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玉洁
摘要: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防范资金风险和合同违约隐患。本文以合同履约为切入点,阐述了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安全风险问题,并根据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以健全企业财务安全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关键词:合同履约;资金安全;风险控制
引言
国务院、国资委分别就加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保障资金安全关乎公司经营全局和发展大计。管控资金安全风险、消除资金安全隐患,是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和职责所在。近年来,资金安全事件多发,资金安全管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转移资金等问题比比皆是。因此,合同履约与支付作为合同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是法律防范的重点,也是资金安全检查的重点,更是内控制度关联风险控制点。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注重经营过程管理,从源头规范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管理,缩小财务风险范围,从而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运作效益、安全水平。
一、合同履约与资金安全研究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资金作为企业的血液是依附在合同上来维持企业日常运转。事前——合同是否纳入预算、资金支付月度现金流预算管控,事中——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财务、业务审核等要求,事后——合同执行是否逾期,各环节与资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过程中稍有偏差,将对资金安全将造成威胁。
切实堵塞合同管理中的漏洞、有效健全财务安全监督、检查,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从合同财务审核及資金支付环节严控审批,提高全员资金安全意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强化资金过程管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排查消除资金安全隐患,筑牢公司资金安全基础。不断提升资金效益,提质安全基准,提高精益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更扎实、执行监督更到位、风险防控更有力”。
二、合同履约中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问题
(一)合同签订及支付不规范
合同安排发票入账及付款进度不合理,未预留质保金。业务部门管理过于粗放,严重脱离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拟定合同时考虑不周,在事后执行时将自己陷入两难。合同付款方、金额、对方银行账号等变更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合同履约及付款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有违约风险,埋下纠纷隐患。同时,重付、漏付等异常付款问题也成为合同履约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问题。
(二)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晰
公司内部缺少对职权的有效制约,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铤而走险,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廉政风险问题依然突出;各层级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对合同履约与资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业务与财务的脱节,懂业务的资金安全意识不强,懂财务的前端业务不精通,使得合同履约过程中各环节衔接不顺畅,会造成风险面前责任推诿的局面。
(三)税收政策调整合同配合工作不及时
增值税税改后,未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税率调整前后,未履约完成的合同是否按照新税率变更合同总价款或保持总价不变,单方要求或双方未达成一致,这都有可能造成合同违约,带来资金风险。
(四)合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目前,往来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往来对象管理不精准等,一定程度上存在“业务部门不积极,财务部门不主动”的现象。究其原因及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系统数据支撑。同一往来对象常常对应多个部门、多个项目、多个经办人,而同一经办人又可能对应多项目甚至部分费用+多项目;财务数据缺乏时效性,时间久后,业务部门、财务部无法跟踪每个项目、每个合同的履约情况、往来款进度。二是财务部组织业务部门实施往来款清收的力度不足。监督缺失,没有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于前端业务人员依赖很大;合同与账务数据信息不对接,无法按经济业务清晰展示往来账款未清情况,影响往来账款清理以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效率,造成部分款项挂账时间已超出合同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尤其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款项,合同违约风险较高。
(五)员工风险意识淡薄
财务部门弱化合同的审核,业务部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漂浮粗放、流程管控不力,导致业务人员资金安全和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风险控制策略及手段
(一)促进业务规范
通过对合同线上签订监督检查,有效管控履约风险,将财经纪律和监督规则逐步嵌入合同支付全过程执行。强化流程刚性约束,财务部要坚守刚性底线,严格审核把关,核实合同内容是否纳入年度预算、合同金额是否公允、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时间及对方单位名称;严把合同签订金额、税率、税项、发票内容、进度节点等审核关;推行月度现金流预算,实现现金预算有安排、支付进度有计划;执行资金分级授权管理,对各类合同的挂账和付款环节规范授权审批控制,做到凡是政策不允许、流程不合规、支撑不充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搭建业财共享平台
运用业财融合和风险实时监控等管理理念,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原来的财务最后环节发现问题、往来款的经济业务不清晰等问题,提前到事中——合同的执行、事前——合同的签订。对接合同经法系统与财务模块,搭建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业务与财务数据信息集成、共享,实行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管理。协助提醒业务部门合同签订进度和付款执行进度,既满足业务部门跟踪、督办各进程的需求,根据完成率自觉加快执行缓慢的合同,又保障财务账面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改变“合同无法追溯、项目无法细分、资金无法预警”的数据现状。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重付、漏付等合同履约中的资金问题。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优势,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和资金风险防控水平。
(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企业内部牵制
通过建立资金管理重点人员清册,落实合同履约流程节点和各岗位职责权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督促广大基层员工严格自律、自我约束,守住底线、经住诱惑。
