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斌,武 力
(1.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2.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0009)
在后扶贫时代,随着贫困标准线的提高,农村地区又会出现相对贫困群体。在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过程中,已脱贫地区面临着推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问题,广大农村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缺乏的同时,需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精神文化振兴、组织振兴和民生建设,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脱贫攻坚的丰富实践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发展范本。如何利用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功经验,瞄准乡村振兴进程中脱贫地区的持续发展,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显得尤为迫切。目前,学界对此进行了多方位的探讨。庄天慧等提出,要借鉴脱贫攻坚的管理体制、社会动员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统筹乡村振兴的相应治理体系(1)庄天慧等:《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及有机衔接路径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2期。。郭晓鸣等提出,应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将政策的精准与普惠相结合,构建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集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郭晓鸣,廖海亚:《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经济日报》,2020年6月5日第11版。。要完善产业支撑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乡村治理体系等(3)张改平:《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光明日报》,2019年3月11日第6版。。有些学者从减贫工作的延续和承接角度分析乡村振兴中的减贫问题。杨立超等对中国的反贫困活动与政策进行了回顾总结,认为对于2020年之后的反贫困,应研究相对贫困的概念、形成原因和呈现方式,核算设定贫困线,关注贫困的动态性,对收入趋近于贫困线的脆弱群体予以更多支持(4)杨力超,Robert walker:《2020年后的贫困及反贫困:回顾、展望与建议》,《贵州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陈志钢等在回顾和梳理中国扶贫政策与扶贫体系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扶贫工作面临的形势、问题与挑战,并提出2020年后扶贫工作的愿景和战略重点(5)陈志钢等:《中国扶贫现状与演进以及2020年后的扶贫愿景和战略重点》,《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1期。。李小云等提出,在乡村振兴阶段,转型贫困群体和潜在贫困群体会成为新的扶贫目标群体,应加大城乡一体化推进力度,加快扶贫开发与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新的综合性贫困治理机制和贫困治理结构(6)李小云,许汉泽:《2020年后扶贫工作的若干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目前,学界对乡村振兴中脱贫攻坚的成效利用与经验传递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研究成果还较为鲜见。基于此,本研究重点探讨后扶贫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和相应策略。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政府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理念的体现。在乡村振兴中,应继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尊重农民意愿,解决好农村产业发展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切实解决部分地区易地搬迁入住率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后续产业不配套等问题。对于乡村振兴中的村庄搬迁撤并、合村并居、土地流转等问题,需尊重农民意愿,该补偿的应做好补偿工作。
在乡村振兴中,应解决好持续减贫与促进农村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由于贫困是一种长期现象,应持续推进扶贫减贫事业,建立应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可借鉴脱贫攻坚的做法,具体采用分类扶持政策,对于有劳动能力的,通过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公益岗位安置、小型公益事业用工等方式,使其通过劳动获取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通过社会保障进行兜底。应进一步整合反贫困管理体制,解决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分开管理问题,做好扶贫减贫立法,推动扶贫减贫向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转变。另一方面,要推进农村均衡、公平发展,解决和防止再出现由于政策、资金等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倾斜造成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出现攀比、排斥甚至对立的心理和情绪等“负激励”现象和待遇上的“悬崖效应”(7)黄少安:《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发展战略的阶段性演变及其理论总结》,《经济研究》,2018年第12期。,实现所有农村统筹推进、全面发展。
农村是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加快农村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的和初衷。在乡村振兴中,对已脱贫地区而言,应巩固脱贫攻坚中补齐贫困地区民生建设这一短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成果。对全国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应积极总结、借鉴脱贫攻坚中贫困地区加快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经验,做好经验推广,推进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应紧紧围绕“要素”这个核心,利用农村广阔的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丰富的物质资源和人文资源,借鉴脱贫攻坚中强化对贫困地区要素投入等经验,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借助乡情乡缘等,使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农村发展步伐。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的流通渠道,推动城市与农村发展良性互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显示,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促使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5年的5575万人减少至2019年的551万人,减少了90.1%。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5.7%下降至2019年的0.6%,下降了89.5%。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653元增长到2019年的11567元,名义增长51.1%。
脱贫攻坚战略取得如此成就,归功于党和政府科学的实施方略、强有力的要素支撑和高效的组织领导制度。在乡村振兴中,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需要在实施方略、要素支撑和组织领导制度方面,充分利用、扩大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借鉴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并向所有农村推广(见表1)。
表1 乡村振兴中脱贫攻坚成效利用与经验传递的具体领域与策略
乡村振兴的实施方略包括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精神文化振兴、组织振兴和农村民生建设。脱贫攻坚的实施方略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体包括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志双扶、党建扶贫及贫困地区民生建设。在乡村振兴中,应将脱贫攻坚在实施方略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应用到乡村振兴的实施方略中去。
