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1-11 03:09徐海红
市场周刊·市场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建议

摘 要:政府采购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获取单位发展所需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主要途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对采购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不合规、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等,文章在分析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建议

一、 政府采购的概述

(一)政府采购的范围

什么是政府采购,也就是政府采购的范围,它与资产购置有什么区别。政府采购是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也就是说采购人采购金额较小,属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服务,不管项目是否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不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单位的资产购置。

(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主要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三)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选择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二、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一般由单位的财务处负责,据了解某些行政事业单位具体负责采购业务的人员对政策业务不熟或者部门上报政府采购申请不配合等原因导致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不合规

某些单位由于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对集中采购目录不熟悉、不重视,比如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审计服务、保安服务等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擅自进行自行采购;某些单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比如: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等,将这些项目进行分散采购不符合规定,若想自行采购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

政府采购方式中的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首肯的主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领导批示、决定或纪要不能代替法律规定,所以可以做到风险防控,但是招标采购具有采购金额大、环节多、耗时长的特点,某些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为简化采购程序,将原本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分几个批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变为询价、竞争性谈判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某些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时间安排不合理,年底发现年初已批复资金预算的采购项目还没开始实施采购计划,为了节约采购时间、在年底前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完,选择之前采购过的供应商,即向市财政局打报告变更采购组织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缺乏竞争性,只有在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才可以采用,往往变更理由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的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及时、不准确

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必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情况特殊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需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采购预算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年度中期单位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需要编制部门采购申请,采购申请应写明采购的理由、品种、质量标准、规格型号、需求数量、采购预算金额、拟定采购方式等。单位根据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制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有些部门制订采购申请时由于责任心不强或者财政规划不合理等因素造成政府预算编制的延误、政府采购与实际需求不符,影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三、 建议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依法组织政府采購活动。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货物、服务及工程,应当优先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为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其变更原因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特殊适用情形,采购人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时间

政府采购项目在预算年度内,应根据采购项目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制订项目实施计划,留足政府采购程序所必备的时间,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避免年底前为用完当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仓促实施采购活动,不合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三)及时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首先,应认真区分哪些属于政府采购,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哪些属于单位资产购置,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次,加强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最后,各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申请的编报,坚持厉行节约,保障基本、保障重点,做好谋划,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才能更科学准确。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S].2019-11-25.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Z].2002-06-29.

作者简介:徐海红,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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