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华
11月16日至17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其最大成果是正式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旋即引发海内外舆论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好评。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举国上下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仅仅半个月时间,“习近平法治思想”已成为今年的网络热词。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在建党10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这是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更是向世界旗帜鲜明地宣告: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引领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体系完整、博大精深。其主要内容就是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11个坚持”,“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2012年12月4日,刚刚出任总书记的习近平在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讲话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讲话揭开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论述的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中,紧紧围绕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从法治理论上做出科学回答,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战略部署,从法治实践上着力全面推进,开启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胸怀天下论法治、立足全局谋法治、着眼整体行法治。从河北正定到福建宁德,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习近平在长期的从政实践中,思考最多、阐述最深、回答最全面的,就是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如何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不断深化对国家治理规律的探索和认知,不断总结建党近百年、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国家治理的经验教训,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他不止一次引用经典强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大特色就是坚守人民立场,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面对今年的疫情大考,从修改相关法律、加强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立法研究,到给企业减免税负、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无一不体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
船至中流,击楫而歌。10月29日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可以相信,未来5年、15年乃至30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指引我们按照“法治中国”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一步一步乘风破浪,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