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设计与实现

2020-11-16 02:20谢锦男史美罗
集装箱化 2020年9期
关键词:通行费核验天津港

谢锦男 史美罗

2019年4月,天津市出台进出天津港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以推进天津港集装箱业务进一步发展,并兼顾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为了保证政策顺利实施,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天津市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计开发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其间,自2020年1月起,高速公路收费方式因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而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原来在高速公路出口人工核验数据采集卡(data collection card,CDC)的收费方式转变为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系统,从而使得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研发面临多方数据交互等挑战。本文结合进出天津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天津市高速公路的优惠政策,设计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从而在实现ETC方式的同时,自动核验符合政策标准的集装箱车辆并减免相应高速公路通行费。

1 进出天津港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制定的《天津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出天津港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操作规程》,进出天津港的集装箱车辆须满足以下要求才能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1)车辆载运国际标准集装箱;(2)车辆满足相应排放要求,通行费减免比例与车辆排放标准挂钩;(3)车辆进出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为指定的5个收费站之一;(4)车辆所运输集装箱的相关业务在天津港开展。

2 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的设计要点

(1)提前备案和申报满足通行天津市高速公路优惠政策要求的集装箱车辆,由系统采集车辆基本信息及排放标准,建立车辆信息数据库。

(2)提前申报集装箱车辆运输任务,申报信息包括车辆行程方向(进港或出港)、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行程时间段、箱号等。

(3)提前将集装箱车辆运输任务中的行程信息传送至高速公路路网相关方,用于与实际行程信息核验比对。

(4)比对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采集的集装箱车辆信息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和堆场采集的集装箱车辆信息,最终确认集装箱车辆的到港作业状态。

(5)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与天津港数据中心通过专用加密网络交互预约数据和优惠数据。

3 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的实现

3.1 基于CDC的高速公路人工核验收费模式

基于CDC的高速公路人工核验收费模式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司机在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领卡,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工作人员核验卡内入口信息并计算和收取通行费。在该收费模式下,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高速公路内部收费系统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给予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基于CDC的高速公路人工核验收费模式流转的数据信息主要包括优惠行程预约平台信息(包含车辆注册和备案信息)、高速公路路网及其下属收费站信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信息和港口数据中心信息。

在基于CDC的高速公路人工核验收费模式的实际应用中,优惠行程预约平台与天津港数据中心整合,统一由天津港建设和运营。在港口数据核验方面,出港集装箱运输业务与进港集装箱运输业务采取不同的数据处理方式。在出港集装箱运输业务中,集装箱信息在运输任务开始前已存储在港口业务系统中,系统在预约集装箱行程信息的同时核验港内集装箱信息(见图1),即通过事前核验的方式确保出港集装箱车辆能够按照政策要求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在进港集装箱运输业务中,由于集装箱从外地运至天津港,系统无法提前提取集装箱行程信息,相关集装箱车辆可先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待集装箱运抵天津港后,由天津港数据中心核验集装箱行程信息,并将核验结果反馈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见图2);对事后核验不通过的集装箱车辆采取暂停优惠申请资格的处罚措施,以减少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补贴损失。

3.2 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模式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销后,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成为我国最主要的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模式在集装箱车辆信息采集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车辆基础信息收录在系统数据库内,后期只须单独核验车辆排放标准信息即可。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平台由交通运输部下属的国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由其统一核算和扣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因此,在差异化收费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数据流转相关方发生改变,原有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收费站的功能转由国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统一执行。

在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模式下,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流程(见图3)如下:(1)车主或司机统一办理车辆ETC设备和车载单元标签,国家高速公路联网ETC信息管理系统收录车辆信息;(2)车主或司机登录国家高速公路联网ETC信息管理系统预约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行程,同时提供集装箱信息;(3)车主或司机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執行行程开始操作,并在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后执行行程结束操作;(4)国家高速公路联网ETC信息管理系统将车辆行程结束信息发送至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5)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核验车辆是否经指定的5个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并将信息发送到港口信息核验系统进行核验,此时国家高速公路联网ETC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界面显示高速公路通行费及减免优惠信息,但不实际扣费,从而为车主或司机预留一定时间确认优惠信息;(6)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收到港口信息核验系统反馈的核验确认信息后,确认通行费减免优惠金额并反馈至国家高速公路联网ETC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扣费操作。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确认及最终扣费实现全程自动化操作,无须人工干预。

4 结束语

基于ETC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模式的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通过与港口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互,既能满足执行天津港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天津市高速公路优惠政策的要求,又能极大地提升客户体验,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过,由于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覆盖面广且社会影响力大,系统运行和维护要求较高;此外,在系统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优化,以寻求更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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