明确公司各层级职责,细化资金安全责任,制定资金安全分级授权方案。加强各级归口管理和业务经办部门、各级领导对前端环节的管控。分级授权对审批流程、授权标准等进行优化,各级领导将更多精力关注高风险业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体系,按业务划分类别,确定各类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全业务流程各环节、特别是资金支付前各环节的管控,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通过提高归口管理部门人员综合素质,做好合同链条管理的纽带,促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提高全流程风险防控能力。按业务风险发生概率及金额大小划分审批权责,严格履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不提高审批金额标准、缩小审批范围,规避资金风险。业务部门经办人、审批负责人支付合同款项必须得到授权,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财务部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设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岗位,严禁由一人全程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四)及时应对合同税务风险
弄懂学透新政策,有效掌握和把控其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做好政策培训宣贯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合同签订的有序进行。财务部做出必要工作提示,明确时间节点税率变化对签订合同产生影响,未履行完成的合同应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前端业务部门在以后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价税合计数调整”,确保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降低税收政策带来的合同资金风险。
(五)定期清理往来款项
按照“业务归口、谁发生、谁负责”的原则,业务部门应对本部门经办业务所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管理,财务部要定期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加大清收力度,财务核对合同付款进度、供应商账面数据,汇总、分解,下发业务部门后逐笔落实款项支付是否逾期、计划清理时间等内容,对逾期款项原因进行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及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水平,加强合同与资金管控对接,依托“业务清理、会计清账、监控预警、控制分析”的管理机制,对往来款项从产生到清理或最终处置进行全过程闭环管控,切实提高往来数据信息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六)提高员工合同风险防范和资金安全意识
财务加大审核力度,联合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全员培训。针对合理安排付款进度、预留质保金,合同变更与银行付款信息一致,无预算不支付、迟付,税务风险等重点突出问题讲解,增强员工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资金安全意识,减少签约及执行过程中的违约风险,强化合同支付管控。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各职能部门发挥监督作用,整体合力,深挖薄弱环节,分析资金安全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加强资金安全监督,切实提升了企业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1)全面覆盖,过程管理。全面梳理查找业务范围内的合同管理隐患和廉政风险,覆盖公司各业务。从经法系统财务审核合同签订相关内容涉及问题和风险点;到业务部门合同支付业务流程及依据查找问题及风险点,再到后期财务部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全流程监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形成全面覆盖、全程跟进,消除廉洁风险隐患。
(2)监督到位,抓住重点。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抓好重点领域监督,将合同违约风险隐患排查和往来款项清理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要求,明确关键控制环节,努力实现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管控有力、监督有为、防范有效。
(3)业务监督,履行双责。公司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督职责到岗到人,细化量化,监督人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行使监督的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有机结合。有效健全財务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升风险监控能力。
(4)建立机制,保持长效。建立设计、执行、评价及改进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动态适应公司政策、业务范围、组织架构、风险水平等变化,实现内控管理的持续完善与提升。
(5)落实责任,推进整改。企业要以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补专业短板,促专业领先。在资金管理上动真格、出实招,实现闭环管理;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督促业务部门列出整改方式和整改结果,定期督查,直到问题整改到位。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更注重从源头上探索深层次的原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形成防范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发挥监督的治本功能,切实做到问题源头整改。
(6)监督到位,确保成效。切实完善资金业务流程,关注交叉地带,从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入手,实现规范监督管控。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将监督管理与对业务部门考评相结合,做到“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管理高效、工作闭环”的工作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较多资金安全风险点,包括合同签订及支付不规范,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晰,税收政策调整合同配合工作不及时,合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员工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为确保合同履约过程中资金的安全,企业应采取促进业务规范、搭建业财共享平台、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细化公司各级资金安全责任、及时应对合同税务风险、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提高员工合同风险防范和资金安全意识等措施来防范合同资金风险。从合同各环节入手,排查资金关联风险控制点,形成一种更有力的全过程监督模式,实现闭环管理,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整改机制,实现管理效益效率的长效提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稳定。
参考文献
[1]朱仲友.浅谈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J].中国国际财经,2017(09):199–200.
[2]张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和资金安全探讨[J].财会学习,2020(04):19–20.
[3]张燕燕.论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09):36–37.
