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仕菊 程明月
近年来国内外爆发的“黑天鹅”“灰犀牛”等不确定事件使得风险社会成为中国发育现代性所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何应对高度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异质于以“理性”为分析视角的西方风险社会理论,中国社会治理应建基于风险社会理论本土化研究之上,现代性“时空压缩机制”及执政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要求将理论触角延展为对社会意识形式的关注,社会心态特征则是较为直观的表现样式。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并在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以便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精神动因。
西方关于风险社会形成机制及治理措施沿着制度主义和文化主义两条路径展开。贝克和吉登斯作为制度主义风险理论的代表,他们认为新风险的“根源”在于现有社会结构和制度,因而应通过改革或重建一套新的“政治-制度”模式来有效规避风险。另一种文化主义风险观的路径从社会主体认知水平和行为文化入手探讨风险社会的形成。在玛丽·道格拉斯和拉什看来,处于风险社会背景下组织集团之间会加剧彼此间的不信任,那些提出变革制度和法律模式来治理风险社会的路径理应被文化主张不同等亚政治社团运动所取代。
风险社会进入中国的理论研究基本上针对中国问题:中国现代性发育的“外源性”特征使得风险呈现兼具历时与共时形态,相较于科技进步以及成熟社会结构造就的显性风险,由文化冲突以及社会成员价值观念堕距引起的隐性风险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挑战,此种境遇要求加强积极社会心态培育以便有效应对风险社会。制度主义与文化主义提出变革社会结构和强调社会意识能动性应对风险社会的治理模式,根本上仍局囿于社会学“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二分的方法论巢窠,而未触及问题实质。鉴于此,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中唯物史观的基础理论对社会心态展开分析,借鉴以往社会心理学从宏观社会变迁或个体微观视角对社会心态的研究成果,将社会心态定义为反映客观社会存在、连接个人心理与社会情景的社会意识形式,由此考察社会心态在三个维度上的变化:(1)“现实的个人”对个体自然生命的认知构成社会心态的主体条件;(2)个人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成为形塑社会心态的客观要素;(3)主导意识形态引导并定向社会心态的发展方向,其统治地位规定着社会心态所遵循的价值规范。
风险社会是对社会存在的现实判断,其特征和后果影响具体社会心态样貌。中国超大规模的底盘加之现代性“时空压缩”机制使社会极易释放出大量风险要素,传统与非传统局面并存、新旧价值观更迭、制度变迁速度之快以及自然风险与人为风险的叠加极易引发社会成员的心理失衡,社会心态在风险社会来临时呈现如下样态:
“现实的个人”对自然生命的认知构成社会心态主体条件,焦虑心态本质上源于“本体性安全”保护壳的失灵。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焦虑表征为个体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担忧。就风险类型而言,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叠加加重个体对于自身生命安全的担忧。自然风险多指来自于外部环境对人所造成的伤害,2004年东南亚海啸、2005年美国卡特琳娜飓风以及2008年中国的汶川地震等直接使个体生命面临威胁;社会风险则是在现代性发育中人类理性不断“对象化”外部世界所造成的,其中生态环境风险典型显现“人类中心主义”立场。2020年初武汉爆发的新冠疫情在此层面上可视作人为风险,最初关于疫情成因的探讨极有可能是因为人类食用野生蝙蝠这一不当的生活方式引起的,出于对自身健康的考虑以及怕被感染,社会成员心理普遍存在应激中的恐惧和焦虑不安。其次,焦虑表征为对时间暂停的压力感。有着超大规模底盘的中国是一个“高速流动”的社会,每年的“春运高峰”即为“大流动社会”的显现。在风险爆发引起系统性破坏结果的同时,社会系统会出现暂时的“停转”,这为早已习惯高速运转的现代人带来时间上的焦虑感。但人们绝非纯粹担心时间的流逝,焦虑背后实质是“目标”兑现可能性的降低,而此类目标多数可被“金钱”所通约。
个体在劳动实践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可从个体与自然、个体与他人两个维度来把握社会关系。
其一,信任匮乏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上表征为自然的“商品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得到颠覆:“罗格斯”成为主体思考和怀疑的对象。改革开放以来一度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造成了资本逻辑对现代世界的操控,使得“在私有财产和金钱的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界的真正蔑视和实际的贬低”。历史上的疫情考验表明,人类对于自然的每一次掠夺都会加重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其二,信任匮乏在人与人层面上表征为社会成员间的存疑。一方面,风险后果的现实性使得社会情绪由“人人自危”上升为“人人他危”。重大传染病发生时,现实生活中怀疑心态导致将医学“隔离”手段上升为对社会关系产生的“病毒性心理隔阂”,持续发酵可能会固化为偏见和歧视。另一方面,信任匮乏表现为社会成员对公共机构的怀疑,关于风险的政治理念、政治决策和政治行为都可能再造新的政治风险,并加剧社会成员对公共机构的不信任。