1.以产业扶贫的经验成效助推产业振兴
(1)持续扶持种植养殖业发展。在乡村振兴阶段,首先,对产业扶贫中通过“订单式”“菜单式”等措施扶持发展的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调整和完善扶持政策,做好提质增效。解决扶贫产业规模小、链条短、产品品牌度低、产业同质化现象突出等问题。推动扶贫产业向规模化、差异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应扩展政策受益面,重点关注有发展意愿和需求的规模农户,实现由“扶持贫困户”向“扶持一般农户”扩展。再次,应将产业扶贫中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的经验向一般村推广和普及。广大农村地区应借鉴扶贫中实施产业扶贫保险的做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不断扩大涉农保险覆盖面、普及度和保障范围,完善保费补贴制度,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此外,要积极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对农户分散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共同扶持,密切二者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8)韩俊:《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求是》,2018年第5期。。
(2)壮大与提升手工业、加工业及光伏产业。在脱贫攻坚中,贫困地区应积极发展手编、木刻、根雕、饰品等手工业,通过扶持建立产业扶贫龙头企业、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扶贫产业园区、扶贫车间等,发展加工业,促进贫困人口创业或就近就业,形成产业红利惠及贫困群体的各种机制。在乡村振兴进程中,首先,对于发展中的手工业,要促进其壮大升级。其次,要对产业扶贫中投入大量资金建成的众多项目、形成的资产做好确权和经营管理工作,做到产权清晰、管理到位、长期受益。再次,对于其带动就业的对象和产业红利的受益面,在优先考虑相对贫困群体的同时,可向一般农户扩展。此外,在光伏产业发展上,应完善光伏电站的投资与经营方式,改变投资建设和发电收益过度依赖政府补贴的局面。应探索光伏电站与种植业、养殖业等其他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收益分配上,应延续脱贫攻坚中的做法,将发电收益作为集体收入,用于村集体公益建设、公益性岗位支出和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奖补。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服务业。在脱贫攻坚中,各贫困地区通过资产折股、土地入股、劳务用工、经营农家乐、销售土特产品、制售旅游纪念品等方式,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古建民俗、红色教育、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业,带动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增收。在乡村振兴中,应向所有农村推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同时,已脱贫地区要将“旅游+扶贫”的政策受益面在优先考虑相对贫困群体的基础上,吸收一般农户参与,推动“旅游+扶贫”向“旅游+助农”扩展和转变。应探索将产业扶贫中实施的以购代捐、订单扶贫、消费扶贫等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的做法,将经验和做法向普通村庄推广。要打造区域知名电商品牌、利用媒体和会展平台宣传特色农产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不断发展,推动农村三产融合。
2.以生态扶贫和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的成功实践推进生态振兴
(1)借鉴生态扶贫经验促进生态振兴。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地区通过组建造林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使其获得劳务性收入。还有许多地区通过聘用贫困人口为护林员,实施经济林改造提升工程,发展育苗、林下经济和经济林等林业产业,增加了贫困户经营性收入,落实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战略举措。在乡村振兴中,各脱贫地区要利用好造林合作社成员发展、用工和护林员岗位聘用政策,在优先考虑相对贫困群体的同时,应向一般农户扩展。在实施林业生态工程时,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建设、林业产业发展与农户受益相结合。在脱贫攻坚中,国家、省、市在安排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和资金时,实行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在乡村振兴中,应针对所有农村,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综合治理,打造绿色农村、生态农村(9)韩俊:《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根本遵循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管理世界》,2018年第8期。。
(2)学习贫困村环境整治做法推进生态振兴。在脱贫攻坚中,各贫困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了贫困村环境问题,推进了贫困村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建设,改善了贫困村环境面貌。在乡村振兴中,要实现生态宜居,应借鉴贫困村环境整治的相应做法,面向所有农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结合环保意识教育和美丽宜居村庄、庭院创建活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振兴。
3.以智志双扶的脱贫经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1)坚持智志双扶推动精神文化振兴。在脱贫攻坚中,一些地区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激发了贫困户内生动力。一是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四会”组织,革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赌博迷信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因赌致贫等支出型贫困问题,为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扫除了精神障碍。二是通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奉献社会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和扶贫孝心基金工程,宣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和社会道德,倡导和加强了文明新风建设,以良好社会风气影响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三是建立“爱心超市”,引导贫困群体获取积分,兑换实物,推进物质和思想同步脱贫。四是选树模范典型,利用各种方式和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激发贫困户自立自强、争当模范、主动脱贫。在乡村振兴中,要继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将脱贫攻坚中智志双扶的经验与做法,向所有乡村推广,推进所有农村建立健全“一约四会”,革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开展推评表彰各种文明典型活动,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8页。。已脱贫地区应继续搞好“爱心超市”经营管理,激发农民群众发展动力。要全面借鉴脱贫攻坚的做法,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政策、经验、典型人物的宣传,激发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参与意识和主创精神,实现农民精神振兴。
(2)利用文化扶贫精髓推动文化振兴。在脱贫攻坚中,各地以多种方式实施文化扶贫惠民活动,一是实施贫困村标准文化室、文体活动广场建设,配置图书、娱乐器材和健身器材,推动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二是实施“文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免费送戏下乡活动,实施“国家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组织文化部门和文艺工作者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创作。在乡村振兴中,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应利用和借鉴文化扶贫的成果和做法(11)徐新建等:《民俗·遗产·旅游: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西北民族研究》,2020年第2期。。一是在文化扶贫惠民活动基础上,推进实施农村文化惠农活动;二是应面向所有农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8页。。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人员,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精神文化振兴。
