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煜 顾煜
摘要:我国“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风险日益突出,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减少非理性投资成为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根据2013—2018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53个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面板数据,运用拓展的引力模型实证研究贸易距离、劳动力成本、政府稳定程度、政府效率、市场监管、法治规范风险因素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将样本划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进行差异化分析,并进一步分析相邻效应的存在对投资风险的影响后发现,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与本国和东道国的经济规模正相关,与两国之间的距离负相关,与基本的引力模型结论相一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与劳动力成本负相关,劳动力成本仍然是制约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主要风险因素;制度风险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影响增大,东道国政府稳定、市场监管有效以及法制健全,更能吸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相邻呈现出中介效应,东道国和中国地理相邻或经济相邻能够促进中国对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此外,是否签署贸易协定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在“一带一路”海陆两条线路上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应积极参与世界经济发展,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和经济体系,缩短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距离,进而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建立专业的产权保护和法律顾问机制,做好资金投入与回收的可行性评估,保障投资资金的收回以及投资工程的顺利进行;积极加强双边交流,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政策风险,发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高铁技术的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收益率可观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业务;充分利用“一带”国家相邻效应带来的规模经济,发挥贸易协定的优势,并注重与“一路”国家的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相邻效应;投资风险;拓展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F75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20)10-0048-10
一、引言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倡议,2015年,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建设絲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愿景和行动》,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回应。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优化对外投资结构;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国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全球化,维护自由贸易,愿同有关方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早日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加快亚太自贸区和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
根据《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 430.4亿美元,同比下降9.6%,尽管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有所收缩,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投资质量效益得到提升。2018年末,中国境内投资者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一万家,涉及国民经济18个行业大类,当年实现直接投资178.9亿美元,同比下降11.3%(流向采矿业投资为负值),占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12.5%(见表1)。截至2018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为1 727.7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7%。
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了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5大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4大行业的投资流量继续保持百亿美元规模,分别为507.8亿美元、217.2亿美元、191.1亿美元和122.4亿美元,整体占比分别为35.5%、15.2%、13.4%和8.6%。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中国批发和零售业投资发展的主要区域,且增长较为快速。从投资流量来看,2018年,中国批发和零售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投资金额为37.1亿美元,同比增长37.7%,占比30.3%,位居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行业第四位。2013—2018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金额不断扩张,增速迅猛,2018年投资流量是2013年的2.65倍,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投资流量增长率分别为52.8%、5.5%、24.8%、37.7%。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批发和零售业投资流量前五位的分别是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2018年这五个目的地国家投资流量总金额为35.5亿美元,占批发零售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投资的96.1%(见表2)。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至2018年末,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仍是主力军,占企业总数的43.5%,较上一年增加2.1个百分点。其次是私营企业,占总数的24.3%,比例有小幅下降。其余依次为:股份有限公司占11.1%;外商投资企业占5%;国有企业占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7%;个体经营占2.4%;股份合作企业占1.6%;集体企业占0.4%;其他企业占3.1%。
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 369.1亿美元,同比下降4.3%,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蝉联全球第二,存量保持全球第三。中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流量占全球比重连续4年超过一成,2019年占到10.4%。2019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稳步增长,当年实现直接投资186.9亿美元,同比增长4.5%,2013—2019年中国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1 173.1亿美元。
金刚、沈坤荣[ 11 ]基于2005—2018年“中国全球投资跟踪”微观数据采用三重差分研究的方法,批驳了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大肆渲染的“一带一路”倡议“债务陷阱论”,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显著加大了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交通行业的投资规模,却未显著增加交通“问题投资”。唐彦林等[ 12 ]研究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化体制不成熟、行政效率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援助投资的空间巨大,且沿线民族宗教文化多元,文化差异的存在直接导致双边互信不足,人文以及经贸交流受到限制。刘海泉[ 13 ]着重分析了沿线国家的安全形势,认为有些国家政治局势不稳定,部分地区的恐怖势力猖獗,“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是威胁“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主要因素。韩永辉等[14]、全毅等[15]研究发现,西亚地区动荡、中东和非洲局部地区的冲突都会影响双方合作的深化。