蒋玉洁
摘要: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防范资金风险和合同违约隐患。本文以合同履约为切入点,阐述了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安全风险问题,并根据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以健全企业财务安全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关键词:合同履约;资金安全;风险控制
引言
国务院、国资委分别就加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保障资金安全关乎公司经营全局和发展大计。管控资金安全风险、消除资金安全隐患,是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和职责所在。近年来,资金安全事件多发,资金安全管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转移资金等问题比比皆是。因此,合同履约与支付作為合同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是法律防范的重点,也是资金安全检查的重点,更是内控制度关联风险控制点。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注重经营过程管理,从源头规范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管理,缩小财务风险范围,从而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运作效益、安全水平。
一、合同履约与资金安全研究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资金作为企业的血液是依附在合同上来维持企业日常运转。事前——合同是否纳入预算、资金支付月度现金流预算管控,事中——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财务、业务审核等要求,事后——合同执行是否逾期,各环节与资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过程中稍有偏差,将对资金安全将造成威胁。
切实堵塞合同管理中的漏洞、有效健全财务安全监督、检查,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从合同财务审核及资金支付环节严控审批,提高全员资金安全意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强化资金过程管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排查消除资金安全隐患,筑牢公司资金安全基础。不断提升资金效益,提质安全基准,提高精益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更扎实、执行监督更到位、风险防控更有力”。
二、合同履约中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问题
(一)合同签订及支付不规范
合同安排发票入账及付款进度不合理,未预留质保金。业务部门管理过于粗放,严重脱离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拟定合同时考虑不周,在事后执行时将自己陷入两难。合同付款方、金额、对方银行账号等变更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合同履约及付款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有违约风险,埋下纠纷隐患。同时,重付、漏付等异常付款问题也成为合同履约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问题。
(二)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晰
公司内部缺少对职权的有效制约,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铤而走险,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廉政风险问题依然突出;各层级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对合同履约与资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业务与财务的脱节,懂业务的资金安全意识不强,懂财务的前端业务不精通,使得合同履约过程中各环节衔接不顺畅,会造成风险面前责任推诿的局面。
(三)税收政策调整合同配合工作不及时
增值税税改后,未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税率调整前后,未履约完成的合同是否按照新税率变更合同总价款或保持总价不变,单方要求或双方未达成一致,这都有可能造成合同违约,带来资金风险。
(四)合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目前,往来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往来对象管理不精准等,一定程度上存在“业务部门不积极,财务部门不主动”的现象。究其原因及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系统数据支撑。同一往来对象常常对应多个部门、多个项目、多个经办人,而同一经办人又可能对应多项目甚至部分费用+多项目;财务数据缺乏时效性,时间久后,业务部门、财务部无法跟踪每个项目、每个合同的履约情况、往来款进度。二是财务部组织业务部门实施往来款清收的力度不足。监督缺失,没有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于前端业务人员依赖很大;合同与账务数据信息不对接,无法按经济业务清晰展示往来账款未清情况,影响往来账款清理以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效率,造成部分款项挂账时间已超出合同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尤其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款项,合同违约风险较高。
(五)员工风险意识淡薄
财务部门弱化合同的审核,业务部门管理基础薄弱,工作漂浮粗放、流程管控不力,导致业务人员资金安全和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风险控制策略及手段
(一)促进业务规范
通过对合同线上签订监督检查,有效管控履约风险,将财经纪律和监督规则逐步嵌入合同支付全过程执行。强化流程刚性约束,财务部要坚守刚性底线,严格审核把关,核实合同内容是否纳入年度预算、合同金额是否公允、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时间及对方单位名称;严把合同签订金额、税率、税项、发票内容、进度节点等审核关;推行月度现金流预算,实现现金预算有安排、支付进度有计划;执行资金分级授权管理,对各类合同的挂账和付款环节规范授权审批控制,做到凡是政策不允许、流程不合规、支撑不充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搭建业财共享平台
运用业财融合和风险实时监控等管理理念,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原来的财务最后环节发现问题、往来款的经济业务不清晰等问题,提前到事中——合同的执行、事前——合同的签订。对接合同经法系统与财务模块,搭建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业务与财务数据信息集成、共享,实行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管理。协助提醒业务部门合同签订进度和付款执行进度,既满足业务部门跟踪、督办各进程的需求,根据完成率自觉加快执行缓慢的合同,又保障财务账面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改变“合同无法追溯、项目无法细分、资金无法预警”的数据现状。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重付、漏付等合同履约中的资金问题。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优势,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和资金风险防控水平。
(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企业内部牵制
通过建立资金管理重点人员清册,落实合同履约流程节点和各岗位职责权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督促广大基层员工严格自律、自我约束,守住底线、经住诱惑。
