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摘要:“新零售”背景下的“新金融”是建立在技术革命之上的金融业态创新,具体是指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驱动力,通过对金融用户、营销渠道、金融服务三个核心要素的重构实现金融业全方位革新的新兴金融模式,其主要特点体现在高效金融服务、个性化用户体验、多场景全渠道展业和科技驱动运营。“新零售”背景下,传统金融想要向“新金融”转型,在实施路径上关键要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合作渠道”的多元化营销模式拓展目标客群,以服务主体间资源合作为基础通过轻资产运营模式重构业务链条,并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全流程智能化风险管理,同时在“新金融”生态系统中对线上线下各方参与主体进行创新整合,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规避潜在风险,助力实现精准营销和转型升级。但是,“新零售”背景下的“新金融”仍存在一定的发展隐患,如消费场景的选择和创新问题、同业间的恶性竞争问题、新兴发展模式引发的各种潜在风险以及监管体系不完善等,未来应增强优质场景的选择能力与开拓力度,建立简洁有效、合规健全的消费信贷业务操作机制,改革并创新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监管科技”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地推动“新金融”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零售”;“新金融”;场景消费;金融科技;消费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20)10-0058-12
一、引言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全面步入新常态阶段,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在消费升级的大环境下,“新零售”业态开始兴起并进入迅猛发展阶段,发展日趋成熟。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下“非接触性经济”进一步助力了“新零售”的暴发性增长。从形式上看,“新零售”是线上、线下业态和物流有机融合的创新零售模式[ 1 ],具有技术驱动、客户导向、多元渠道整合、场景化营销等特征[ 2 ];从本质上看,“新零售”表现为“人、货、场”三个核心要素的重构,围绕成本、效率、体验核心理念而进行[ 3 ]。“新零售”业态的出现与壮大催生出了巨大的线上贷款服务需求,直接冲击着消费金融①领域并暴露出传统金融业态的缺陷和不足[ 4 ]。在“新零售”模式推动下,为适应新兴市场需要与消费者贷款需求,需要与之匹配相对应的金融发展形态以激发经济增长新活力,“新金融”应运而生。
随着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传统金融机构逐渐将服务触角向互联网渠道延伸,而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来说线下模式的业务开展同样必不可少,没有落地的互聯网金融是虚拟经济,无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与民生。现阶段,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凭借天然场景优势和巨大流量入口占据绝对市场份额,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技术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线下体验和线上获客相结合。同样,作为消费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商业银行也开始发力互联网化,依托信用卡和消费贷款拓展金融应用场景,例如工商银行不仅自建“融e购”线上商城引导自有客户消费,还联手中国银联、支付机构推出银联“云闪付”布局移动支付领域。未来,只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便捷化、个性化金融服务模式才会更具竞争力,是金融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
“新零售”模式作为消费升级和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为消费金融业态优化提供了新的机遇。章乃云[ 5 ]认为“新零售”下支付方式、人工智能、零售场景带来的变革需要金融机构与行业结合创造出新的金融生态,具体表现为具备场景连接、大数据分析、流量获取以及科技支持等能力;石国鑫[ 6 ]指出在固有零售领域金融服务基础之上以信息技术为依托衍生出的智慧型零售金融模式支持在线支付、数字化销售、采购、服务等活动;鄂春林[ 7 ]主张与生活及生产场景紧密结合是互联网金融进行业务创新、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并实现转型的重要方向;刘晓艳等[ 8 ]从注重客户体验、加强消费金融跨界合作、强化数据风控能力等方面提出“互联网+”背景下消费与金融产业跨界模式发展策略;王志峰、杜娟[ 4 ]认为在科技驱动下,消费金融具有“电商平台+金融服务闭环”“产业集团消费场景+金融服务覆盖”“持牌金融机构+助贷合作”等五大创新发展模式。
那么,“新零售”背景下,消费金融企业如何充分结合新技术、新场景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如何拓宽获客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增强客户体验以实现“新金融”业态转型都值得深入探究。对此,本文以“新零售”背景下的“新金融”为研究对象,深刻剖析“新金融”企业的创新发展模式,并对模式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策略建议,这对于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零售”下“新金融”的理论架构
(一)“新金融”的内涵
