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音乐节目的传播策略

2020-11-14 11:04
声屏世界 2020年23期
关键词:音乐节目商家媒介

媒介融合的背景

媒介融合这一概念最早是在美国提出的,是为了让两种不同的媒介通过某种途径融合在一起,使其传播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从而推进传播效果。媒介融合的特征可分为三大类:技术性与全能型;集约生产与全民写作;内容融合与渠道融合。媒介融合实际上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媒介融合的实现能够让内容传播在速度上升到新高度,推动传播内容在市场上占据一定优势。

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播的特征

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播的速度有所提高,这是因为传播途径变得越来越丰富,为电视音乐节目的传播开辟了新的路径。在多媒体的大力推动下,电视音乐节目的平台变得更加宽广,不仅丰富了节目的传播路径,而且让电视音乐节目能够在进入人们视野的同时被熟悉。

电视音乐节目内容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变得越来越丰富,还能够以弹幕的形式让观众参与到评论中。节目的热度与观众的评分有着一定关联,电视音乐节目变得不那么死板,能够吸引观众观看,使电视音乐节目的播放量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观众在观看电视音乐节目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感觉到节目内容的独特性,还极大地丰富了观看体验。同时,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下的盈利情况也在大幅度提升,越来越多的商家看到了电视音乐节目不断发展的趋势,便在节目中投放广告,观众在观看的过程中会看到商家做的宣传,加大了商家的宣传力度,让电视音乐节目在传播过程中也能够获取额外的收益,从而提升电视音乐节目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多的专业制作人员花费精力对电视音乐节目进行改善,让电视音乐节目能够高效发展。

电视音乐节目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电视音乐节目模仿性太强。一个电视音乐节目若制作得很好且获得了良好的口碑,那么其他的电视音乐节目就会将该音乐节目作为参照对象,之后的电视音乐节目就会出现强模仿性的特点,这不利于电视音乐节目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模仿会让观众审美疲劳,评分下滑。所以在制作电视音乐节目时应该融合时代发展的趋势,并使电视音乐节目拥有自己的独立风格,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圈粉后使节目评分有所上升。

没有充分利用媒介融合的形式与观众进行互动。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电视音乐节目的观众能够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观后感,弹幕也是观众与节目进行互动的一种方式。有的电视音乐节目在播放时并未充分利用媒介融合的形式,出现了观众自言自语的现象。长时间不与观众互动会拉低电视音乐节目的热度,也会让观众感到该音乐节目与传统的音乐节目没有太大区别,导致节目播放的情况不是很好。

商业广告太多。很多商家看到了电视音乐节目逐渐火热的趋势,于是纷纷将宣传资金投入到电视音乐节目中。虽然这能够让商家与电视音乐节目制作方互惠互利,但是电视音乐节目中的广告过多,会减弱观众观看节目的热情,广告时间过长也会让观众对该音乐节目产生不良印象。甚至有的电视音乐节目还会出现广告审核不严格的情况,低劣的广告会降低该电视音乐节目在观众心中的期望值。

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播的有效途径

强化电视音乐节目的质量,提升电视音乐节目的互动性。质量是电视音乐节目长久发展的有力武器。电视音乐节目若在制作过程中能够考虑节目的质量,就会让观众在观看过程中感到节目内容是值得学习的。在时间的推动下电视音乐节目还能够经受住考验,将优质内容呈现给观众,使节目收获良好口碑。同时,在注重电视音乐节目质量的过程中还应该提升电视音乐节目的互动性,让观众能够获得深刻的体验。互动性的增强能使电视音乐节目在传播过程中变得更加畅通,能够让观众不在节目录制现场的情况下就能感受到现场的良好氛围。同时,场外的观众能够通过弹幕进行评论,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让节目对今后的制作过程进行改善。电视音乐节目在投票环节中让场内外的观众参与其中,使电视音乐节目更具互动性。观众参与到电视音乐节目中,这符合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潮流。

充分利用传播的多种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音乐节目宣传的途径变得丰富多样。电视音乐节目应该充分利用传播的多种途径,让电视音乐节目得到大力宣传。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传播途径,能够更好地宣传电视音乐节目,这也符合时代不断发展的潮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

在对电视音乐节目进行大力宣传的过程中,可以与各大网络平台进行合作。例如,可以考虑将电视音乐节目投放到热门网络软件中,增加电视音乐节目的知名度;还可以植入到一些热播的电视剧、电影中,让观众能够对电视音乐节目有所了解,在潜移默化中让观众关注电视音乐节目,从而使电视音乐节目的宣传目的接近预期效果。在寻找电视音乐节目宣传的有效路径中,应该对网络的发展进行关注,分析哪个网络平台比较吸引观众眼球,从而加大电视音乐节目的宣传力度。

商家的广告进行合理化植入。广告的植入能够为商家以及电视音乐节目的制作商带来相应的利益,但在植入广告时应该充分考虑广告的时长。若一个广告占据了电视音乐节目的大半时间,会让观众误以为电视音乐节目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观众观看电视音乐节目后的体验效果很差,会严重阻碍电视音乐节目的宣传。

除了对广告的时间进行严格限制外,还应该对商家的广告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能因为商家的赞助费用很高而使一些劣质的广告进入电视音乐节目中,这会对电视音乐节目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有些电视音乐节目因为长时间植入一些三观不正或对青少年有影响的广告,不仅会被观众投诉,还会降低收视率。

优化媒体产业链,拓展节目盈利渠道。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肩负着传播音乐文化的任务,使电视音乐节目获得更多利润。拓展电视音乐节目的盈利途径,能够让电视音乐节目在制作时拥有足够的资金。例如,与赞助商进行长久合作能让电视音乐节目获得充足的收益。例如《我爱记歌词》《魅力音乐》等电视音乐节目中植入了商家广告,观众在观看节目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感受到音乐带来的魅力,还能够看到商家的广告,电视音乐节目在与商家长久合作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定利润,达到双赢的目的。电视音乐节目在注重与商家进行合作时,还应该考虑电视音乐节目的版权竞争,这也能够让电视音乐节目在传播过程中获得高额利润。但随着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很多厂商在购买版权时对成本进行了预估,厂商应该对内容合作进行考虑,使电视音乐节目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强化电视音乐节目的分售成为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播的有力渠道。

此外,传播主体与电视音乐节目制作为实现盈利还可以利用开发新媒体产品的方式。因为电视音乐节目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影响价值,衍生品在节目传播过程中可以借助电视音乐节目的影响力获得更大的价值。在优化电视音乐节目产业链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产业链前端与中端的开发,还要重视产业链的后端开发。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商业演出、图书杂志以及音像产品等都属于我国电视音乐节目的产业链后端产品。在开发这些衍生品的过程中,要将新媒体的技术优势最大程度上地在电视音乐节目制作与传播主体上展现出来,吸引广大群众对电视音乐节目和其衍生品的关注期待,保证衍生品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电视音乐节目产业价值链需要进一步优化并实现产业链的协同效应,这是电视节目在传播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结语

电视音乐节目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电视音乐节目应该充分利用传播渠道,使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让节目深入观众心中。同时,电视音乐节目在传播过程中还应该对节目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严格审核节目中植入的商家广告。还要强化节目的互动性,满足观众体验,使电视音乐节目快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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