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霞
内容提要:《红楼梦》中的信物设计,在传统因袭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体现了高超的叙事才能。 在《红楼梦》信物设计中,曹雪芹秉承了重“信”轻“物”的传统,赋予信物以情节构筑功能。 作者将爱情信物与小说情节推进巧妙融合,使之超越了单纯的物品意义,借以预示、开启与收束情节,营造情节波澜,引领情节发展方向。 作者赋予信物以人物形象塑造功能,通过信物的传递及相关人物对信物的态度,为人物个性化的展示提供时机,为人物内蕴的纵深开拓提供可能。 作者赋予信物以主题深化功能,使之与《红楼梦》悲剧之演成密不可分。
信之本意为真心诚意。 许慎《说文解字》云:“信者,诚也。 从人从言。 会意。”信物作为信之凭证,承载着男女之间的深情厚谊。 在文学作品中,信物用以传情的历史可追溯到中国抒情文学的源头《诗经》,发展到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已蔚为大观。
《红楼梦》中的信物设计在传统因袭的基础上又有所超越。 《红楼梦》中的信物设计在信物类别、传递方式等方面与才子佳人小说有相通之处,但在用意方面却与之判然有别:才子佳人小说将爱情信物作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必然符号,从而增加其情节的传奇性;《红楼梦》则反其道而行之,当事人并未因信物而轻易撮合,却见证或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红楼梦》中的信物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叙事理念,在故事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叙事功能。
严格说来,《红楼梦》中并未有任何一种信物贯穿始终。 但在其故事展开的过程中,不同信物以不同形式参与到主体情节的发展流程,成为情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从与信物相关联的情节布局来看,信物的出现大多是在情节发展的初期或者转折阶段。 信物虽然不是相关情节展开的必然条件,但无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
信物往往成为触发人物隐藏诉求的引信——它触发了当事人深藏于心,未说出口的希望与需求。 在《红楼梦》中,某些信物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情节演进的方向。
以下以“金玉良缘”为例,尝试梳理作为信物的通灵宝玉和金锁在情节发展中的作用。 其中“金玉良缘”中的“金”指宝钗的金锁;“玉”指通灵宝玉,是女娲炼石补天遗留下的一块儿五色石,被“一僧一道”之“僧”施展幻术,镌上数字,携带到人间。 作者借癞头和尚之口,提出“金玉良缘”,为宝黛钗爱情纠葛设置了悬念,预设了情节演进的特定轨迹。 在《红楼梦》中,宝黛爱情的发展演进始终笼罩在“金玉良缘”的阴影之下。 各方对“金玉良缘”的态度也成为了影响宝玉和黛玉感情走向的重要力量。 “金玉良缘”似乎具有一种不可抗的神秘力量。 宝、黛、钗三人的感情纠葛,似乎一直被这种神秘力量所牵引。 通灵宝玉和金锁成为了“金玉良缘”的重要信物。 “金玉良缘”激起了宝玉对所谓“天命”的本能抗拒,他心心念念的却是“木石前盟”。天命与人为以“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的不可调和而形成了巨大的叙事张力,使之超越了才子佳人小说的大团圆结局的俗套。
1.“金玉良缘”的提出
“金玉姻缘”的首次出现,是在小说的第五回。 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听到新制的《红楼梦》十二支曲之一的【终身误】中提到了“金玉良缘”: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②