“新金融”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是相较于传统金融活动而言的,其表述常见于大众媒体[ 9 ],但影响最大的还是马云在2016年提出的阿里“五新”战略之“新金融”。在“新零售”这一背景下,“体验式消费”的时代发展趋势为“新金融”打开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它不仅深刻满足消费者追求便捷、个性化生活的需求,同时增强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与零售业进入“新零售”时代相对应[ 10 ],消费金融行业也即将跨入一个新时代。目前,业界和学界对于“新金融”的表述并未有严格明确的定义[ 9 ]。黄钫[ 11 ]认为“新金融”包括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时代的传统金融;李卫利[ 12 ]认为“新金融”是一种依托于互联网普及和新技术发展的创新金融模式,科技驱动是其主要特征;汪可等[ 13 ]提出“新金融”涵盖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新发展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金融机制、金融业态、金融工具和功能。上述说法虽各不相同,却有共识之处,即“新金融”泛指一切依托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金融活动创新。
本文所研究的“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内涵,主要指新时代下消费金融的新业态,它不再局限于金融产品或服务本身,而更多的是一种体验经济,通过对金融功能和属性的深度挖掘实现一系列金融服务的增值。具体而言,“新零售”下的“新金融”是指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驱动力,通过对金融用户、营销渠道、金融服务三个核心要素的重构实现金融业全方位革新的新兴金融模式,是建立在一场技术革命之上的金融业态创新。“新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改变的只是金融的实现形式,随着科技在金融领域的持续渗透,新的金融业态将能够更有效地分配资源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14 ]。
(一)“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运营模式
1.全渠道营销模式
早期的个人信用贷款采用线下渠道营销居多,一方面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拥有大量线下网点,具备直接触达客户的先天优势,更重要的是线下销售团队地面推广的作业方式有利于对客户身份及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把握,能够规避潜在风险。但随着金融互联网化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在以消费者为主导的“新零售”市场中,线上渠道开始获得市场认可并占据主要地位,金融机构逐渐从线下展业向线上平台延伸并利用科技打通线上和线下,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据壹零智库统计,从渠道营销模式上来看,在我国2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金融公司共有16家,其中中邮、招联、苏宁和海尔消费金融兼具O2O模式[ 19 ]。在线下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贷业务开展多依赖于和线下实体商户的场景合作,通过自建团队或将店内销售人员培训为金融产品推广人员的方式在线下商户驻点办理消费贷款;在线上渠道,线上消费场景凭借巨大的市场空间和精准获客优势也成为众多金融机构的必争之地。据艾瑞咨询统计,2013—2017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增速持续保持在200%以上[ 16 ]。
在和商户的场景合作模式下,新兴金融企业将消费场景和客户贷款需求紧密相联。一方面,场景方提供了天然获客入口并源源不断地输送客户流量;另一方面,由于“新零售”浪潮的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及渠道的打通融合加快了金融营销渠道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新金融”企业以线上支持高并发的支付结算体系和线下快捷的电子支付渠道为基础设施,通过构建线上线下互通的消费支付渠道实现一体化的资金、数据和信息流通闭环[ 7 ]。具体流程是,首先需要对合作商户进行认证并关联商户信息,然后分别为线上线下商户匹配对应的应用程序接口(API)和收款二维码以实现双方支付通道对接。这样一来,当消费者在线下合作商户卖场内支付货款时,直接在现场进行线上贷款业务申请并实时审批授信,再利用消费金融自营APP扫描商家二维码,便可进行在线付款;在线上合作商户购物的消费者则利用平台场景服务中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入口(API接口)进行贷款申请并付款(具体参见图2)。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消费场景结合日益紧密,消费金融企业开始意识到获客渠道的重要性并深入线上线下渠道布局金融服务入口,除了场景合作、广告投放、短信营销等客户获取方式外,还可以通过移动端APP、微信、H5页面(可植入各大流量平台PC端与移动端的交互式页面)等线上渠道和电话、社交等线下渠道触达客户并嵌入相应的金融服务,逐渐形成了“新零售”下的全渠道金融创新营销模式(具体参见图3)。例如,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在线上业务方面依托“中邮钱包”APP,并结合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流量平台推广核心金融产品;在线下依托邮政集团和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触达客户,同时还与众多合作商户推出产品“邮你购”,涉及家居、装修、教育、旅游及线上商城等多场景下的消费分期贷款服务[ 25 ]。未来,消费金融只有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消费场景创新金融产品,拓展获客渠道推广金融服务,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得更远。
2.轻资产运营模式
传统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偏重资产,近年来资产获取线上化成为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主要特征。随着实力较强的电商平台大规模进入消费金融市场,平台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流量价格一路攀升,而且依托网络小贷公司展业的各流量平台正面临资金合规性问题,行业监管日益趋严,对此互联网消费金融开始向轻资产运营模式转型,利用合作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输出技术和获客能力。现阶段,360金融、京东数科、趣店、乐信等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均与众多金融机构在资金、获客、风控、贷后管理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以趣店为例,2019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趣店开放平台机构资金占比②为65.7%,且截至2019年6月30日,趣店共与100余家持牌金融机构有合作关系,合作资金余额增至287亿元,同比增长91.8%[ 26 ]。
