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
63岁的李秋萍(化名),家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老城区。丈夫康叔是造船厂的退休工人,身体也还算硬朗。40年前,二人结为连理,虽是媒妁之言,但婚后二人相处得倒也不错,婚后生了两个儿子,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30年前,李秋萍的小儿子在玩耍时不小心伤到了头部,伤好后,虽能正常生活,但不复曾经的机灵。打那以后,夫妻俩对小儿子是呵护备至。
一晃14年过去了,25岁的小儿子即将结婚,夫妻俩省吃俭用,为儿子买了套婚房。儿媳是本地人,婚后一段时间日子过得还算可以。看到儿子一脸的幸福甜蜜,老两口也是欣慰不已。
可是一年多后,儿媳撺掇丈夫将房子直接赠予给她本人。儿子照做后,儿媳竟提出离婚,同时还签了一份像模像样的离婚协议书,名正言顺地卷走了他们的婚房。
时至此时,李秋萍夫妻二人才知道事情真相,可为时已晚,人房两空,让人心痛不已。打那儿以后,每每想起小儿子的婚事,夫妻二人便懊恼不已。
2010年,李秋萍家所在村面临拆迁,他们搬到了临时安置房里居住。
拆迁后的第三年,小儿子又准备结婚了。新儿媳性格看起来不错,也不介意暂时不美好的居住环境,老两口甚是欢喜。一年后,他们的小孙女也出生了。
2014年,拆迁房终于建好,李秋萍家共补偿了6套房:2套公寓房,1套商铺,3套商品房,老两口盘算着这些房子怎么分给两个儿子。2018年,等待多年的新房的房本就要办下来了,然而房本上写谁的名字,李秋萍犹豫了。她担心小儿子第一段婚姻的情节再次上演,惧怕人财两空;害怕小儿子老了居无定所,生活没保障;她怕儿子离婚,不想把房子直接写儿子名字,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这时,有朋友告诉李秋萍,可以把房子写在自己名下,再给孩子们写份遗嘱就行了。于是李秋萍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进行了预约。
2020年1月初,李秋萍和老伴儿两个人在登记中心完成了遗嘱登记保管。走出登记中心的大门,老两口长舒了一口气,他们说自己的一块心病终于了了。
无论孩子多大,在父母眼里永远都是个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总想把最好的都留给孩子。然而,很多时候往往事与愿违。今天这个案例,来自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案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人。带着对小儿子的一份愧疚,他和老伴儿始终放不下孩子今后的生活。这其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焦点一:写遗嘱如何确保房产不外流?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李秋萍将房子留在自己名下,再给孩子们写份遗嘱,说明房产分配意愿。
同时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而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李秋萍在遗嘱中指定:“上述人员继承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小儿子继承的财产就和小儿媳没有关系了,即使离婚也分不到。
焦点二:如果小儿子在房本上加名怎么办?
因为李秋萍的小儿子曾经被前妻欺骗改过房本的名字,李秋萍老两口还是很担心自己老实的小儿子重蹈覆辙。因此,中华遗嘱库法务人员建议李秋萍可在遗嘱中指定小儿子继承99%,大儿子继承1%,同时指定大儿子为遗嘱执行人。如此,可以保证财产给到小儿子,且能防止财产被他人分走。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父母总是给予孩子最无私的爱。但如果一份存在瑕疵的遗嘱,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关爱,还可能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和苦恼。因此,订立遗嘱还是需要到专业的遗嘱订立机构办理,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爱完整地传承给自己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