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燕
此前,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从评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办理进度较慢、办理实效较差、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而现在,这一状况得到较好地改变。改变这一状况的动力,来源于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开展“回头看”的创新举措,通过对评议意见一一进行实地跟踪,督察整改落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2019年,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务、林业四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将评议意见和收集到的135条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议部门,要求他们认真研究办理,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在11月底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去年11月25日,在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四个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四个部门高度重视工作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细化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事项,整改效果较为明显。组成人员对评议整改工作总体表示满意,也希望被评议部门建立长效整改机制,避免问题的“回潮反弹”。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对整改落实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设置,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如表决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则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限期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表决,直至测评满意为止。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四个部门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但测评中出现的少部分“基本满意”票,对被评议的部门触动很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印指出,评议工作要有始有终,有头有尾,跟踪监督,一抓到底,对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发出的评议意见都要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评议监督的成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东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创新评议工作作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主抓手,形成了“评议+询问”监督机制,在评议范围、内容、方式方法上注重服务大局和务求实效,探索县乡两级联动评议、副主任分组带队深入调查、评议宣传贯彻始终、各级人大代表全参与、整改“回头看”等方式方法,评议监督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