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论 民法典中的国家形象包括五个面向
国家作为保护者,践履对民事权利主体的消极义务、保护义务和给付义务;国家作为合作者,容让社会,承认民事习惯作为民法的补充性法源,不再通过国家政策影响民事裁判,适用比例原则权衡私法价值和公法管制目标,在公益、公共事业领域与社会合作;国家作为权利人,享有民法上的国家所有权,并通过国有企业从事经营行为,但受公法规制,以避免其遁入私法;国家作为教化者,培育自治自律的公民,并致力于家庭的“再家庭化”;国家作为再分配者,在民法内部通过权利义务关系的配置和调整,进行资源再分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
1 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关注“行为”本身
新型支付平台功能多样化导致司法人员对网络侵财行为性质识别不清,新型支付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导致刑民关系混淆。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关注“行为”本身,并且应当实现“类案同判”。新型支付平台可以“被骗”具有技术、理论和法律基础。新型支付平台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包括信用卡支付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贷款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
2 技术性正当程序要求行政法与时俱进
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正在重塑政府的运作方式,现代社会的权力形态和权力结构均发生改变,算法权力悄然兴起。与此同时,传统行政程序在人工智能的适用场景中失去了原有的效用,诸如“听取意见”“说明理由”等权利保障措施,对于瞬间即作出决定的自动化机器几无适用的余地,这意味着行政法的关注焦点需要从传统行政程序向计算机程序算法拓展。对算法权力的规制和监督,需要从算法设计的源头构建“技术性正当程序”,即通过程序的代码化实现下列要求:算法公开、透明并具有程序一致性;算法具有可解释性,能提供决策的相关逻辑和实质性信息;对决策结果允许质疑,在专业人员协助下审查算法,有错误及时修正,等等。技术性正当程序要求行政法与时俱进,跟得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刘东亮
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兼顾了回归与革新的立法理念
基于婚姻家庭法对民事法律体系的重新融入,婚姻家庭编明确了其基本原则体系相对于民法典总则的独立性,并对身份法律行为建立起三层次的规则适用体系。立法者重新重视家庭法律结构,提出了家庭法律关系的倡导价值,明确了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强化了家庭关系的“国家认可”标准。夫妻财产规则基于家庭财产结构的变迁发生了与时俱进的革新,新增了夫妻债务认定规则、婚内夫妻财产分割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规则、家务劳动补偿规则等内容。在“疏堵平衡”的指导思想下,婚姻退出机制得到了人性化的完善,如疾病婚姻被调整为可撤销婚姻,登记离婚适用“冷静期”制度等。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