在这一词曲中,点出了“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涉及到的主要人物宝玉、宝钗和黛玉,预示了宝黛钗感情纠葛的结局——“金玉良缘”最终战胜了“木石前盟”。 值得注意的是,该曲以宝玉的视角来叙述,体现他对“木石前盟”的坚守,对现实婚姻的无奈与悲叹。 而【终身误】就已预示了“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
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中,通灵宝玉和金锁首次全方位展现在读者面前。 关于通灵宝玉和金锁的出场方式,王希廉认为:
“宝玉之玉是宝钗要看,宝玉递送;宝钗之金锁,却从丫头莺儿口中露出,大方得体,不露痕迹。”③
在宝钗的要求下,宝玉摘下了他的通灵宝玉。 作者借宝钗之眼,对通灵宝玉进行了详细介绍。 宝钗细细赏鉴通灵宝玉,似乎对玉上的篆文特别感兴趣,“念了两遍”。 宝钗明知“金项圈”的意义,再仔细琢磨“莫失莫忘,仙寿恒昌”颇有深意。 诚如姚燮所言“念而又念,意有所属矣。”关于通灵宝玉和金锁上的字,太平闲人张新之认为:
“‘不离不弃’虽有助‘莫失莫忘’之旨,但惧其离弃之意已在言外,此作者状宝钗之心事,即以伏宝玉之终离弃也。”④
在“金玉良缘”微露意之时,似乎就已经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比通灵”中,宝钗和莺儿是主动人物,特别是莺儿,在这一场景的情节进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作者通过莺儿将叙述的重点从通灵宝玉巧妙过渡到金锁,引出了宝钗金锁的来历。 莺儿的“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随即引出了金锁上的八个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莺儿差点就捅破了“金玉良缘”这层窗户纸。 但在“金玉良缘”这个问题上,宝钗却又闪烁其词,为后来的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比通灵”随着黛玉的到来而告一段落。 “金玉良缘”再次出现是在第二十八回。 小说写道:
“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⑤
可见,传播“金玉良缘”消息的,是薛姨妈,而非宝钗。
薛姨妈口中的“玉”,并非如贾琏随身佩戴的“汉玉九龙佩”式的玉,无疑直指宝玉的“通灵宝玉”。 关于金锁的来历,宝钗与薛姨妈的说法稍有出入,金锁在宝钗的口中:
“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所以錾上了,叫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⑥
由此看来,金锁是不是和尚送的不确定,但金锁上的八个字是“和尚”送的,确认无疑,“有玉才能嫁”应该也不是谎言。
2. 当事人对“金玉良缘”的态度
我们不妨先来梳理一下当事人对“金玉良缘”的态度。
首先,宝玉对“金玉良缘”的态度:
第八回,宝玉见了金锁上的字,因笑道:“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对于宝玉而言,除稍显吃惊外,似乎并未特别在意。
宝玉曾对宝钗和他的端午节礼一样大惑不解。 在宝玉的心目中,林妹妹和他的一样才是理所应当。 宝玉一直拎得很清楚,他曾对黛玉说:
“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 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 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⑦
由此看来,在宝玉心里,无论是从血缘关系的亲疏或是到贾府的先后来看,黛玉均具有先天优势。 可见,在宝玉心里,黛玉具有无可取代的地位,这可从文中宝玉对“金玉”之说的态度得以印证。