“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轻资产运营模式由助贷和联合贷款两大业务构成,发展动力源于资金方和资产方的信息不匹配。银行、持牌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覆盖能力有限,科技水平较低,但资金实力强,而互聯网金融企业正好拥有长尾客群的获客渠道和风控技术,能够弥补其在用户、场景、数据、科技方面的短板并增强自身企业公信力。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今的助贷机构具备获客、风控、用户管理、个性化定价等多项能力,并通过双方核心资源的输送与优化配置提升消费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充分体现了“新零售”时代“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对于助贷业务而言,资金方作为整个助贷业务的主导负责贷款发放和全流程风险管控,可获得全部风险溢价[ 27 ],而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助贷机构本身可能并无放贷资质,利用多年累积的客户资源、消费场景与科技实力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其业务范畴只限于获客引流、征信审核、贷后管理等部分环节;而对于联合贷款业务而言,其区分助贷业务的典型特征是合作双方均需具有放贷资质及相关业务能力[ 27 ]。该业务起源于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深层次合作,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获客入口进行贷款申请,经互联网企业初审通过后交由银行二次复审,最后由合作双方联合出资、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并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合理分配的风险溢价[ 28 ]。合作双方均是整个贷款业务的核心,但一般而言银行会因其资金成本低、风控体系成熟作为主要出资方与风控方。目前联合贷款业务共有两种参与模式,除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外,还有持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放贷,后者运作流程与前者类似,只是原先互联网企业的角色由银行所替代(具体参见图4)。
(二)“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风险管理模式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风险管理是业务的核心和持续经营的根本,特别是个人零售金融业务,随着金融互联网化趋势越发显著,“新零售”背景下消费场景的复杂多样、客户的体验性需求、线上运营的特殊性都对消费金融的技术水平和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对各种新业务模式,新兴金融企业利用科技重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建立风控模型来提高风险评估能力[ 29 ],改善传统人工风控模式下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的弊端。基于技术和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贯穿消费金融贷前、贷中、贷后全生命周期,并在用户画像、反欺诈、信用评分、贷中监测、智能催收及自动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参见图5)。
在贷前获客阶段,申请用户身份的识别问题是金融机构需要防范的主要风险。传统业务采取的工作人员面签方式能够较容易确认贷款是否由客户本人申请,但线上业务由于申请流程简化、信息共享不足、金融科技应用等问题易发生用户欺诈行为,甚至引发黑色产业链风险。“新零售”背景下,将金融服务嵌入消费场景成为消费金融越来越普遍的业务选择,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不仅需要对C端用户进行贷前精细化风险管理,场景、渠道等B端的风险控制同样不可或缺。“新金融”企业将风险管理和具体场景相结合,构建“B+C”风控模式,一方面加强对B端消费场景的筛选能力,选择有资质且合规的合作机构,另一方面提高对C端用户欺诈、信用等风险的识别能力,同时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与场景端、用户端的信息共享,深层挖掘并高效整合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历史征信数据、互联网使用痕迹、场景方信息以及场景方提供的特定消费场景中与贷款用户相关的数据,进行联合建模并构建精准用户画像,给出获客评分。若评分高于金融机构标准分数线,则获得平台放款资格。
而在贷中和贷后阶段,用户行为监测和催收管理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关键与核心所在。从贷中阶段来看,需要对已放款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与追踪,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并对信用异常用户发出预警信号,以防范因贷款人信用变化而导致逾期行为发生。同时,后台系统会综合多方信息给出贷款用户行为评分,并根据评分相应调整用户贷款额度与贷款利率。最后在贷后阶段,消费金融机构应做好贷后催收和存量客户的管理工作。对于逾期客户,后台系统会依据其在贷前、贷中的风险价值评估做出催收评分并确定客户风险等级,按照重要性程度将客户进行群体划分和智能排序,构建智能客服系统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用户实施差异化催收方案,这样不仅能够实现更高效、智能化地处理客户问题,同时机器人固定话术有效改善了因传统人工暴力催收而造成用户体验差的弊端。同样,对于优质客户,可以通过建立会员体系与奖励机制来吸引客户复贷,进而提升消费金融整体业务规模。整个风控模式能够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风险管理效率,降低风控人力成本,并提升用户贷款综合体验。