“一带一路”的提出有深厚的历史背景和适宜的现实条件,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以及研究层次的深入,更多的投资问题暴露在实践之中,投资风险严重威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影响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质量得不到保障、投资回报率低的问题都有待考察,投资风险因素成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設的阻碍,而投资风险相关的研究,特别是关于“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的实证分析以及应对策略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对贸易引力模型进行拓展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开数据的收集和筛选,剔除了一些数据不全和缺失的样本,选取“一带一路”沿线53个对外直接投资东道主国家2013—2018年的面板数据,在将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进行排序分析后,从经济体量、贸易距离、劳动力成本、东道主国家政府稳定程度、产权保障程度、质量监管程度、法治规范程度等方面考察如何影响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对外投资,并进一步分析相邻效应对投资风险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廷伯根(Tinbergen)首次利用贸易引力模型研究双边贸易的决定因素。经典的引力模型认为两国的合作规模和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国的距离成反比,研究中将基本公式的两边取对数进行变形,得到式(1):
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特点,本文在基本模型假定的基础上,引入劳动力成本、政府稳定程度、政府效率、市场监管质量、法制健全程度、是否边界相邻、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等变量,建立对外直接投资拓展引力模型:
在式(1)和式(2)中,i表示东道主国家;j表示中国;t表示年份,t=2013,2014,…,2017,2018。
模型中用到的变量符号与数据来源见表3。
Y:表示两国之间的经济引力。
OFDI:表示中国对东道主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相比于流量数据,存量受到偶然性影响的因素较小,数据的稳定性更好。
GDP:表示国内生产总值。反映各国的市场规模和投资需求,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发挥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经济优势,市场规模是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因素[ 16 ]。
GDPC:反映中国对该国投资需求的规模和能力。
DIS:表示两国的距离成本。法国CEPII数据库提供两种两国距离的计算方法,一种是简单距离,按照一国城市的重要性程度(一般按照城市的人口数量计算)计算两个城市的距离,或者直接计算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另一种方法是加权平均距离,由海德和迈尔(Head & Mayer)设计的以各国人口、经度和纬度计算的加权平均距离,双边贸易引力方程系数的估计通常用加权平均距离,距离成本越大,双边运输和交易成本越大,本文采用后一种算法得到的数据。
LC:表示东道国年度劳动力成本。以2005年不变美元价格的人均国民收入(GNI)代替,反映东道国劳动力要素的丰裕程度,中国的对外投资也是寻求资源的稳定供应,资源寻求观认为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更偏向于资源优质且供应稳定的国家。
PS:表示东道国国内的政府稳定状况。该指标的取值在-2.5至2.5之间,分值越高说明该项制度措施越完善。
GE:表示东道国国内的行政效率。该指标的取值在-2.5至2.5之间,分值越高说明该项制度措施越完善。
RQ:表示东道国国内的市场监管质量。该指标的取值在-2.5至2.5之间,分值越高说明该项制度措施越完善。
RL:表示东道国国内的法制健全程度。该指标的取值在-2.5至2.5之间,分值越高说明该项制度措施越完善。
CON:表示中国与东道国是否存在边界相邻情况,是则取值1,否则为0。
RTA:表示区域贸易协定,中国与东道国是否签订区域贸易或投资协定,是则取值1,否则为0。投资协定可能是签约国吸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 17 ],主要体现在鼓励和保护两国间的投资而签署的法律协定,以及投资便利化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吸引外商投资。
α、β为待估系数,ε为误差项。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研究样本采取跨国平衡面板数据,时间跨度为2013—2018年,样本范围包括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53个国家。根据其地域属性大致划分为六大板块:一是蒙古;二是中亚,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三是东南亚,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四是南亚,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尼泊尔、斯里兰卡;五是中东欧,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波黑、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俄罗斯;六是西亚,包括土耳其、伊朗、伊拉克、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阿曼、也门、约旦、以色列、亚美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埃及。
此外,在研究过程中,进一步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按照地域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种类型,对两类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因素进行差异化分析。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出较大的差异性(见表4)。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最大值为14.978 2,最小值为2.995 7,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规模表现出非均衡性,按照地区均值大小排序依次为中东欧7.727 89,西亚9.248 1,南亚9.901 1,中亚10.543 7,东南亚11.378 7;劳动力成本的最大值为11.193 7,最小值为6.087 6,劳动力成本的差距和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PS、GE、RQ、RL的均值分别为-0.333 6、-0.038 22、-0.012 42、-0.184 37,均值都小于0,初步说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稳定程度、政府效率、市场监管质量、法制健全程度不够高,中国在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面临很大风险,如何规避投资风险成为提高投资效率的关键;在所选样本中,中国与21%的国家存在边界相连,与89%的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但仍然和少部分国家之间存在较大的贸易壁垒。
(二)“一带一路”国家全样本实证檢验
模型具有较短的时间维度,并且双对数模型的选取有效避免了异方差问题,在模型M1列示的拓展引力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并通过逐渐添加解释变量的方法检验各个变量影响程度的大小(见表5)。
回归结果与预期相符,随着解释变量的增加,各个系数的变化幅度稳定,显著性基本保持不变。中国的经济体量GDPC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体量GDP与中国对这些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GDP和GDPC每增长1%,可以分别促进中国对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增长0.7%和1.97%;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距离DIS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距离变量每下降1%,中国对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长2.94%。