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丹
摘 要:国内高校学生成功创业的比例相比国外仍然较低。原因是学生创业素质不高,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缺乏创业资金保障。应理清政府、高校和社会在高校学生创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作用,从人力支持、资金保障、资源支持和制度保障等方面构建创新发展、绿色良性的高校学生创业保障生态体系。
关键词:高校学生创业;保障体系;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0)05-051-04
一、我国高校学生创业现存问题
1.高校学生创业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国家的号召和支持,学校的鼓励和引导,许多大学生在没有充分认识自身需求和能力、全面分析创业机遇与风险的情况下,盲目随大流,选择在创业大军中一试身手。还有些大学生因为就业形势险峻、就业竞争压力大而选择创业。这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的创业开端,由于盲从和逃避心理,对创业缺乏探索和研究的热情,也不能对自身有清晰的认识,更不用说利用自身的优势和专业特长去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应对项目开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了,这导致创业项目在被动的局势中开展,很容易在创业初期便止步不前,甚至还未完全开始就失败。对于有着创业热情、主动投身创业的大学生,还可能存在前期创业知识积累不足,缺乏对创业的正确认识,遇到问题容易打退堂鼓,没有自信,经不起创业瓶颈和风险考验,或者缺乏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能合理利用高校所学习的创业知识和技能、国家和社会提供的政策帮扶服务机制来保障自己的创业项目顺利开展,并坚持到落地。大学生在高校学习的创业知识大多偏重于理论学习,真正参与到创业项目中的实践机会较少,缺乏实践技能,对于创业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认知较少,缺乏相应的经验积累,而创业过程中风险和难题会让大学生速手无策,不知從何下手,这对于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信心也是一种打击。因此大学生创业能力的不足严重影响创业项目的有效开展和成功落实。
2.高校创业教育体系有待发展
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担任着主要和重要的角色,然而高校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时,偏向于创业教育理论知识的讲授,且创业理论教育模式缺乏创新,与学生其他的学习课程教授模式并无二样,并且缺乏科学化的创业教育实践体系,存在创业实践教育研究短板。若只针对创业教育开展理论教授和学习,学生无法真正理解创业环境、过程,在理论学习中也很难积累创业的经验和应对创业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在目前高校创业理论教育中,对于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以及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如经济法、合同法、版权保护法的了解和学习都远远不够。大学生作为特殊的创业群体,缺乏社会经验,在应对经济市场、有效利用国家政策、科学开展创业项目等方面都需要高校的培养和指导。并且,创业教育理论知识的教学模式过于传统,多偏向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并没有立足于实际项目或典型创业案例来指导学生学习并了解创业的过程、难题、创业方法和实施创业的有效途径。另外部分高校针对创业教育的师资引进和培育不够,有些高校甚至让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教师承担创业教育工作,没有专业老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和指导,也会让创业教育流于形式,学生完成课程学习获得学分,却没有真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创业观,获得创业知识和技能。
3.高校学生创业资金缺乏保障
目前,虽然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发布了各种减免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针对区域发展发布了许多创业资金资助项目,但就实际情况来看,资金政策落实程度、惠及大学生创业的力度还不够。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国家、社会、高校对政策的宣传不够,学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资助项目,政策、项目申请、落实的流程较为复杂繁琐,部分项目申请门槛较高,由于要经历漫长的申请周期、复杂的申请流程和准备材料,可能还面临达不到申请要求,导致大学生直接放弃这一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地方政府反映,虽发布很多相关资助扶持项目,但是申请人数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也有大学生表示,一些资助项目的申请过程繁琐,需要去不同部门或窗口办理,有些申请材料短时间办理不下来,整个申请过程耗费大量时间,影响创业项目的开展,且可以申请到的资助金额也比较少,导致大家没有申请动力。
企业、社会相关组织与创业大学生合作并提供资金的情况并不十分常见,合作投资的意向也不强烈。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不高,企业对创业大学生的能力存有一定的疑虑,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创新性、可实践性上缺乏吸引,对于创业结果的不确定性也让企业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企业与创业大学生的合作较少,企业对创业大学生没有深入了解。此外,由于对国家层面创业人才培养战略不熟悉或者理解不到位,国家对企业缺乏必要的政策性引导,企业没有将国家对创业大学生的利好政策与自身企业发展挂钩,地方企业对高校学生创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仍只是少数。除了国家、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企业、社会相关组织等提供资金合作,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其他资金支持形式缺乏,筹措资金的渠道较为单一,缺少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合作渠道,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保险公司以项目投保方式给予创业大学生资金保障。
二、我国高校学生创业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
1.明确政府、高校、社会在高校学生创业中的责任
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构建高校学生创业保障体系的职能和责任,在宏观上把控,发布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支持政策,让创业的大学生在有序的创业环境和氛围下发挥个人优势,自主创业。依据社会环境、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的变化,针对大学生创业在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鼓励政策,并不断完善。放宽高校学生创业的类别和条件,使得大学生能结合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使创业项目更加多元化,给予大学生更多的选择,使得政府的鼓励政策能惠及到更多有创业潜力的大学生,将相关政策的执行或者办理流程简单化,简化大学生创业相关手续的流程,注重政策实施的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的时效性。此外,政府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引导国家、社会、高校、个人形成合力,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创业平台和创业信息服务资源。