宝玉听他提出“金玉”二字来,不觉心动疑猜,便说道:“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林黛玉听他这话,便知他心里动了疑,忙又笑道:“好没意思,白白的说什么誓? 管你什么金什么玉的呢!”宝玉道:“我心里的事也难对你说,日后自然明白。 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 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说个誓。”⑧
宝玉对贾府上下人人视为珍宝的通灵宝玉尚不在意,动辄就砸,更何况与通灵宝玉息息相关的“金玉良缘”? 更妙的是,作者曹雪芹以生花妙笔,在宝钗在场的情况下,让宝玉通过睡梦中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 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以其内心的无意识行为说出了他对“金玉良缘”的反感,既避免了尴尬,又表达了宝玉的真实立场,可谓一箭双雕。
其次,宝钗对“金玉良缘”的态度:
宝钗对“金玉良缘”的态度较为复杂。 从她讲述配“冷香丸”的情况来看,薛家包括她本人对“和尚”的话是深信不疑的,当然也包括“金玉良缘”。
在宝玉挨打后,宝钗责怪自己的哥哥,薛蟠道:
“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 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⑨
薛蟠在《红楼梦》中是出了名的呆子,如果他能看出宝钗对于宝玉的良苦用心,何况他人哉? 这样口无遮拦,也难怪宝钗“气怔了”,回去“哭了一夜”。
但如果我们据此认定宝钗为了“宝二奶奶”的头衔而处心积虑,则有失公允。 相反,宝钗深知宝黛二人之间的感情且时时“避嫌”,处处“远着宝玉”。 纵观《红楼梦》前八十回,宝钗绝少在公开场合表达她对宝玉的关切之情。 宝钗在宝玉挨打后送药时的欲言又止,体现了她面对感情时的理智与克制。
即便如此,但她在亲耳听到宝玉梦中的喊骂“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时还是怔住了。
可见,“金玉良缘”触发了宝钗对未来婚姻的隐藏诉求——希望自己未来的婚姻幸福,这当然无可厚非。 如果未来的丈夫恰巧是自己认识、了解和熟知的,那最好不过。作为大家闺秀,宝钗恪守社会对女性的道德约束。 婚姻大事中,她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更为重要的是,从她对贾芸和小红私传手帕的态度来看,她是不大能接受“私定终身”的,这大概也是她不主动亲近宝玉的重要原因。以宝钗的冰雪聪明,一定明了婚姻有很多现实因素的干扰,不是男女情投意合就能解决的。 因此她内心对未来幸福婚姻的渴望只深藏与心。 如王昆仑先生所言,“不需要爱情只需要婚姻”⑩的宝钗,表面看来,对宝黛之间的感情未表现出明显醋意。 这也为后来黛玉对宝钗的转变态度,二者亲如姐妹埋下了伏笔。
最后,黛玉对“金玉良缘”的态度:
自宝钗踏进贾府的那一刻,黛玉和宝玉之间的平衡关系即被打破。 宝钗端庄贤淑,处事周全,深得贾府上下的喜爱,是黛玉爱情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对黛玉而言,“金玉良缘”如鲠在喉,这也是黛玉不放心的重要原因。 “金玉良缘”引发了黛玉对未来爱情乃至婚姻不确定性的担忧。 这也是宝黛之间摩擦不断的重要原因。
宝黛定情之后,黛玉对宝玉的真心从未质疑,但对爱情的结局,并无太大把握。 因此她对“金玉良缘”十分在意。
李辰冬先生在谈到“通灵宝玉”时,曾提到:
这“玉”是整部《红楼梦》的关键。 照中国旧时的习俗,凡男女儿童,偶然间有同样的玩具,将来都有成为夫妇的可能性。 林黛玉之所以妒忌薛宝钗,就因为薛有东西可配,而自己没有;然偏偏宝玉又不信那些和尚道士之言“金玉良缘”,他总以为是“木石前盟”,于是冲突与悲剧,就由这里产生了。[11]
第三十二回,黛玉听到宝玉在湘云和袭人面前称扬自己,有一段黛玉的内心独白,将她对“金玉良缘”的态度和盘托出。