该拓展的引力模型适合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双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打开对外直接投资的窗口,中国经济规模的增长促进了对外直接投资,经济实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增加对外投资的能力和意愿,东道国经济规模的增长呈现出正外部性,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吸引效应,特别是在中国鼓励“走出去”的政策背景下,降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距离成本,改善物流整体化的结构,跨越材料成本和管理成本壁垒,仍然是推动区域经济良性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东道主国家政府稳定程度和市场监管程度与中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现正相关性,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东道主国家的政府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监管能够有力促进中国向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东道主国家的政府稳定保证了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环境,特别是中亚、东南亚以及中东地区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区域间摩擦时有发生,政府稳定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可持续进行奠定了基础;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使产权利益得到保障,有效降低了产权争端的风险,为中国的对外投资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劳动力成本和法制健全程度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东道主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仍然是制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主要因素,劳动力成本的降低有利于对外投资利润的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法制健全程度较低,实证结果显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倾向于法治程度较低的沿线国家。政府效率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由于效率指标在不同制度的国家衡量稳定性差,而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者受制度环境的影响较大,另外,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更倾向于国家层面的整体战略部署,这就弱化了东道主国家政府效率风险要素的影响。
此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邻效应显著,边界相邻(CON)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RTA)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两者分别增加1%即可以吸引中国对其直接投资增加1.12%和0.09%,相比于两国之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边界相邻更能够促进中国的对外投资规模。边界相邻和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两个变量的增加提升了模型中其他风险要素对投资规模的影响程度,相应效应进一步呈现出中介效应,表明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更偏向于东南亚和东亚地区,进一步证实了距离对投资规模的影响,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能够弥补投资东道国制度体系缺位和投资风险大的缺点,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成本,对中国的直接对外投资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界海上丝绸之路”的对比分析
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按照地域分为“一带”和“一路”两种类型,进一步对两类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因素进行对比,其中两类国家样本回归的结果总体上与全样本的回归结果相同,模型的解释变量的系数显著,说明两国的经济规模、距离、劳动力成本、东道主国家的政府稳定性、市场监管有效性、法制健全程度是影响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因素,但中国对“一带”和“一路”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也表现出差异性。“一带”国家的lnDIS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系数为-3.867,并通过了0.01的显著性检验,“一路”国家的lnDIS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系数为-0.565,且通过了0.0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一带”国家与中国距离因素的降低更能带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经济效应。同时,两类国家自由贸易协定是否签署很大程度上影响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中国对“一路”国家的RTA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系数为0.447,并通过了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对“一带”国家的RTA却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系数为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并没有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增加。可能的原因有两点:首先,中国在东部沿海开启对外开放的大门,港口城市的经济发展极大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并呈现自东向西辐射式的拉动效应,“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涵盖我国上海、福州、广州、泉州、湛江和海口等重要港口,包括了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消除了贸易壁垒,增加了中国对“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其次,“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给投资带来了便利,但实质上没有吸引到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力量(见表6)。
(四)稳健性分析
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三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第一种:将模型中的部分解释变量滞后一期重新进行回归,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可能会影响东道主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将lnGDP、lnGDPC两个变量分别滞后一期,其他解释变量短时间内受到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不大,不予滞后;
第二种:法国社会展望和国际信息研究中心(CEPII)对两国之间的距离测量提供了两种方法,一是采用两国之间的主要经济聚集地和首都之间的地理距离,二是采用人口和主要经济聚集地的加权平均距离,并对贸易距离的弹性取1或者-1,模型1采用第二种距离测算方法,贸易弹性取值为-1,将两国之间的距离变量改用另外一种距离测算方法重新进行回归分析。
第三种:东南亚、中亚和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其他地区较低,而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更能够吸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故采用东南亚、中亚和南亚三个地区为弱内生性子样本重新进行回归(见表7)。
表7的第(1)列以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作为两国之间的距离变量进行回归,第(2)列以解释变量滞后一期进行回归,第(3)列以经济发展水平低的东南亚、南亚和中亚为弱内生性样本进行回归,三种回归结果的系数和显著性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表明最终的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加、投资风险日益突出的现状,本文利用跨国面板数据并拓展了贸易引力的投资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因素,进一步研究了相邻效应对降低投资风险的作用。
(一)研究结论
第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与本国和东道主国的经济规模正相关,和两国之间的距离负相关,这与基本的引力模型的结论相一致。
第二,劳动力成本仍然是制约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主要风险因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劳动力成本负相关。
第三,制度风险越来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东道主国家政府越稳定、市场监管越有效以及法制越健全,越能够吸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第四,相邻效应呈现出中介效应,东道主国家与中国地理相邻和经济相邻,能够促进中国对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第五,相比于“一路”国家,“一带”国家与中国距离较近,更能带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经济效应。
