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龙光
传统节日是一个地方重要的时序节令,千百年来周期性调节着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节奏。它也是一个民族最集中的文化综合体,隐藏着古老的历史记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发挥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吸纳、凝聚并团结着全体社会成员。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和商业资本不断对节日实行各种形式的民俗主义,使传统节日全面复兴,新式节日层出不穷,外来节日广受追捧,也将每个人不可避免地牵涉进传统节日文化消费大潮中。在如此喧嚣繁华的“泛节日化”社会语境下,我们需要冷静地思考传统节日保护的严峻性。
“泛节日化”是“泛民俗”的一种具体表现,它主要指出于某种政治、商业目的,要么对一些传统节祭、固定集会与集贸行为等新旧资源进行某种节日化建构,将传统节日的外延与内涵放大,将它们打造成某种新节日,要么仿冒民俗人为凭空制造一些带有消费时尚的类节日。这些节日虽具有节日的某些特点,但从形式到内涵或是新旧杂糅或是全新的,不论以上哪种形式,最后都导致一种“唯节日论”的节日泛化社会状态。“泛节日化”的社会语境,从物质属性的角度分析,主要源于现代社会商品化、商业化的驱动,从精神层面分析,主要源于人们因现代工业化、城市化急速推进而对乡愁等文化产生的心理需求,以及因现代陌生人社会带来的疏离感而产生的一种排解需求。
当前“泛节日化”社会语境的内涵,主要有三种表现。第一,传统节日复兴。随着国家自上而下遗产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传统节日得以进入国家与地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政治赋权的方式获得传承与保护的地位。第二,新式节日打造。啤酒节、马铃薯节、芒果节、购物节、美容节、光棍节等各种各样新式节日不断地被地方和商家打造出来。这种新式节日的出现一是全球化与地方性之间持续互动的结果,一是当代商业化语境下文化经济化的结果。第三,外来节日冲击。在当前的节日体系结构中,圣诞节、情人节、复活节、感恩节等相关西方外来节日冲淡了我国传统节日主题,冲击传统节日的传承与保护。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化、商业化与城镇化的全面推进,以农耕生计方式为基础的传统文化体系遭遇了一系列冲击。今天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商业化无孔不入,进一步导致了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消费主义异军突起,人们一方面乐于消费便捷的现代新技术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在内心深处“消费传统”的渴求愈加强烈。人们在“向前看”的同时往往带着一颗怀旧的心。当前城市化狂飙突进,在难以凝聚的城市社区与陌生人社会的映衬下,过去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传统渐行渐远。消逝的传统与滥觞的乡愁在现代性社会语境下,同时指向了传统回归与乡愁释放的双重心理诉求。这种心理诉求导致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旨在构筑精神后花园的“消费传统”的心理与行为。
传统节日不仅是传统文化体系的重要内涵,而且是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载体,在上述消费主义大行其道的当今,消费传统节日文化成为消费传统的重要内容之一。传统节日消费,分为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两方面,二者之间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传统节日的物质消费,首先表现在传统节日饮食消费上。过节除了吃,还讲究穿。传统节日的精神消费,首先是对传统节日祭祀的一种仪式消费。这种节日仪式消费主要在于营造一个神圣时空,使天地人神之间能够进行年度性交流,最后达至一种天人合一、神人以和的理想境界。其次,伴随着传统节日物质消费的满足而获得一种精神愉悦。再次,是对歌舞文艺活动等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
传统节日资源滥用,主要指各级政府、商业资本与民族团体对传统节日观念、物质与精神等各相关要素的无限使用与过度利用,无视传统节日自身生养、传承的文化生态,其额度超过传统节日本身所能承载的正常标准量,导致传统节日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与变形,直接损害传统节日的形象与品质,导致传统节日的传承受到挤压甚至变味乃至变质,从而危及传统节日的原生性与生命力。传统节日是一个相对自足的民俗文化体系,它有着自我传承发展的时间周期、文化含量及其标准承载量,同时有着一套地方社会全民自觉遵循的传统伦理。对传统节日的任何开发和利用,都应在遵循传统节日内在规律与伦理的前提下展开,在传统节日自身承载标准之内实施,否则将直接导致传统节日的异化。