(三)“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生态系统
在“新零售”环境推动下,消费金融互联网化实现快速发展,并向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一体化金融服务模式过渡。从目前的创新业务实践来看,多方合作在消费金融市场中变得愈发重要,由于资金端与资产端之间的线上线下业务对接中涉及获客、征信、风控、催收等多个核心环节,因此由这些环节所细化出的各种功能模块使得许多专业化服务机构纷纷涌现,未来将发展成为一个深度融合、和谐共生的“新金融”生态系统[ 30 ](具体参见图6)。在这个生态闭环里,数据、场景、科技资源是关键要素,便捷化、个性化金融服务是主要优势,用户服务体验提升是核心目标。资金供需方、渠道合作方、征信服务方、风控服务方等共同参与“新金融”生态建设并扮演重要角色,每个参与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特的业务优势,协同合作的最终目的是提供兼顾成本、效率和体验需求的消费金融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不仅仅是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各主体的参与形式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在前端展业平台,传统金融正逐步打通线上和线下之间的支付和服务渠道,加强线上线下信息互通,并整合线上线下的数据资源与客户流量,提供更为高效且体验化的消费贷款服务;在后端风控系统,大数据征信公司、催收服务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技术整合与创新为消费金融提供涉及欺诈排查、征信审核、预警、催收等多个方面的专业化外部支持。消费金融企业应将风控深入到消费场景之中,采用线上风控和线下风控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场景进行差异化风险管理。在這一生态体系中,需要所有的参与者不断提升合作与创新能力,做到多个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经营,从而实现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之间的动态平衡。
四、“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发展优势分析
当“新零售”走进消费金融领域,这不仅是对传统金融经营理念的创新,更是对消费金融整体行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探索。“新零售”催生出的金融新模式对金融业实现精准营销、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优化整体服务水平都具有推动作用。
(一)实现精准营销
由于需要服务大量客户,传统消费金融的营销模式是通过开发标准化金融产品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的,导致差异化服务优势难以形成,影响用户贷款体验和复贷率。在“新零售”模式冲击下,新兴金融企业从被动获取用户信息向主动洞察转变,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深层挖掘多元化消费者信息(如个人基本数据、交易数据、浏览历史等各类消费者行为数据),形成客户是谁、客户需要及需要什么的认知,再以数据为基础形成用户画像并进行群体细分,这不仅可以为每位贷款用户提供符合自身条件和需求的金融服务,实现精准营销,同时有助于企业自身对用户进行差异化风险评估与定价。例如,同一消费场景内消费者需求类似,消费能力相当,且贷款特征较为一致,向此类用户提供贴合场景的贷款服务能够充分利用场景黏住客户并深入挖掘客户多方面的金融需求。此外,“新金融”企业还积极利用科技改善贷款用户关系管理、持续跟踪评估营销效果,以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风控是消费金融行业的命脉,风控成效是否显著取决于数据的获取能力。消费金融业务因覆盖客群中涉及大量长尾人群,本身即面临着较高的贷款逾期风险,而且现阶段只有银行与持牌金融公司可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其他中小型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存在着严重的征信缺失问题,信息不完善将进一步加剧风险隐患。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多方合作的运营模式为其带来了丰富的数据来源,除内部用户数据之外,还可获得外部征信数据、场景消费数据等各项动态数据,充分拓宽贷款用户的风险评价维度,再利用数据建模技术进行集中处理与深度分析,并基于信用状况对不同用户实施差異化授信[ 31 ],可以有效预测并识别潜在风险。例如,工商银行建立的多渠道智能金融风险监控系统经过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末,累计拦截欺诈交易超过16万笔,避免客户损失近6亿元。此外,在场景合作模式下,“新金融”企业利用与商户建立的支付通道直接将货款代付给商户,资金全程不触及个人,且场景中客户资质、交易行为、资金流向等信息可用来判断贷款用途真实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和风险可控。
(三)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消费金融贷款本金小、利润微薄,金融机构往往采用提高定价的方式来获取收益,导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新零售”背景下,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其降低综合成本、扩大客户群体提供了新机遇。通过多元渠道拓展与融合,消费金融的各项成本都能得到有效控制。首先,线上业务平台的运营可以减轻消费金融传统线下渠道的人工成本;其次,与各类商户的场景合作为消费金融提供了天然消费场景支持,不仅能够降低场景构建与管理成本,同时加快特定场景下消费者向贷款用户的转化,进一步降低获客成本。此外,助贷和联合贷款业务模式也通过取各家之长来弥补自身缺陷,让获客能力强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去拓展客户,擅长风险管理的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利用对方优质资源降低自身获客、风控等各项成本。“新零售”背景下的“新金融”更好地打通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为更多客户群体提供获取金融服务的途径。近年来,我国消费贷款渗透率显著提升,由2016年末的20.2%上升至2018年末的34.6%,真正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