明确公司各层级职责,细化资金安全责任,制定资金安全分级授权方案。加强各级归口管理和业务经办部门、各级领导对前端环节的管控。分级授权对审批流程、授权标准等进行优化,各级领导将更多精力关注高风险业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合同管理、资金管理体系,按业务划分类别,确定各类费用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全业务流程各环节、特别是资金支付前各环节的管控,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通过提高归口管理部门人员综合素质,做好合同链条管理的纽带,促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提高全流程风险防控能力。按业务风险发生概率及金额大小划分审批权责,严格履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不提高审批金额标准、缩小审批范围,规避资金风险。业务部门经办人、审批负责人支付合同款项必须得到授权,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财务部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设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岗位,严禁由一人全程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四)及时应对合同税务风险
弄懂学透新政策,有效掌握和把控其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做好政策培训宣贯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合同签订的有序进行。财务部做出必要工作提示,明确时间节点税率变化对签订合同产生影响,未履行完成的合同应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前端业务部门在以后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价税合计数调整”,确保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降低税收政策带来的合同资金风险。
(五)定期清理往来款项
按照“业务归口、谁发生、谁负责”的原则,业务部门应对本部门经办业务所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管理,财务部要定期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加大清收力度,财务核对合同付款进度、供应商账面数据,汇总、分解,下发业务部门后逐笔落实款项支付是否逾期、计划清理时间等内容,对逾期款项原因进行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及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水平,加强合同与资金管控对接,依托“业务清理、会计清账、监控预警、控制分析”的管理机制,对往来款项从产生到清理或最终处置进行全过程闭环管控,切实提高往来数据信息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六)提高员工合同风险防范和资金安全意识
财务加大审核力度,联合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全员培训。针对合理安排付款进度、预留质保金,合同变更与银行付款信息一致,无预算不支付、迟付,税务风险等重点突出问题讲解,增强员工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资金安全意识,减少签约及执行过程中的违约风险,强化合同支付管控。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各职能部门发挥监督作用,整体合力,深挖薄弱环节,分析资金安全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加强资金安全监督,切实提升了企业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1)全面覆盖,过程管理。全面梳理查找业务范围内的合同管理隐患和廉政风险,覆盖公司各业务。从经法系统财务审核合同签订相关内容涉及问题和风险点;到业务部门合同支付业务流程及依据查找问题及风险点,再到后期财务部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全流程监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形成全面覆盖、全程跟进,消除廉洁风险隐患。
(2)监督到位,抓住重点。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抓好重点领域监督,将合同违约风险隐患排查和往来款项清理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要求,明确关键控制环节,努力实现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管控有力、监督有为、防范有效。
(3)业务监督,履行双责。公司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督职责到岗到人,细化量化,监督人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行使监督的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有机结合。有效健全财务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升风险监控能力。
(4)建立机制,保持长效。建立设计、执行、评价及改进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动态适应公司政策、业务范围、组织架构、风险水平等变化,实现内控管理的持续完善与提升。
(5)落实责任,推进整改。企业要以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补专业短板,促专业领先。在资金管理上动真格、出实招,实现闭环管理;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督促业务部门列出整改方式和整改结果,定期督查,直到问题整改到位。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更注重从源头上探索深层次的原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形成防范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发挥监督的治本功能,切实做到问题源头整改。
(6)监督到位,确保成效。切实完善资金业务流程,关注交叉地带,从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入手,实现规范监督管控。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将监督管理与对业务部门考评相结合,做到“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管理高效、工作闭环”的工作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较多资金安全风险点,包括合同签订及支付不规范,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晰,税收政策调整合同配合工作不及时,合同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员工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为确保合同履约过程中资金的安全,企业应采取促进业务规范、搭建业财共享平台、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细化公司各级资金安全责任、及时应对合同税务风险、定期清理往来款项、提高员工合同风险防范和资金安全意识等措施来防范合同资金风险。从合同各环节入手,排查资金关联风险控制点,形成一种更有力的全过程监督模式,实现闭环管理,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整改机制,实现管理效益效率的长效提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稳定。
参考文献
[1]朱仲友.浅谈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J].中国国际财经,2017(09):199–200.
[2]张杨.公司內部会计控制和资金安全探讨[J].财会学习,2020(04):19–20.
[3]张燕燕.论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09):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