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治超的“重庆模式”

2020-11-16 12:30
中国公路 2020年20期
关键词:综合执法总队货车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 供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重庆市改革实际,2019年重庆市交通综合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挂牌成立。整合了交通运输系统内高速公路执法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是全国唯一一个集路政、运政、港航、交通工程质监、轨道交通运营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重庆市区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自挂牌成立以来,总队承担了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同的压力与责任,对交通安全、公路安全、运输安全更加重视,尤其是2016年新一轮治超以来,总队把握全国统一治超环境优势,充分利用综合执法制度优势,聚焦科技、整合数据、完善体系,逐渐形成了具有重庆特色的治超模式。

特色治超成效显著

违法超限超载持续减少

自2016年9月21日以来,重庆市高速公路违法超限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五左右(如图1所示)。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精准区分货车及汽车列车车型后,在交通运输部通报排名中,重庆的超限超载率排在全国第二,是全国唯一一个未实施入口称重检测但超限超载率低于0.5%的地区。

图1.重庆市高速公路日均超限车辆数(2016年10月~2019年10月)

图2.重庆市高速公路涉货死亡交通事故情况趋势图(2016年~2019年)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自2016年9月21日以来,重庆收费路网内涉货死亡交通事故,均不涉及超限违法行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1日治超初期,重庆市高速公路涉及货车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3%和29.3%。此后,重庆市收费路网内涉货死亡事故数、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如图2所示)。

2020年1月至8月,重庆市高速公路涉货死亡事故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05%、25%。

货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持续加大力度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背景下,重庆市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治理环境,高速公路货运市场营商环境逐渐好转,高速公路货运市场也趋于健康稳定。同时,也实现了“四零”工作目标,即治超不稳定事件“零”发生,涉及治超不廉洁事件“零”发生,涉及治超有效廉政投诉“零”发生,涉及治超有效倒查追责“零”发生。

实现小投入大产出目标

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总队坚持将既有系统、设备与网络充分结合,开发数据传输、案件处理等相关治理功能,共花费20余万元,由于新建项目较少、投入相对较低,大大节约了治理行政成本,但最终获得了超限超载率全国排名第二名的正面成效,实现了小投入大产出的目标。

图3.重庆市治超工作投入、产出示意图

统一标准明确执法目标

统一执法标准

统一认定标准 自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总队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62号令,明确统一标准。此外,自2019年起,重庆市开始严格区分三轴、四轴货车及汽车列车,进一步实现精准治超。

统一处罚标准 具有重庆特色的治超工作,始终保持统一的处罚标准,坚持做到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相同,路警联合治超前后处罚标准相同,且全部适用于公路路政法律法规,而总队也是全国唯一一个现场与非现场、路警联合治超前后一直保持处罚标准一致的执法机构。

明确执法方式

渝籍车非现场执法 在对渝籍车辆采取非现场执法手段时,总队需要获取前一日重庆市高速公路货车通行数据,采用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分析达到罚款处罚标准的数据,并对比超限审批信息、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内已有超限案件、专用作业车信息,比对后不能证实属于合法超限运输的数据,自动与公安车辆信息进行匹配,根据车辆所属单位、所有人地址,结合车辆通行的重量数据、通行站点数据等生成行政处罚案件,进入处罚流程。

非渝籍车现场执法 非渝籍车在收费站出口称重时,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存在违法超限嫌疑的车辆,迅速上报营运管理单位监控中心,营运管理单位监控中心再上报执法人员。由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录入平台;对已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等合法超限运输车辆予以放行。执法人员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处理时,将于车辆下道之日起3日内,前往收费站提取车辆通行证据、重量证据等,并以非现场案件方式录入平台,生成行政处罚案件。

精准识别车型

总队通过获取前一日重庆市高速公路货车通行数据,针对三轴、四轴车辆数据精准区分货车及汽车列车车型,并按照不同限载标准明确罚款处罚标准,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自2019年第二季度,精准识别货车及汽车列车车型工作开展以来,重庆市平均超限超载率由7.3%下降至0.3%,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图4、图5所示)。

图4.交通运输部通报重庆高速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四季度)

图5.交通运输部通报重庆市三轴、四轴货车超限数(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四季度)

制定措施建立信用体系

设置入口“黑名单”

重庆在入口对有超限违法案件未执行结案的车辆实施拦截,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案件执行完结后,自动解除“黑名单”,车辆便可驶入高速公路。

自实施入口“黑名单”拦截措施以来,重庆市高速公路超限案件综合结案率95%,其中现场案件结案率99.1%,非现场案件结案率92%,被评为2018年度“平安交通”创新案例“优秀案例”。

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高速公路超限治理工作起步较早,2007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治超”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的通知》。2008年,实现因超限不交罚款而实施司法拘留的突破;2018年,重庆市治超非诉执行案件3271起,386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非诉执行案件2565起,152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1至8月,非诉执行案件5085起,185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格信用修复机制

总队与信用中国(重庆)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共享,将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信用评价依据,并严格信用修复把关。

循序渐进强化宣传引导

在正式实施重大措施之前,通过媒体融合,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合法运输。其中,总队在2019年4月开始正式精准区分货车及汽车列车车型之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宣传,效果在4月1日当天得以显现,三轴、四轴超限车辆数量在1天之内出现断崖式下降(如图6所示)。

此外,总队在执行处罚时采取循序渐进原则,充分考虑从业者适应期及整改期,执法与服务共同推进。在新一轮治超初期,充分考虑从业者压力,拒绝“一刀切”的做法。

经过几年的努力,超限超载治理成效作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显,重庆市高速公路死亡事故起数、人数降幅较大(如图7所示);高速公路百公里死亡人数低于全国多数省份(如图8所示)。

图6.重庆市高速路网监测三轴、四轴超限车辆数据趋势图(2019年)

图7.重庆市高速公路死亡交通事故情况趋势图(2016年~2019年)

图8.重庆市高速公路百公里死亡人数情况趋势图(2016年~2019年)

近年来,重庆逐渐走出了一条全国唯一的大综合执法成功之路,对交通行政执法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总队将继续发挥交通综合执法的优势,继续奋斗,续写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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