五、“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新零售”背景下,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都处于不断创新升级之中,新兴发展理念与模式的渗透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其中消费场景的相关问题,同业间恶性竞争、创新发展模式引发的各种风险与监管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消费场景的选择与创新问题
不同的消费场景下不仅业务模式不尽相同,其风控方式也会有明显差异,很多场景由于非优质或不合适使得金融机构在展业时陷入困境,例如近年来3C场景中套现问题频发,与此类场景合作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场景选择是新兴金融企业面临的首要挑战;其次,单一、特定的消费场景带来的客户规模终归是有限的,而且大部分主流、优质场景已被头部互联网金融企业所占有,场景争夺日益激烈。对于新进入的初创企业来说,单单依靠场景复制只会导致业务模式同质化严重,并不能带来营销业绩的规模化增长。同时,某些综合实力较强的场景方还会选择自建金融板块,自主提供消费金融业务,例如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就是一个典型代表,这样就会进一步压缩其他金融机构的场景拓展空间,消费金融亟待寻求新兴场景。
2.同业间的恶性竞争问题
商业银行作为消费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和正规军具有一定发展优势,但随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多样化服务主体快速入局,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业间恶性竞争行为不断,各参与方都以抢夺客户资源为首要任务。银行以信用卡为主要消费信贷产品,但由于其产品类型与提供的服务区分不够明显[ 32 ],大多依靠价格战相互竞争,利用免手续费、加码优惠、折扣返现、攀比赠送等信用卡促销手段吸引客户,同时部分银行还会为了获取更多收益主动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审批和还款标准,加大银行的风险担负压力[ 32 ]。银行间过度竞争会导致不良贷款率的上升,截至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4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463亿元,近五年间不良贷款余额涨幅超过200%,不良贷款率从1%上升至1.86%[ 33 ],而最终央行为其埋单的行为将会进一步引发通胀危机。
3.助贷与联合贷款业务带来的风险及监管问题
近年来,助贷与联合贷款业务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相关监管的缺失加快了其潜在风险的不断累积,截至目前,我国并无出台专门针对这两种业务的法律法规。对于助贷模式而言,部分助贷机构借助贷之名行放贷之实[ 34 ],为覆盖高额获客成本越界开展放贷业务,这样一来风控环节薄弱的助贷机构很容易将风险放大并转移至资金端;对于联合放贷模式来说,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监管的空白会导致双方权责划分出现不确定性,进而发生部分金融机构业务操作超越其合规框架、风险管理等核心业务直接外包给合作方等各种问题。2017年,北银、中银等十余家消费金融公司就因为贷款审查不充分、违规开展业务等原因受到当地银监局处罚,合计罚款高达1 800万元[ 35 ],可见助贷与联合贷款业务中风险管控不到位的现实情况。
4.新兴金融业态引发的操作风险
银监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36 ]。由于“新零售”背景下新兴发展模式的应用,操作方式的不断创新使得“新金融”企业在展业时极易出现漏洞,进而引发风险,例如在管理方面会出现操作不当、操作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而在服务方面会发生劝诱性宣传、违规催收等隐患[ 37 ]。由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的大力投入与应用,数字化是金融业转型的重要表现,数据因而成为风险发生的核心因素。随着信息获取渠道逐渐宽泛,过度收集、滥用、处理用户数据均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严重时危害人身安全,同时科技融入带来的网络连接快速性、节点密集性特征还会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 38 ],且风险更为隐蔽,传播更加迅速。
(二)应对策略
1.关于场景选择与创新的应对方案
在场景选择方面,场景所对应的市场规模、用户特征、金融产品渗透的难易度与普及度是金融机构在进行合作时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同时,该场景下客户群体特征是否符合金融机构发展方向、金融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嵌入场景等因素也都直接影响着其业务开展;在场景创新方面,新兴的金融机构、平台需要进一步挖掘不同消费领域的金融需求,积极开拓各个未被应用的场景并嵌入金融服务,拓宽服务广度,打造综合型场景生态体系。如果开拓的行业场景众多,势必会对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产品差异化程度提出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其不斷提升自身硬实力以应对挑战。随着金融业在更多场景内深入渗透,多元融合的综合场景将会是发展之道。
2.针对同业间恶性竞争行为的应对方法
对于同业间的恶性竞争行为,要从外部和内部两个层面合力实施监管方案。首先,外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营销秩序的严格规范。央行作为金融宏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引导与监督作用[ 39 ],规范其经营行为,严禁一切为抢夺市场资源、盲目扩张业务规模而造成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审计部门也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其次,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也要加强自身内部监管,完善各部门规章制度,建立起简洁有效、合规健全的消费信贷业务操作机制,有序开展并开发优质客户[ 40 ],杜绝因各种不正当营销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