传统节日资源滥用,往往出于一种短期谋利的狭隘眼光,首先体现在公然违背传统节日的节期规律,如将年度性过节周期随意压缩和篡改。虽然比起对外售卖的传统节日文化展演,当地人同时另有一套对内传承的传统节日生活,但长此以往,加上新媒体等大众传播的跨时空、超地方的发酵式宣传,传统节日的形象与构建将产生一种多重面相叠加后的幻象,对传统节日文化的整体性与真实性产生相关负面影响。其次,传统节日的滥用还体现在不遵循传统节日伦理。传统文化有可供展示与不可供展示的区分,传统节日资源有可开发与不可开发的边界。可对外展示、可开发的传统文化,一般多为世俗层面的民俗而不涉及民族的神圣信仰层面,而不可对外展示、不可开发的传统文化,多为涉及民族自我深层神圣信仰层面的部分,但是如今传统节祭的神圣性不断被展示与消费,世俗性越演越烈,最后消解并可能导致作为传统节日内核的精神性所指消失。
传统节日以年度的周期性为频率来庆祝,其内在主题往往以敬天法祖、祈丰求吉为核心,外在主题则以休闲娱乐、全民欢庆为特征,神圣与世俗合一,自然贯穿在民众的生活世界中。因为传统节日天生具有一种强大的文化感召力与吸引力,能在节期特殊时节凝聚超大规模的社会成员,因此传统节日自古有着商贸交流、社会交往等一系列相关伴生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现代化建设的快车道,社会语境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传统文化不仅是用以审美和娱乐的对象,而且是可供开发的软资源。传统节日因其拉动消费的超能力,往往易成为各级地方“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发展模式的重要载体,也被大小商业资本视作不可复制的独特文化资源而被竞相打造。这导致传统节日的主题发生蜕变,逐渐呈现传统节日休闲娱乐、商贸交流等外在主题与伴生功能超过并遮蔽其原先敬天法祖、祈丰求吉、酬神谢灵等内在主题的趋势。加上科学主义、理性至上等普世价值观的长期浸濡,传统节日在祭祀、礼仪等核心主题内涵的神圣性被不断消解,而“吃喝玩乐”等世俗性目的和特征则越来越膨胀。当代传统节日世俗性的一方面,体现在节日蜕变为“全民狂欢”的狂欢节。随着现代城市化的狂飙突进,当代社会成为陌生人集合体。人们身处繁华喧闹的快节奏生活中,一方面通过个体化而使个体性突出,另一方面内心深处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倍感孤独。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后,现代社会标准化技术生产的观念愈来愈深入人心,文化生产与再生产领域亦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特别是在当代指向文化传统复归与民族精神重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传统节日及其文化呈现一种标准化的演变趋势。传统节日标准化,是对传统节日进行物化审视后对其文化整体性的一种漠视,是一种打着现代规范和效率的名号对传统节日施行的符号化抽离。由于源自地方之外的非主体标准,传统节日往往可能被标准化得面目全非,这不利于传统节日的整体性、多元性与真实性保护。
对传统节日文化的认知与表达,存在三对相关的话语体系:民间话语与官方话语、本土话语与外来话语、民众话语与学术话语。民间话语表现为一种模糊、散乱、随意的生活化口语,官方话语表现为一种准确、规范与标准的文献化呈现。本土话语表现为一种在地化与语境化的主位表达,外来话语表现为一种去语境化与公共性的客位描述。民众话语表现为一种庞杂、非体系的主体叙事,学术话语表现为一种普适、专业的科学解说。因此,传统节日标准化表达主要流布于外来话语中,这种话语是一种去语境化的客位描述,它经由裹挟着行政、商业、时尚宣传的大众传媒,不断改变人们的公共文化认知。而这种标准化的公共文化叙事,除公众日常话语表达经济原则使然外,与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行政对传统节日那种准确、规范与标准的话语表述也有一定的关系。官方规范、标准的传统节日话语体系携带着行政权威,自上而下对其他话语体系具有一种行政同化的影响。相比之下,学术界对民俗节日等传统文化进行知识生产后形成的专业科学话语体系,则由于相应的学术、知识普及的滞后一直停留在学术象牙塔这个小众的范围,与广大文化传承人群体与普通民众仍然存在一定的距离。
传统节日保护,应遵循文化逻辑。传统节日自古以固定的周期频度进行传统文化的独特呈现,是一个相对自足的文化体系,有其自身传承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文化逻辑。传统节日内源传承式保护,主要是作为节日文化主体的民众的生活化传承。这种内源传承式保护在当代“泛节日化”社会语境下,遭遇了一系列的现代性冲击,好在还有来自政府与社会等外来主体的各种外推式保护。政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在传统节日进入非遗保护体系后,其自上而下行政指令式遗产化保护模式,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保护与开发两难境况,使行政逻辑往往易干扰传统节日自身内在发展的文化逻辑。社会保护主体,主要有杰出社会精英团体与各种商业资本,前者源于身怀民族文化情结的个人理想,后者始于对商业资本投入的逐利天性,都各有其利弊。