4.以党建促脱贫的成功实践推进组织振兴
推进组织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农村地区在乡村振兴中应学习各地扶贫中实行“党建促脱贫”的做法,实施“党建促振兴”工程,持续加强党建引领。首先,要推广党建促脱贫的经验,加强所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已脱贫地区,应继续发挥党支部在产业发展、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方面的“杠杆”作用,完善“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支部+基地(公司)+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并推进“支部+贫困户”模式向“支部+农户”模式转变,继续实施党员在致富项目中的带头作用,做好经济引领,并将经验向所有农村推广。其次,对于农村地区存在的“两委”成员年龄大、年轻党员干部不足等问题,可借鉴扶贫中相应做法,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本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培养选拔“两委”干部。应借鉴扶贫中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工作的做法,针对薄弱村、相对贫困村“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0页。。第三,学习扶贫中加强贫困村经费保障的做法,面向所有农村,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和村“两委”干部报酬保障工作。
5.以加强贫困地区民生建设的经验成效助推农村民生建设
在乡村振兴中,应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加快农村地区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建设。应重视脱贫攻坚中各地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加强贫困地区民生建设的经验,持续推进农村民生建设。
(1)持续加强教育扶持。在脱贫攻坚中,义务教育的控辍保学政策主要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在乡村振兴阶段,对于一般家庭适龄学生因交通不便、思想障碍等原因失学辍学的,应借鉴教育扶贫的做法,加强对家长的法律宣讲、政策宣传和思想开导,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做好劝返工作(14)汪三贵,冯紫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逻辑关系、内涵与重点内容》,《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应继续做好针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工作。在教育资助方面,应加强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中职教育到高等教育等一系列的资助体系和政策支持。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可借鉴教育扶贫中各地通过实施“改薄”工程、加强城乡师资交流等,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的做法,加大农村地区设施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力度,加强城乡师资交流和乡村学校师资培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应继续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其一是各地在扶贫中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了全额或部分补贴,提高了贫困人口医疗报销和补偿比例,对贫困群体实施了医疗救助。一些地方还为贫困人口缴纳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一方面,各地可灵活决定对相对贫困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补贴比例、医疗报销比例、医疗救助额度。既要确保相对贫困群体得到救治,又要确保医保支出地方财力可承受(15)汪三贵,冯紫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逻辑关系、内涵与重点内容》,《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另一方面,应借鉴健康扶贫做法,针对农村居民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工作,政府适当给予补贴。医疗救助政策应扩展至一般农村居民,“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6页。,救助力度可由地方政府具体掌握。慢性病防控覆盖范围应由贫困人口向一般农村居民扩展,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对相对贫困群体和一般农村居民可采取报销比例差异化政策(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7页。。其二是各地在扶贫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的医疗服务。乡村振兴中,可以专门窗口形式继续对相对贫困群体提供服务。其三是加强基层医疗设施建设与村医配备。应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加强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村医,配齐医疗设备,加强村医培训,解决村医在待遇、从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18)李小云,许汉泽:《2020年后扶贫工作的若干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3)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建设。在危房改造方面,各地在脱贫攻坚中主要推进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在乡村振兴中,危房改造政策覆盖面在继续关注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的同时,应将一般危房户纳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8页。。在易地搬迁方面,应解决好一些地区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入住率不高、后续产业不配套等问题。村庄搬迁撤并应符合发展需要、尊重农民意愿。对于确需进行生态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的村庄,一方面应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另一方面,应借鉴脱贫攻坚的做法,对相对贫困群体和一般农户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全面加强搬迁工程质量监管和搬迁后的产业配套、培训就业、社区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体系建设。
(4)继续坚持社会保障兜底的政策。在养老保险方面,各地应延续脱贫攻坚中实行的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在适当照顾相对贫困群体的同时,应将工作重点放在一般农村居民身上,在现有的对所有参保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政策基础上,建立正常补贴增长机制。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应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在社会救助方面,脱贫攻坚中,各地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范围,并提高了救助标准,此外还加强了对特困人员(20)注:特困人员:即原五保供养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高龄老人、残疾人的相关救助,持续提高补贴。在乡村振兴中,应借鉴脱贫攻坚中社会保障兜底的相关做法,将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尽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应建立特困人员、孤儿、高龄老人、残疾人的救助标准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得脱贫攻坚期后,虽然不再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体,但相对贫困群体都能得到保障(21)徐虹,王彩彩:《乡村振兴战略下对精准扶贫的再思考》,《农村经济》,2018年第3期。。