3.基于助贷与联合贷款业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助贷与联合放贷业务的风险复杂性主要在于因政策不明确而导致的各参与主体间职责界限不清,因此在立法与监管层面,应加快明确助贷机构的法律地位,健全相关配套的法规制度以增强其监管效力。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规范自身行为,在合作开展放贷业务时具备主动承担风险管理的能力,切实履行贷款流程中的主体责任,不得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合作双方需明晰各自展业范围,规范展业流程,并划分各方权利与义务的边界。随着金融机构不断加强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的贷款业务合作,未来银行还需建立起自身的获客、运营与风控能力,避免其底层客户只对合作互联网平台存在黏性。
4.基于“新金融”操作风险的应对策略
针对“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操作风险,首先,需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其次,从监管方面来看,现有监管能力已无法匹配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我国应完善消费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加快“监管科技”(Regtech)体系建设,通过科技手段服务金融监管需求,进一步发展贷前、贷中、贷后监管方式,打造一体化的监管科技生态圈。未来,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金融监管需更具前瞻性、适应性与包容性[ 41 ],以多方位、全流程的监管方式实现风险规避与金融监管效率提升。
六、总结与展望
本文对“新零售”背景下的“新金融”业态进行重点探讨。首先,在顺应消费升级背景与时代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分析“新金融”的内涵、主要特点及表现形式;其次,基于架构搭建深入挖掘“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的运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系统性剖析“新金融”生态系统,其发展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技术创新实现消费金融精准营销,提高风控水平,助力金融普惠化发展;再次,指出“新零售”背景下“新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为之提供解决方案。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新金融”深耕科技、渠道、客户所带来的业务精细化运营尤为重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贷款需求,才能在以体验为中心的“新零售”时代脱颖而出并走得更远。展望未来,我国“新金融”业态的发展方向有以下趋势。
(一)业务开展智能化、数字化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显著影响。面对挑战,金融机构纷纷开始大力发展“无接触”式金融服务,通过线上全自动化运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助力消费复苏。同时,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已成为驱动实体经济优化升级的关键力量。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占总体经济比重由2008年的15%提升到34%[ 41 ],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42 ]。现阶段,金融领域已全面开启互联网化,并且移动化趋势越来越显著,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都可以成为消费金融服务的入口。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深度应用,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将不仅仅是展业渠道的线上化,更为重要的是风险管理方法以及营销方式的智能化与数字化。未来,新兴金融企业应具有线上线下并行开展、联动营销的能力,利用数字化思维与手段挖掘消费者背后真正的服务诉求,借助大数据风控和智能分析全方位评估潜在风险,通过获客、运营、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的优化打造更加完善的金融生态体系。
(二)实现市场与客户全面下沉
近几年,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兴起推动了信贷群体规模的扩大,但是市场拓展还不够深入,目标人群覆盖不够全面。2020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强调要着力建设城乡融合的消费网络,为消费金融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新金融”企业应在“广度”与“深度”两个层面重点发力。从广度来讲,随着消费结构的深层次改变,中西部地区、三四线城市、城乡结合区域、农村区域都拥有着巨大贷款需求,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短期、小额类消费贷款将会持续扩张,加快市场和客户全面下沉;在深度层面,企业需要持续深耕营销渠道,通过与多元场景的深度融合将金融业务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更多具有贷款需求的消费群体提供有效、适当的金融服务。
注释:
①消费金融是零售金融市场的重要分支,在本文中指面向个人提供的具有短期、小额、高频特征的消费性贷款。
②机构资金占比指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撮合贷款总额中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比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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