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 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知己,果然是个知己。 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 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亦;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 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 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 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12]
第九十五回宝玉失玉时,黛玉又提及“金石旧话”,甚至认为这是对她和宝玉的成全。 原本以为宝玉丢了玉,和尚口中的“金玉良缘”即可风流云散,不曾想,玉丢反而成为了快速促成“金玉良缘”的重要因素,这是黛玉始料未及的。 这也直接导致了“金玉良缘”成为现实,黛玉希望彻底破灭“以求速死”的绝望。
知己之恋是黛玉穷其一生的追求。 黛玉认为既然她和宝玉真心相爱,就不该有所谓的“金玉之论”,即便有,也应该是她和宝玉之间的“金玉之论”。 黛玉对宝钗,感情非常复杂,一方面有李辰冬先生所言之嫉妒,更多的是羡慕。 因为黛玉意识到自己与宝钗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宝钗身体健康而自己体弱多病;宝钗有母亲和哥哥陪伴,家产丰厚,自己孤立无援,寄人篱下;宝钗处事周全,深得人心而自己清高孤傲。 而女孩的模样、性格、家世均为宝玉未来婚姻考虑的重要因素,这才是“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核心矛盾所在。 而黛玉唯一可以依靠的,贾母而已。 一旦失去贾母的支持,“木石前盟”的结局可想而知。
从宝、黛、钗三方对“金玉良缘”的态度可知:宝玉抗拒,黛玉防备,宝钗克制。 在宝黛爱情的磨合期,“金玉良缘”是黛玉的试金石,屡次被提及,每每用来试探宝玉。“金玉良缘”如何达成? “木石前盟”如何绾结? 均为情节发展留下了悬念。
总之,“金玉良缘”借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人物“一僧一道”予以揭示,犹如一根红线,冥冥之中牵着宝玉、黛玉、宝钗。 “金玉之说”令黛玉疑虑重重,令宝玉烦恼不断。 在“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冲突中,错综变化的情节也渐次展开,共同将故事向前推进。
除“金玉”之外,宝玉和蒋玉菡汗互换的巾子也成为《红楼梦》情节突转的重要引信。 蒋玉菡赠给宝玉的红汗巾子成为了忠顺府长史官手中宝玉藏匿蒋玉菡的铁证,更是宝玉挨打的直接导火索。 长史官寻人、贾环诬陷、宝玉挨打、黛玉探望、宝玉赠帕,作者一路写来,看似水波不惊,实则暗流涌动。 宝玉执意将蒋玉菡的汗巾子送给袭人,冥冥之中,汗巾子又为蒋玉菡与袭人的婚姻埋下了伏笔。
如果说“金玉良缘”代表着门当户对,“木石前盟”则代表着令人向往的理想爱情。 在宝黛爱情中,手帕代表着宝黛两心相知的爱情新阶段。
宝玉送手帕给黛玉发生在宝玉挨打之后。 宝玉特意支开袭人,派晴雯去看望黛玉。 对于晴雯而言“送件东西”或“取件东西”只是作为“搭讪”的由头。 对于宝玉而言,送何物却是有讲究的。 宝玉看似随意“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给晴雯”。 实际上,他是“想了一想”的,他送手帕,缘于他对黛玉的了解。 这两方手帕,是“半新不旧”的。 他肯定黛玉能领会他的心意。 宝玉“诉肺腑”将袭人错看成黛玉,暴露了内心隐秘,错过了表白黛玉的绝佳时机。 宝玉传递心声看似“山穷水复”之时,作者却四两拨千斤,以两方手帕轻松化解难题。
黛玉深知宝玉喜欢“外传野史”,也明白才子佳人“皆由小物而遂终身”。 即便如此,她收到宝玉的手帕还是“着实细心搜求,思忖一时,方大悟过来”。 黛玉挥笔题诗,这两条手帕从此成为宝黛爱情的有力见证。
姚燮认为宝玉所传的手帕使黛玉:
“心安意稳,以为此事定矣,故自此以后与宝玉更无口角,是乃大交关处。”[13]
因对宝玉不放心而猜忌痛苦的黛玉,经历送帕事件后,打消了顾虑。 洪秋番对宝玉遗帕一事评论到:
“前番黛玉以手帕掷宝玉,此番宝玉以手帕遗黛玉,于是黛玉帕中有宝玉泪痕,宝玉帕中有黛玉泪痕。自有手帕以来,未有如此之深情密意者,鲛绡不足数矣。 黛玉降世,原为还泪而来,宝玉遗以手帕,只算持券索负。 惟一遗两幅,未免索之过急耳。 异日泪尽焚帕,犹之债楚焚券。”[14]
由此可见,因“还泪”之说,更因宝、黛、钗之间的爱情纠葛,使黛玉和手帕结下了不解之缘。 诗帕给了黛玉美满爱情的希望,使她放下猜忌和警惕,静待爱情之花开放。 不想黛玉等来的并非“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爱情的终结。
如果说诗帕给了黛玉理想爱情的美好期许,鸳鸯剑则给了尤三姐美满婚姻的承诺。
尤三姐对柳湘莲“一见钟情”,一门心思非他不嫁。“萍踪浪迹”的柳湘莲巧遇贾琏,贾琏顺势替尤三姐提亲。路途中相遇,面对贾琏的突然提亲,柳湘莲仓促间将祖传的鸳鸯剑作为定礼。 为了等到心上人,尤三姐“安分守己”,“只念柳湘莲早早回来完了终身大事”。 拿到鸳鸯剑后,“喜出外望”,“挂在绣房床上,每日望着剑,自笑终身有靠”。 鸳鸯剑勾起了尤三姐的隐藏需求,在她内心深处,她希望有一个安稳的家,有一个她爱的丈夫,为了实现这一愿望,她一改往日做派。
贾琏和柳湘莲的巧遇,为尤三姐嫁如意郎君的愿望提供了可能。 但尤三姐对柳湘莲的用情至深与柳湘莲对尤三姐的一无所知和仓促允婚形成了感情的错位。 尤三姐拿到的不是钗环和手帕,而是祖传的鸳鸯剑。 即为祖传,柳湘莲定不会轻易丢弃,为下文柳湘莲悔婚并讨要鸳鸯剑埋下伏笔。 订婚与悔婚给尤三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反差。 尤三姐和柳湘莲的故事由鸳鸯剑起,至鸳鸯剑结。 鸳鸯剑成为贯穿尤三姐故事的重要线索,鸳鸯剑见证了尤三姐对婚姻的渴望与失望,最终成为她了结生命的工具。 不仅如此,香消玉殒后的尤三姐,无论在宝玉梦中还是在尤二姐梦中出现,均手持鸳鸯剑,并声称要报复。 可见,鸳鸯剑在尤三姐相关故事中具有重要意义。
小说中的人物设置关乎小说全局。 《红楼梦》中信物传递相关的人物设置匠心独运。 在《红楼梦》信物传递中,除了男女主人公、传递者外,往往还有一个“有意无意”闯入者——男女私情的知情者。
《红楼梦》作者以生花妙笔,或将知情者安排在信物传递之前,使之成为“借物传情”之因;或将知情者安排在信物传递之后,使之成为“借物传情”之果;或将知情者安排在信物传递之中,使之成为“借物传情”暴露之惧。 陷入撞破私情这一困境的知情者,成为影响信物传递当事人命运的关键因素。 知情者的告密与否,决定着情节的走向。 知情者地位不同、性格各异,对私情的表现也不尽相同。 她们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处理,也带有鲜明的个性特色。 作者通过对知情者在这一突发事件中言行举止的描写,使知情者的形象更加丰满。
宝玉从张道士那里得到金麒麟。 黛玉担心宝玉和湘云因金麒麟生事端,特来打探。 才有了后来宝玉的“诉肺腑”。 “放了心”的黛玉离去而宝玉“出了神”,错把前来送扇子的袭人看成黛玉,掏心掏肺进行表白。 袭人成为宝黛爱情最早的知情者。 吓得“魂飞魄散”的袭人,很快明白了宝玉说这番话的原因。 宝黛之间的感情,袭人应早有察觉,今天得到了证实。 晃过神的宝玉,“满面紫胀”落荒而逃。这个曾被黛玉引为比宝玉还懂自己的“知心人”,此刻正“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 这也为日后袭人向王夫人隐晦告密埋下了伏笔。 在宝黛两心相知,对爱情和未来充满憧憬之时,悲剧已被袭人“以爱的名义”悄然埋下引信。
如果说“诉肺腑”之前的袭人,是周到的、细心的、称职的。 “诉肺腑”后的知情者袭人表现得更为真实。 她考虑的有宝玉,更有自己。 她为维护宝玉的声誉,阻止宝黛爱情的更进一步发展。 她并未当即告密,而是等待时机成熟,向王夫人提出找机会让宝玉搬离园子的建议,建议宝钗与黛玉并提,表面看来,考虑十分周全。 袭人也因此深得王夫人欢心。
作为宝黛私情的知情者袭人,她的表现与紫鹃完全不同。 紫鹃与黛玉情同姐妹,全心全意为黛玉的未来着想,希望宝黛爱情有个美满的结局。 袭人表面看来是为宝玉着想,实则有自己的私心。 袭人拒绝家人为她赎身,想要长久留在宝玉身边,这样的内心需求使她努力维护宝玉的声誉。袭人的“告密”,在王夫人看来,是保全了贾府及宝玉的颜面。 从这一突发事件中袭人的反应,即可看出她是一个传统、务实、自私、精于算计之人。 宝黛爱情知情者的角色使袭人的形象内蕴更加丰富与真实。
