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北京学者计划”)。
北京学者计划是北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富有创新能力、取得重大成果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名家大师。
在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北京学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北京学者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科协、中关村管委会。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北京学者计划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组建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委员的北京学者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指导北京学者的选拔、培养工作。专家委员会按不同学科或专业成立相应分会。北京学者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15人。具体名额在每次选拔前由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基本条件
北京学者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在北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年龄限制);
三、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四、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显著应用成效,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推荐方式
候选人人选通过专家推荐和归口推荐两种方式产生,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专家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专家委员会委员可最多推荐2名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候选人人选。获得3名及以上专家推荐的人选可成为候选人。推荐专家应独立或联合填写《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书》,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二、归口推荐。各区政府、北京市属各部门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区域、本系统内符合规定的候选人人选。归口推荐单位应组建初选委员会,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9名。初选委员会要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进行会议评审并无记名投票,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赞成票的人选可成为候选人。归口推荐单位应填写《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书》,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推荐专家或归口推荐单位对《北京学者候选人推荐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候选人对其他推荐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否则取消候选人资格。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有效候选人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署名投诉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评审方式
北京学者的评审包括通信评审和会议评审。通信评审侧重考察有效候选人的行业内知名度、影响力和学风品德;会议评审侧重考察有效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通信评审分两轮进行,产生北京学者初步人选(以下简称“初步人选”),人数为选拔名额的2倍左右,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有效候选人专业进行评审分组,每组邀请20名左右长期从事该专业的知名专家担任第一轮通信评审专家,并向其寄送該组每位有效候选人相关材料和第一轮打分表。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对每位有效候选人进行打分并寄回打分表。
二、根据第一轮通信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第二轮通信评审的有效候选人人选。
三、根据评审分组邀请专家委员会委员担任第二轮通信评审专家,并向其寄送该组进入第二轮通信评审的有效候选人相关材料、第一轮通信评审结果和第二轮打分表。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对每位有效候选人进行打分并寄回打分表。
四、根据第二轮通信评审结果确定初步人选。
会议评审产生北京学者正式人选(以下简称“正式人选”),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初步人选专业进行评审分组,并参考各组初步人选的人数比例,为每组分配正式人选名额。
二、每组邀请15名左右专家委员会委员担任会议评审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该组初步人选逐一进行评审。初步人选须到会陈述、回答问题。
三、经会议评审专家评议、无记名投票后,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赞成票的初步人选,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依次入选为该组正式人选,满额为止,不足额时名额空缺。
会议评审过程中专家发表的意见及讨论情况严格保密。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正式人选在相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署名投诉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送协调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选拔结果向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专家、归口推荐单位和当选人书面通报,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