传统节日的内在文化逻辑,是有关其起源、内涵、价值、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的一整套节日运行原则与规则体系。遵循传统节日的文化逻辑,必须坚守传统节日的相对本真性与文化伦理。传统节日的节期是根据物候时令固定的,有着天时地势与生产生活安排的理据性。千百年来按节期过节也是民众的共同约定,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不允许任意延长或缩短,否则会破坏传统节日机理。
传统节日保护,应尊重文化自决。作为文化主体的广大民众天生拥有其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法定权力,享有其物质与精神福祉等文化权益。随着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实践逐步深入推进,传统文化观正逐渐发生着一系列转变。人们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认知度逐渐提高,但同时各级政府带有强势的行政影响力,商家裹挟着强大的资本渗透力,在传统节日保护中明显占据了支配性地位。这导致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未能真正树立起来,结果直接削弱了民间文化自组织原有的组织意识与能力。因此,在当前涉及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等一系列公共文化实践中,文化主体因处于一种相对劣势的地位,而被动让渡其相关文化权益,使事关其切身利益的相关公共文化实践,最终成为一种文化他决的结果。长此以往,这种文化他决取代文化自决的结果,导致传统节日的文化主体日愈被客体化成为“缺席的在场者”而不自知,使传统节日民俗及其展演日益去主体化,使传统节日传承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过度行政化与商业化倾向。
要改变传统节日保护实践文化他决起的现状,在于满足文化主体对于文化自决的合理诉求,将传统文化的主体权益归还文化主体。教研、文博与媒界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研究与宣传部门,须通力协作,将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与传承发展的主体性等内容广泛普及到社会教育中,提高人们对传统节日文化及其自我组织管理的认知度。由地方精英与文艺骨干组成的地方民间文化自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传统节日所在地的文化主体行使文化自决权。地方政府要为文化自决赋权,及时改变目前节日保护中大包大揽的做法,“有所为有所不为”,遵循传统节日组织与文化实践“民间事民间办”的内在规律。事实上,长期以来处于低层的广大传承人群体长期以来习惯了来自上级部门的行政指令性安排,一直以来未能就文化保护形成一种平等对话的交流机制。因此,学界作为一股学理性专业力量,可站在文化中介的地位,在具体节日文化保护实践中积极统筹、协调各相关保护主体。
传统节日保护,应遵守适度创新原则。当代我们处于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互动网络下开放的社会语境,传统节日除了原先固有的内价值,还有附加的外价值。传统节日的外价值还有为了彰显政绩等目的而施行的一系列行政化操弄及其产生的效果。在当代社会日常生活实践中传统节日内外价值交织合一,相应地,传统节日存在内传承与外传播并行的双轨机制。只不过,外传播式节日主要瞄准潜在的游客,旨在通过引导传统节日文化消费,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这种新兴旅游文化语境下,传统节日庆典的组织上,由于相关行政、资本的大规模投入而取代文化主体实际操控了节日展演的主调与走向,往往对传统节日内传承式的文化传承实践带来较大冲击,使传统节日在民间的规模和影响淡化与萎缩,导致传统节日民间自组织逐渐丧失自我持续的能力,导致原生传统节日在表面繁华的外衣下陷入一种原子化与空心化的危险。
传统节日的创新,只能是有限创新、适度创新。当今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地球村”的一部分,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如果因循守旧,孤立发展,都无法可持续发展。传统节日早已超越其固有的民族与地域边界,成为更广泛意义上供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公共民俗学视野下传统节日文化的一系列相关公共实践,可以促进传统节日文化的有效传承与全面传播。传统节日的传承与创新,不论由具有文化自决意识的文化主体,还是外来各方助推式主体组织实施,首先都必须分清哪些部分适合开发,哪些部分必须得到原真性保护。内外保护主体如果对这种合理区分难以把握,那么需要来自能够充分发挥文化中介作用的公共民俗学界的相关专业指导。不论传统节日的保护性开发还是生产性保护,所有相关保护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意识,重在可持续传承而不应无限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