同样是无意间撞见私情,鸳鸯和袭人的做法截然不同。在司棋苦苦哀求之后,鸳鸯答应司棋“横竖不会告诉一个人”。 鸳鸯明白,此事说出来,“关系人命”,所以下定决心把此事藏在心里。 鸳鸯甚至在得知潘又安逃走,司棋生病以后,还去看望司棋,赌咒发誓不会坏司棋的名声,“白去献勤”。 此外,她也劝告司棋,“安分守己”。 本来,如果鸳鸯要告密,无论司棋还是潘又安,均会受到严厉的责罚。 但鸳鸯选择站在好姐妹的立场上考虑,一方面替姐妹保守秘密,一方面又希望司棋以后不要胡作乱为。 在对待司棋和潘又安的事情上,作为朋友的鸳鸯有担当、守信用,有同理心。 鸳鸯为人坦荡,善于替别人考虑的个性展现无遗。 而鸳鸯和袭人的人格,也高下立判。 不过,在七十一回中,作者对于司棋和潘又安的信物传递,只用“却也海誓山盟,私传表记”,轻轻带过,表记这一悬念在后来的“检抄大观园”时才揭开真面目。
同为知情者,但宝钗和袭人、鸳鸯情况不同。 袭人和鸳鸯均是因误会:袭人是因宝玉误把袭人当成黛玉,鸳鸯是误以为司棋要吓唬自己。 这样的误解均使袭人和鸳鸯二人除直面外,无可逃避。 宝钗得知贾芸和红玉的私情则不同。滴翠亭相对密闭的空间,阻挡了红玉和坠儿的视线,二者谈话被宝钗听到却浑然不知。 听与被听二者的信息不对等,因此宝钗有机会掩盖自己知情者的身份。 利弊权衡之后,宝钗用了“金蝉脱壳”之计掩饰了过去。
在这一场景中,作者巧妙转换视角,交代了宝钗眼中的红玉和红玉眼中的宝钗和黛玉。 耐人寻味的是,红玉在怡红院,端茶倒水尚且不能,连宝玉和凤姐均不知为何人,宝钗竟从声音就即可辨识出红玉来,并对其进行极其精准的评价,不得不让人叹服! 宝钗对红玉的评价,也为下文红玉被凤姐赏识埋下伏笔。
“金蝉脱壳”历来成为后人抨击宝钗的重要证据。 洪秋番认为:
“宝钗既听得小红和坠儿私语贾芸易帕之事,便当抽身疾走:一则事不关己,二则各避嫌疑。 乃立而不去,意将何为?”[15]
作者让宝钗立足细听,原因有二:其一,好奇心使然。对别人隐私的窥探,似乎是人的天性。 而宝钗扑蝶一节,展现了宝钗作为少女的天性,偶然在滴翠亭撞见红玉和坠儿私语贾芸易帕事,驻足细听,并不违背常理。 其二,作者貌似无意间让恪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宝钗见证了贾芸和红玉的私情,用以展现宝钗对私传信物的真实态度,间接点出她对宝黛爱情的态度,用“金蝉脱壳”展示了宝钗的机变,穿插自如,令人叹服。 但从宝钗而言,她只想以黛玉为借口遮掩,明哲保身,并非存心害黛玉。 红玉眼中的宝钗与黛玉,也可谓一语中的。 这也体现了贾府丫鬟眼中的宝钗和黛玉。
被人撞破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红玉,并未等到想象中的暴风骤雨。 以红玉的角度看,知“林姑娘嘴未刻薄,知事未走漏”,而读者又可加深对宝钗的了解,可谓一箭双雕。
对鸳鸯和宝钗而言,她们偶然撞见的私情和她们自身利益关系不大,但平儿不一样了,她发现的是丈夫的私情。小说中,作者略过了多姑娘送贾琏青丝的环节。 “丝”与“思”谐音,以多姑娘和贾琏的滥情,多少有点讽刺。 但作者的本意并不在于此。 作者通过平儿发现贾琏偷情的证据,将平儿置于进退两难之境,巧妙展示出了贾琏、平儿、凤姐三者的微妙关系。 平儿告密或者隐瞒,均会打破相对平衡的家庭关系。 凤姐话里话外已显示出对贾琏的不信任,若平儿告密,凤姐不会善罢甘休,一场家庭风暴将不可避免。 而贾琏则会痛恨平儿。 平儿却得不到任何好处。 替贾琏隐瞒真相,虽然欺骗了凤姐,但却能在贾琏面前得好,既能以“物证”作为把柄要挟,又能避免一场家庭矛盾,相对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因此,平儿选择了后者。 不过,善良的平儿最终还是让狡猾的贾琏抢走了“证物”。 平儿之仁,凤姐之威,贾琏之淫,通过这一事件展现无遗。 以凤姐的聪明和对贾琏的了解,想瞒过她并非易事,但平儿却能轻松化险为夷,可见平儿的沉着机智。 平儿在贾琏面前极力维护凤姐,却在丈夫偷情这件事情上选择隐瞒,被凤姐误会时,却也能不亢不卑,据理力争。 作者借此展现了平儿在家庭关系中的真实处境,展现了贾琏和凤姐夫妻之间的猜忌和矛盾,为下文贾琏偷娶尤二姐张本。