(二)政策建议
首先,东道主国家的经济规模和劳动力成本仍然是对外直接投资首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在经济规模和劳动力成本可以控制的情况下,缩短两国之间的距离,使管理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降到最低。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中国应该不断提高对全球经济的贡献率和影响力,确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积极参与世界经济发展,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和经济体系,借助“一带一路”平台实现互助互惠。
其次,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要建立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之上,在對外投资的过程中,要防范东道主国家的政治风险,做好相关的预警方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府不稳定、局部存在摩擦,要做好资金投入与回收的可行性评估,成立专业的产权保护和法律顾问机构,认真研究两国经贸合作机制和政策差异,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有效的融资途径,以保障投资资金的收回以及投资工程的顺利进行。
再次,加强双边交流,进一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努力缩短两国之间的经济距离,特别要重视对涉及双方共同利益的工程承包项目细节的磋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政策风险,发挥我国基础设施建造和高铁技术的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收益率高的技术密集型业务,并避免非理性投资。
最后,针对“一带”国家和“一路”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差异化投资,发挥贸易协定的优势,在充分利用“一带”国家相邻效应带来规模经济的同时,注重与“一路”国家的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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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英泽
An Analysis of Chinas Risk of OFDI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CHEN Wei-yu and GU Yu
(Business School,Beijing Wuzi University,Beijing 101149,China)
Abstract:China is now implementing the“going out”strategy,and the OFDI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significant. Avoiding investment risk,increasing investment efficiency,and reducing irrational investment has become the key for China to promote BRI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ccording to the cross-country panel data of Chinas OFDI in 53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from 2013 to 2018,and with the help of the extended gravity model,the authors carry out an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trade distance,labor cost,government stability level,government efficiency,market supervision,and the law and regulation risk on Chinas OFDI. They carry out the differentiated analysis by dividing them into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and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And after the further analyze on the impact of neighborhood effects on OFDI risk,they find that:Chinas OFDI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s positively related to Chinas and host countrieseconomic scale,and negatively related to the distance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which is in accordance to the basic gravity model;there is the negative relation between the scale of Chinas OFDI in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nd labor cost,and labor cost is still the important risk factor hindering the scale of OFDI;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 risk on the scale of Chinas OFDI is increasing,the more stable host countrys government,more effective market supervision,and more perfect law and regulation system will be more attractive to Chinas OFDI;and neighborhood effects are playing the mediating role,and the geographic or economic neighborhood of the host country and China will promote Chinas OFDI in this country. Besides,the impact of signing the agreement on OFDI is different between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and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OFDI,China should,first,positively take part in the world economic development,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ore fair and impartial economic order and system,and shorten the trade distance between China and the host country to effectively reduce management cost,labor cost,and transportation cost;second,China should establish the professional property right protection and legal counseling mechanism,do a better job in feasibility assessment of capital investment and repayment,and guarantee the repayment of investment capital;third,China should strengthen the bilateral communication,promote regional integration,reduce policy risk,give play to the role of our advantage 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high-speed rail technology,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 and new technology-intensive business with significant profit margin;and fourth,China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cale economies brought by the neighborhood effects,give play to the role of trade agreement,and pay more attention to complementing each others advantages an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Key words:the Belt and Road;neighborhood effects;investment risk;extended gravity model
收稿日期:2020-09-05
基金項目:2018年北京物资学院校级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基础设施投资风险、效率与优化”(2018XJZD02)
作者简介:陈炜煜(1969—),女,浙江省萧山市人,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顾煜(1968—),男,辽宁省本溪市人,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