公共精神是形成社会共同体之间“有机团结”的“稳定器”,既展现个体成员的精神文化维度,也凸显国家及社会治理在价值层面的治理要求。公共精神旁落主要表现为:
首先,公共精神旁落表现为主体意义感的丧失。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资本逻辑也某种程度实现对个人生活世界的“全域殖民”,物质利益最大化遮蔽主体的意义需要。其次,公共精神旁落还表现为社会公德的失范。一是个人本位与功利主义思想盛行。随着乡村和社会中传统“单位共同体”的消失,陌生化社会的来临使得人际关系呈现出碎片化、虚拟化的特征,加之公共场域不完善导致的公共精神缺失,社会整体弥漫着一种原始的价值自发状态。二是从常规状态转向非常规状态下表现的非理性言行。个体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之下更容易以简单化的逻辑思维和感性价值取向来维护自身权利,加剧个人言行表达之于社会生活的“脱嵌”程度。
社会心态呈现各种样貌绝不是单一成因塑造的。在引入风险社会视角的同时,要把握好西方理论的一般启示与中国具体实践的特殊性,以便对社会心态成因进行立体式探索。
环境的不确定性是主体认知结构扩张的结果,由不确定所引发的不安全逻辑反向驱动主体焦虑生成。人类社会的发展旨在通过自我控制和自我主宰的能力以削弱不确定性。但事物具有相对性的本质,理性发展与科技进步越是将未知世界端送到人们面前,作为其对立面的不确定性也越普遍,当人类认知结构无法解释不确定的环境时即会引发焦虑。
环境的不确定性还体现风险后果的不可预估性。尽管人类可通过各种计量工具和测算方法来对风险伤害进行评估,然而复合性已然成为当今风险的特质。仍以生态环境风险为例,最初风险的发生可能仅对个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若一国政府不能有效应对和解决问题,则可能诱发相关领域的风险,如经济领域内导致生产和生活物资的短缺、政治领域内导致对公共机构的信任赤字以及文化领域内导致主流意识形态式微等。此外,不确定性与“速度”产生的叠加效应则放大了焦虑感,而风险社会中交通工具以及信息技术是“加速”环境不确定性的传导机制。
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分工专业化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中国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再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变极易招致社会成员间“信任危机”。在我国“单位制”解体以及城镇化进程开启后带来人口的无序流动背景下,社区中“浮萍式”的生活方式淡化了熟人社会中的利益相关性,陌生关系的维系尤需契约精神支撑,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亟须通过完善社会信任体系来规范个人行为。
陌生人社会的发育作为新秩序的事实层面内在规定,其具有抽象形式和不确定性特征。现代化分工在肯定个性的前提下,加快了阶层和职业角色之间的分化水平,现实的肉体的人被分工角色抽象成为符号化对象。这种抽象性加深了交往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商品购买意味着陌生人之间交往的完成,因而这种交往的不确定性更加依赖外在制度规范,以便建立起稳定的社会秩序。
社会心态传导离不开大众传媒的刺激和煽动,网络媒介以其独特的信息传播方式变革了社会互动性质和经验模式。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当前社会迈入高速的信息发展时代,媒体作为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目的的工具的同时,其所创设的“拟态环境”影响社会心态的建构。主体据此进行主观判断形成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尤其对于广大普通群众而言,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文化水平所限,极易丧失自主的认知能力,在成为信息奴隶的同时也诱发由于过度恐慌导致的非理性行为,从而衍生出社会心理风险。
同时大众传媒的“脱域”机制使得公共空间虚拟化,进而撕裂社会成员之间的价值共识。技术赋权使得网民可通过一系列照片、视频、言论发布来揭露与政府立场相背的行为做法,导致社会舆情的发酵,这实际上就是社会心态的外在化。相较于传统现实主体在场的公共空间,网络公共空间由于现实社会关系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更容易使人冲破道德底线而沉溺于追求价值自发所带来的快感,从而造成话语失序。
风险社会中社会心态的异化极易诱发风险文化,消极社会心态一旦发生则预示着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向,并代表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发展的制度系统失去信心;在此层面上,积极社会心态的培育是一项“挽救”人心的工程:
社会心态首要关乎个体对于自身需要满足程度的评判,其中个体生存需要的满足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条件,“当基本生存权得不到保证时‘顺民’即会转化为‘暴民’”。随着客观世界不确定性的增多,主体优化自身认知结构有助于直面风险挑战。第一,主体认知结构的优化包括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的提高。风险意识的生成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个体要时刻保有历史自觉的忧患意识以应对不确定性的发生,从而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第二,主体认知结构的优化还包括理性思维能力的增强。此种思维要求透过现象把握事物本质。源于个人价值结构与社会经济事实之间“堕距”而产生的消费主义,实质是消费欲望的扩张,充分暴露了主体意识的庸俗化特征,需要在理性思维指导下厘清“需要”与“欲望”的边界,新时代个人美好生活的实现应遵循个人消费需要从物质主义向精神层面的递进。
如果说个人需要内在规定社会心态的走向,那么社会交往是形塑社会心态的外在因素,而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信任危机”。第一,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而言,要构建好规则性法律底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在风险高发时期,需要政府、市场以及互联网平台协同从生产源头、销售渠道以及平台等途径来制定相应的诚信制度和惩戒机制。第二,对于政府及公职人员而言,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此提高公信力。政府作为社会共同体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围绕民意诉求利用电子化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发布,这是当前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公信力重要举措。依靠制度而非个人意志配置社会资源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通过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而非个人意志来规范经济活动和政治生活,既能够减少因信任问题带来的社会内耗和冲突,也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成为异化社会心态治理的制度保障。
技术带来的社会物质条件变革同样是影响社会心态的外因。当前面对信息对人的奴役使主流意识形态被消解的危险,应做到:第一,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引领舆论,减缓社会成员焦虑。针对危害人民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威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异端思想,就需要媒体合力进行议题设置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引领,通过开通不同形式的信息获取渠道以疏导不良社会情绪。第二,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增强社会成员信任。要通过权威专家、高校、科研机构等来对成员进行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答疑解惑,及时斩断谣言传播;政府也要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提高官方回应能力。第三,健全网络空间法治保障,增强社会成员信心。虚拟化的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上恶意传播谣言、发布吸引人眼球等不当言论行为,应依法惩处,最大程度上扼杀谣言所引发的社会风险。
培育积极的社会心态不仅要调整主体认知结构和社会生活条件,也需要发挥文化“润物无声”的感召力。若社会缺乏共同的价值导向,则导致社会成员的知、行、意陷入失序局面。涵养公共精神首先需要成员增强公共意识。公共意识是共同体秩序的基本保障,尽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目标,但“零和博弈”的战争最终会伤及自身。人与自然、他人、社会同处于一个生命共同体,绝不能因为自己的随心所欲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次,涵养公共精神需要成员提高公共道德。公共道德主要指公共空间中社会成员所公认的生活准则和观念,例如保护家园、爱护环境、珍惜公物、尊老爱幼等公共道德的要求应该成为思想支撑。最后,涵养公共精神需要成员自觉规范公共行为。有了良好的公共意识和公共道德,才能使自身行为自觉遵守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规范,才能保证共同体秩序良好运行。
我国仍处于现代性发育时期,因而分析和化解风险社会中的消极社会心态、培育积极社会心态正当其时。消极社会心态的治理使得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生命性存在、社会性关系存在以及价值规范认同维度上能拥有正确认知,从而不仅增强共同体在风险社会中的适应能力,更能通过社会成员对公共精神的自觉守护通达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