高校在创业大学生的启蒙阶段扮演重要的角色,应充分认识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帮助学生开展创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创业意识,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观,着力开展理论与实践教育,形成一套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来教育和引导学生。高校对于有意向或正在着手准备创业项目的学生,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知识、创业知识教学、创业经验分享或专门组织专人培训,实行导师制度或成立互帮互助小组。整个社会都应该为大学生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首先,大学生创业指导组织、咨询部门应做好创业政策的宣传、解读,为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问题、法律问题等提供咨询和建议。其次,企业可以深入高校,与学校开展合作,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实践基地,以自身实践经验给予创业大学生指导。与创业大学生开展项目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设备、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及时解决创业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险公司可以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风险规避服务,在项目开展前期进行实践性评估,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前期准备,与大学生签订保险合同,保障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实施和获益。
2.完善高校学生创业资金和服务保障
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资金是限制其开展项目的重要影响因素。国家可根据国内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类别和申请比重给予不同的资金支持,设立针对不同领域的创业资金支持项目。创业的高校学生是创业大军中较为特殊的队伍,其社会经验和实践经历少,经济相对不独立,资金源头单一,应在创业的某一阶段或者针对部分领域的创业,降低或者部分免除税收。各地方政府也可对所在地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包括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前期资金扶持,为发展中的优势项目提供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校学生注册公司的投入,在注册流程上进行简化,在费用上予以减免,降低创业门槛,例如对于政府审核通过的高校学生创业计划,大学生在资金筹集方面能够享受免去担保和保证人流程的服务。
政府和社会相关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创业竞赛、创业项目推广会、创业项目投资会等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筹集资金,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支持与合作上,在前期提供资金、技术支持,与大学生共同承担风险,后期按照一定比例共享落地成果,或者在成果落地后回馈给企业研究技术、科研软件、盈利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降低创业大学生的贷款申请门槛,使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更容易申请到贷款。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到大学生创业项目中,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投保。
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高校、相关法律部门联动的高校学生创业服务体系。高校、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可以建立各种规模的高校学生创业指导部门。开展专家、导师或者创业明星指导,同时拓展平台,如微课程、慕课、微信QQ群等,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共享互动式的学习平台。利用平台整合教学名师、明星创业团队、各行业公司和组织等资源,针对本校特色培养师资、开发创业实践项目和基地,并利用互联网拓展天猫、亚马逊等网络创业实践平台。此外,高校应积极引导学生科技创业,引导创新人才进入科技领域。高校还可以建设本校创业学生及创业项目资源库,一方面可作为资源、经验分享平台,另一方面设立独立小组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了解他们的困难和瓶颈,邀请专业人士给予指导。不管是高校、政府部门还是社会组织、相关企业都可以投入一定力量来帮助搭建资源分享和交流平台。此外,作为信息平台建立起创业大学生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的纽带,即全国大学生创业信息资源库,该资源库对创业大学生开放,也可以设立直播交流平台,建立留言专栏、信息、资源分享模块。
3.制定高校学生创业制度
政府要不断完善高校科技型创业人才的法律保障制度,构建更加完整、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和制度。目前,针对高校学生创业单独立法在现阶段并不具有可行性。目前比较有效的措施是国家方向性调整,目标如下:首先,在资本方面给予高校学生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在注册流程上进行简化,在降低创业门槛上,可以借鉴日本政府对本国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之策,即对于政府审核通过的高校学生创業计划,在资金筹集方面能够享受免去担保和保证人流程的服务。国家要重视对知识型创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活力。明确大学生创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采取联动机制实现多方位、多主体的监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平的环境。各地方政府也应在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立足于当地大学生创业的实际和地方发展情况建立法规政策。
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全面管理制度,特别时建立基地权力部门的管理制度,合理分工,厘清权责。基地权力部门设立主管人员,由基地所依托的高校专有部门选派人担任。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宣传、补贴或在其他方面给与政策倾斜来吸引、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到大学生创业项目中,在项目开展之前,经大学生与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根据项目开展前的经济评估,拟定一份有关项目的保险合同。对于通过评估的创业项目,在合同中设定相应的商业保险最小额度值,并约定合理的周期,若在规定时间项目盈利没有达到最小额度值,保险公司对负责项目的创业大学生会给予一定赔付。同时,创业大学生也应在签订合同后交付给保险公司一定额度的履行合同定金。
参考文献:
[1] 刘兰剑,陈璐.大学生成功创业组织会保障政策体系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0(6):89-92.
[2]成超.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8(1):53-56.
[3]刘研.浅析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制度保障[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2(4):41-46.
[4]宣杰,黄少波. 我国大学生创业制度环境的历史发展[J].就业方略,2012(12):90-92.
[5]夏丹.新常态下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制度保障研究[J].五邑大学学报,2016(8):89-92.
[6]徐志强,蒋颖.大学生创业保障体系的多维度研究[J].创新创业,2018(12):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