由此可见,同样是私情的知情者,因地位不同,立场不同,性格不同,她们处理事情的方式也相去甚远。 撞破私情这一突发事件,为她们展现个性提供了的舞台。
与信物相关联情节,成为了“千红一哭”的最好注脚。为爱而亡,成为了《红楼梦》悲剧演成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黛玉焚帕,算是她对爱情所作的最后了结。 卧病在床的晴雯,以指甲和贴身小袄送给看望自己的宝玉,算是对被王夫人等误解的无声反抗。 信物,是爱情的寄托,是青春的觉醒。 手帕成为红玉和贾芸终成眷属的希望,汗巾成为冥冥之中蒋玉菡和袭人的“红娘”。 《红楼梦》中更多的信物则成为男女爱情与婚姻悲剧的见证,作者通过信物,写出了爱情与婚姻的残酷现实。 作者通过对信物相关情节的描绘,写出了大观园中寄人篱下者有情人难成眷属的黛玉、身处底层者追求爱情而被撵的司棋、受人诬陷被逐的晴雯、为爱情和婚姻洗心革面却付出生命代价的尤氏姐妹……
上述女性的悲剧命运,纵然有诸多原因,但在婚恋悲剧中,爱情或者婚姻一方中的男性,处于缺位或逃避的状态,而留下女方独自面对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是导致悲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红楼梦》中和信物相关的婚恋故事中,袭人和蒋玉菡最终走到了一起,红玉和贾芸在后四十回对二人的婚姻并未提及。 除此之外,宝黛爱情、司棋与潘又安、尤二姐和贾琏、尤三姐和柳湘莲,他们的婚恋悲剧发生时,男性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或逃避。
司棋和潘又安的私情被鸳鸯撞见之后,潘又安不是选择和司棋一起面对,而是随即把海誓山盟抛到脑后,自己一人溜之大吉。 难怪司棋被他气“倒仰”,认为他“没情意”。潘又安在九十二回再次出现,发了点小财,竟然声称“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杨花,我若说有钱,他便是贪图银钱了”,实在让人悲从中来。 说来二人两小无猜,但潘又安既没责任感,又没胆识,他甚至并不了解司棋,虽然司棋死后他也以死殉情。 但如果潘又安不逃跑,或者发财后据实相告,相信司棋的死是可以避免的。
潘又安如此,贾琏又何尝不是如此? 贾琏借自己随身携带的汉玉九龙佩传情,获得了尤二姐的好感。 贾琏偷娶尤二姐之时,蜜语甜言。 尤二姐被凤姐折磨时,贾琏正热恋秋桐,无暇顾及。 尤二姐之死凤姐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贾琏若能稍微体贴一下尤二姐,大概尤二姐的结局也不至于如此悲惨。
关于尤三姐之死,清代评论家认为:
“贾琏不告三姐自择,以自择为羞乎? 抑知孟光择对,至今以为美谈,何害於事? 如告自择之故,述其志坚行潔,则小柳必不退婚,三姐不至自刎,小柳亦何至出家?”[16]
甚至张新之还认为对于尤三姐的死,贾琏和宝玉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孟光自择是不错。 但从品性而言,尤三姐与孟光不可同日而语。 尤三姐之死,和柳湘莲对未来伴侣的要求有关。 柳湘莲口口声声寻一个“绝色女子”,得知尤三姐绝色,就应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吴杰一样,得绝色女子王三巧而不在乎她的过去。 柳湘莲要求的,是品性与容貌兼具。 柳湘莲一听宝玉说尤三姐是东府尤氏的姐妹,就先入为主判定为“不干净”,决定退婚。 试想即便贾琏告知柳湘莲尤三姐自择之语,有朝一日柳湘莲知道了尤三姐不甚光彩的过去,以柳湘莲的个性,应该也很难接受。 尤三姐的悲剧深层原因固然与她的过去有关,但柳湘莲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柳湘莲的悔婚,对于洗心革面的尤三姐而言,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宝黛爱情的悲剧,为减少矛盾冲突,后四十回的作者设置了宝玉因丢玉而迷失了本性。 即便如此,宝玉在娶谁的问题上,还是很清醒的。 只可惜,他在非正常状态下中了圈套,留下黛玉一人独自承受爱情悲剧的苦果。 但即便宝玉是清醒状态之下,又能如何呢? 金钏因和他玩笑而被撵出贾府,最终选择跳井结束自己的生命,他选择逃避;明知晴雯被诬陷,他噤若寒蝉;明知袭人听去了他原本说给黛玉的肺腑之言,他也是一跑了之。 实际上,宝玉即便清醒,面对威严的父亲和来自家族的压力,是否有勇气反抗也是个未知数。
