。

3.叙事结构调整与情节增删。网络小说写作是一种商业写作,点击率与小说长度基本成正比,连载的网络长篇小说是点击率最高的,且字数越长,累积的读者点击率越高。由此造成了网络小说越写越长,从最初的几十万字增长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字。电影和电视剧有时长限制,长篇的网络小说在影视改编过程中都会对故事情节作出一些删改。同时,网络小说通过想象虚构的世界,在影视具象化过程中制作方也会基于成本考虑删减一些设计和场景。比如从网络小说《扶摇皇后》到电视剧《扶摇》,小说的五洲大陆、七国皇族,在电视剧变成了四国故事,压缩合并了大量情节。从艺术性层面上看,网络小说的叙事结构相对松散,转换为影视语言时需要集中戏剧性,增加矛盾冲突,营造戏剧效果。比如《琅琊榜》的开场就经过了几次的改动,在最初的网络小说版本中,故事从次要人物萧景睿的身世开始讲述,这显然是受了传统话本传奇以及通俗武侠小说以次要人物带出主要人物写作模式的影响。在纸质出版的图书版本中,《琅琊榜》的开场改为主人公梅长苏入京,这大概是接受业内人士的意见,改为相对成熟的现代小说叙事方式。电视剧《琅琊榜》的开场则改为“梅岭战役”,用梦境片段方式展现关系全剧所有人物命运的关键战役,故事围绕这场战役展开,而主人公梅长苏大梦惊醒,暗示着他破茧重生的复仇之路,这种处理较之小说的开场,更适合影像呈现。

4.影视手段的运用。文学的表现手段是语言文字。电影、电视除了文字,更多的是声音、画面,这种听觉、视觉上的感知能让观众更直观地理解和欣赏艺术。乔治·布鲁斯东在《从小说到电影》中说:“小说和电影艺术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是让人‘看见’,但它们让人看见的方式却迥然不同”,“人们可以通过肉眼的视觉来看,也可以通过头脑的想象来看。而视觉形象所造成的视像与思想形象所造成的概念两者之间的差异,就反映了小说和电影这两种手段之间最根本的差异。”[2]将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是文学作品的影像化,是导演将自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用画面和声音进行重新定义和润色的过程。文学影像转换过程实际上是声音与画面的蒙太奇制作过程,把语言文字用不断变化的影视镜头表现出来。影视改编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小说语言到视听语言的转化是否成功。

在视觉效果上,主要是画面的呈现。读者阅读小说,只能对场景进行简单地勾勒,而影视作品则呈现具体画面。所以,为了更好地表现原作场景描述、事件发展和人物情感,影视制作者通过拍摄手法表现故事,像远景、中景、近景、全景、特写等。在表现宏大场面时,多用全景模式;人物之间的动作和交集则用中景;表现人物复杂心理状态,则用面部表情特写。较之小说文本的局限,电影、电视剧可以运用各种影视剪辑、制作技术,通过留白、光影对比、虚焦等让文本具有不同形象,影视作品还可以改变声音、控制影像,加入高科技手段,让人置身于数字化多维影视空间中。想象力的肆意发挥是网络小说不同于传统小说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决定了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注重影像化的呈现。如电影《寻龙诀》与《九层妖塔》都改编自《鬼吹灯》,前者口碑完胜后者,除了情节设置、人物塑造方面的胜出,更重要的是《寻龙诀》在视觉效果上满足了观众对于“盗墓”的期待。

声音元素亦是影视改编必须重视的方面。声音的运用,即在电影、电视中加入旁白、画外音、音响、音乐等声音元素,能将电影、电视的审美空间最大限度地延伸,赋予影视作品以文字不具备的强大感染力。在这一点上,音乐元素更是首当其冲。在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过程中,创作相应的主题曲、插曲,能够更好地诠释情感与主题。如电影《山楂树之恋》的插曲《他哪里走,我哪里跟》是对两位主人公不离不弃、至死不渝爱情的诠释;电视剧《步步惊心》的插曲《三寸天堂》流露人世无常的无奈、唱出想爱不能爱的悲伤;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片尾曲《凉凉》,男女对唱演绎命中注定又充满坎坷的惊世之爱从憧憬到心碎最后不悔的历程……这些歌曲烘托、深化了影视的主题,在小说改编为影视作品的过程中功不可没,同时也因为与影视主题的契合,成为广为传唱的歌曲。

影视作品对网络小说改动的多少并不是判断改编优劣的标准,但通过对比,可以分析改编者对网络小说内容的修改和取舍,进而探究如何改编才更具有艺术性、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可。“改编是影视业的命根子”[3],影视创作离不开改编。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经过近20年的“历练”,逐渐迈进精品化、高质量的产业转型与升级进程,随着时代的发展,第一批受网络文化影响的“85后”、“90后”成为影视创作中的新生力量,为影视创作注入新的活力,一定程度上“刺激”改编,拓宽创作思路。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以此为依托的网络小说创作及其影视改编仍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注释:

[1]【英】弗吉尼亚·伍尔夫著:《论小说与小说家》,瞿世镜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292-293页。

[2]【美】乔治·布鲁斯东著:《从小说到电影》,高骏千译,中国电影出版社1981年版,第1-2页。

[3]【美】L·西格尔:《影视艺术改编教程》,苏汶译,《世界文学》,199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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