(5)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阶段,已脱贫地区应继续关注和解决一些偏远落后行政村尤其是自然村存在的取水不便、水质较差、网络通讯信号较弱及信号不稳定等问题。同时,应面向所有农村,推进农村地区用水、能源、交通、通信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2)刘焕,秦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逻辑、现状和对策》,《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1期。。应推广各地在脱贫攻坚中强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政策,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的推广。应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建设,健全县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应推进农村网络及通信建设,推进各村建设标准化的村委会、文化室、卫生室、邮政网点、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资金、人才与科技缺乏,是农村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乡村振兴阶段,做好要素投入保障,可借鉴脱贫攻坚中各地强化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投入与支持,推动贫困地区脱贫的经验、做法,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实现有效供给。
1.多方面保障资金投入
在乡村振兴中,首先,应做好财政投入。除了加大对“三农”领域倾斜力度外,广大农村地区应借鉴脱贫攻坚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的做法,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其次,应做好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延续脱贫攻坚中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的金融支持方式,促进乡村振兴中各类搬迁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应创新涉农领域信贷产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23)陈志钢,等:《中国扶贫现状与演进以及2020年后的扶贫愿景和战略重点》,《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1期。,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资金多元投入格局,统筹整合使用政府财政资金、金融投入、社会资金,建立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整合机制。
2.建立多渠道的人才支撑体系
一些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中积极扶持培养了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人才。一些地方通过吸纳在外创业人员、复员回乡人员等进入村“两委”班子带领村民脱贫致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鼓励党政干部、企业家、专家学者,通过下乡挂职任职、担任顾问、投资兴业、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24)尉成辉:《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经济日报》,2020年1月13日第11版。。各贫困地区还实行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定向招录县乡公务员,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基层,并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给予倾斜等相关政策。在乡村振兴中,这些政策和措施应向农村推广、普及,逐步建立培养本土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3.完善科技支撑的配套政策
在乡村振兴阶段,各级政府应借鉴脱贫攻坚中的做法,建立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生产培训、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解决农村地区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农村地区的转化。同时借鉴科技扶贫的相关做法,引导、支持农村地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扶持关系或合作关系,尤其是制定好资金来源、人员待遇及利益关系处理等科技支撑的配套政策。
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效,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在乡村振兴中,需借鉴脱贫攻坚构建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制度,充分发扬党的领导、责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帮扶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形成的优良传统、有效做法,持续发挥组织领导制度的作用。
1.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与责任落实
在乡村振兴中,要实施与实行脱贫攻坚相一致的工作机制。在工作要求上,“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2页。。各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应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能划分上的整合与衔接,持之以恒推进党在农村工作中领导责任的层层有效落实。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应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同时做好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解决“三农”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应继续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持续发挥干部队伍的重要作用。
3.完善多种力量参与的帮扶机制
在乡村振兴阶段,应继续沿用脱贫攻坚中实施的全社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与帮扶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中帮扶经验的传递应用。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帮扶单位具体情况,加强乡村振兴进程中薄弱村、相对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制定好帮扶人员来源、补贴资金等配套措施与政策,将脱贫攻坚中建立的良好帮扶关系进一步保持好,相互间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合作关系等。应继续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助推乡村振兴。
4.坚持严格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制度
乡村振兴要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与考核。在督查方面,应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国家层面建立年度乡村振兴工作逐级督查制度,追究落实不力部门和地区的责任,组织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应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乡村振兴中相关涉农资金的审计和对项目的监管(26)张海鹏,郜亮亮,闫坤:《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理论渊源、主要创新和实现路径》,《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11期。。在考核方面,如同脱贫攻坚一样,“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2-43页。,将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成效考核上,应借鉴脱贫攻坚中建立的第三方评估、抽查等评价机制。
乡村振兴是新时期我国为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确保顺利实现现代化而实施的重大战略。要顺利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影响乡村振兴的相关制约因素,积极利用脱贫攻坚的成效与经验。具体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一方面,借鉴脱贫攻坚的做法,在做好相对贫困群体扶持同时,避免政策资金倾斜等造成的“悬崖效应”,统筹推进农村均衡发展,实现两条腿走路,使所有农村、农户走向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在积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促进已脱贫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应借鉴脱贫攻坚丰富实践及经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处理好“贫与非贫”、“农与非农”的关系,推进农村的全面振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