总之,检索《红楼梦》中和信物相关的爱情,处于爱情中的男子没能承担其应有的责任,没能成为女性在绝境之中的坚强臂膀,最终导致了悲剧的结局。
与上述的男子的立场不同,《红楼梦》中与信物相关的悲剧爱情故事中女主人公,她们却视爱情为生命。 在宝玉传帕给黛玉之时,作者用一整段来描述黛玉接到手帕,特别是领悟到宝玉私传信物给自己时的矛盾的心理。 这里,黛玉卸去了盔甲,面对她真实的内心。 因此,她才会不顾避讳,挥笔题诗。 黛玉确认了宝玉和他心心相印,已彻底“放心了”。 这个才貌兼备的女孩,就是为爱情而生的。 因此原本深信不疑的真爱,本想只是以待时日,便会迎来花好月圆。 一旦梦想被打破,从傻大姐那里听到了宝玉娶亲的消息,抱怨宝玉之外,竭尽全力毁灭了她和宝玉爱情的证据,以求速死。
黛玉为情而亡,司棋也同样如此,原本在鸳鸯撞见她和潘又安之时,她还苦苦哀求,但潘又安的逃跑,给了她沉重打击。 她对潘又安的不负责任感到悲哀,即便这样,她还是选择坚守他们之间的海誓山盟,“他一辈子不来,我也一辈子不嫁人了!”司棋只需确认潘又安没变心,就愿意跟定他,“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司棋的痴情与坚守与潘又安的胆小、逃避、多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终司棋为潘又安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黛玉和司棋痴情与专情,晴雯也同样如此。 晴雯的被误解,作者通过晴雯表嫂灯姑娘的视角来呈现。 作者从灯姑娘这个淫荡之人眼中写出了晴雯和宝玉之间关系的纯净,写出了王夫人等对晴雯的戕害。 而晴雯临死之前也通过和宝玉互换信物为她对宝玉的深情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总之,无论是黛玉、司棋、晴雯还是尤二姐、尤三姐,她们都是痴情的。 她们敢于为爱去赴汤蹈火,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遗憾的是,她们的痴情并未换来与爱人的长相厮守! 读之,无不令人涕下!
综上所述,当我们聚焦《红楼梦》中的信物及其相关情节时,发现它继承传统但更注重推陈出新。 作者通过《红楼梦》中的信物巧布局,妙穿插。 作者将信物巧妙编制于故事情节诸要素之中,使信物以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红楼梦》的主体情节流程,使之旖旎而来,盘旋曲折,如无缝天衣,自然收束与开启,人物个性也因此得以彰显。 在信物的牵引之下,与信物相关的爱情婚姻悲剧汇入《红楼梦》悲剧主题的滔滔洪流。 信物的运用,丝丝入扣,妙义环生,充分彰显了《红楼梦》作者高超的叙事才能。
注释
① 许慎著,徐铉校《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02 年版,第52 页。
②⑤⑥⑦⑧⑨[12] 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82、389、121、276、389、458、433 页。
③④[13][14][15][16] 冯其庸《冯其庸集校集》(卷一)《重校〈八家评批红楼梦〉》,青岛出版社2011 年版,第345、335、912、924、743、1668 页。
⑩ 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207 页。
[11] 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增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5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