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将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监督

2020-11-17 08:02周鹏宇
浙江人大 2020年4期
关键词:监察人大常委会检察机关

3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我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监督,并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

此次专项监督的内容是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建设情况,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全省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府部门接受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全省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根据实施方案,3至4月,监察司法委面向有关市、县(市、区)和省公检法司四机关以及有关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研,并征求省监察委、省委政法委、省律协等单位的意见建议。五月份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监察司法委提请的决定草案及说明。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并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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