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崔 燕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幕。船舶检验局紧跟党中央部署,从1979年起开始选派优秀人员及骨干先后赴英国劳氏船级社(LR)、挪威船级社(DNV)、德国船级社(GL)等国外船级社进修学习。这些人员回国后对我国船检事业的改革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世纪70年代,中国远洋船队发展迅速,来往中国对外开放港口的外轮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船舶入级业务和国际检验业务日益繁重。为了尽快提高检验服务能力,船舶检验局加紧了与外国验船机构的交流与业务合作,先后与挪威、德国、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韩国、印度等国船级社签订了船舶技术检验合作协议。
船舶检验局与英国劳氏船级社的合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初。1973年4月14日,英国劳氏船级社主席一行来华访问时曾提出希望中国在国外造船时,能够授权英国劳氏船级社签发船舶证书和签订互相代理协议的意向,并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谈。1977年,英国劳氏船级社高层再次来华访问时,就相互代理协议与船舶检验局进行了详细磋商,并且提出愿意帮助中国培训船舶检验专业人员的相关事宜。随后,船舶检验局与英国劳氏船级社于1977年11月15日在伦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和劳埃德船级社关于船舶技术检验合作的协议》。船舶技术检验协议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开展相互代理营运中的船舶检验,新建和改建船舶技术监督,船用产品和材料的技术监督,以及营运中船舶为更新船级而进行的特别检验等事宜。
图1 1977年11月5日,ZC在伦敦与LR签订相互代理船舶技术检验合作协议
改革开放后,船舶检验局从1979年开始陆续选派优秀人员赴外国船级社进行进修学习。其中,最先开始的就是选派人员赴英国劳氏船级社进修学习。
庄惠杰,新中国首批赴苏联船舶登记局实习学员之一,曾任船舶检验局广州办事处验船师,船舶检验局广州分局局长。据庄惠杰回忆,1979年3月的一天,广州办事处接到船舶检验局丁奇中局长的通知,要求广州办事处庄惠杰、戴兆伦、张燮元以及上海办事处戴钟圣4人随时待命,并且做好充分的准备,赴北京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学习,然后随时准备启程赶赴英国劳氏船级社进修学习。
那个年代,赴国外进修学习,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还显得有些陌生,但对于船舶检验局此次赴英国劳氏船级社进修学习的4个人来说,却有几分熟悉,因为庄惠杰、戴兆伦、戴钟圣3人都是新中国首批赴苏联船舶登记局上海办事处和大连办事处实习的骨干验船师,同时,庄惠杰1967年还被派往阿尔巴尼亚担任驻外验船师两年,经验非常丰富。
图2 1979年在LR总部实习,左一为庄惠杰
1979年5月1日,船检局广州办事处庄惠杰、戴兆伦、张燮元和上海办事处戴钟圣登上飞往伦敦的国际航班,开启了他们赴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进修之旅。两天后,庄惠杰一行顺利抵达伦敦。中国驻英使馆吴仕泰和常驻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代表沈肇圻为他们安排了住宿。安顿好后,他们请吴仕泰帮忙安排与劳氏船级社副总裁见面。
初次见面,劳氏船级社副总裁首先询问了庄惠杰等人在船检局的工作经历,随后表示,之前与船检局商定的学习计划需要调整,约定几日后再谈。这样的结果令在场的4个人有些措手不及。据庄惠杰回忆,去伦敦之前,丁奇中局长对他们说,已经和英国劳氏船级社谈好计划,希望他们到伦敦后能够学习VLCC船型审图以及更多船舶检验和管理方面的经验。
几天后,劳氏船级社相关人员邀请他们去办公室详谈学习计划。调整后的学习计划极为详细,而且每一个人的学习内容都是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制定出来的,基本上与初进入劳氏船级社的现场验船师培训计划一致。
这次见面对庄惠杰他们来说可谓是喜出望外。据庄惠杰介绍,他被分配到轮机审图部门学习,时长为20周。同时,轮机审图内分工也非常详细,有主副机和产品机械部分、管系、钻井平台和平台的管系、锅炉减速齿轮装到轴系扭振、轮机自动化等方面。
图3 1979年庄惠杰与同事在LR办公室
图4 1979年5月摄于LR总部
全部完成后,再去劳氏船级社总部的其他各个部门学习。有的部门时长为两天至四天,有的一到两周,基本上把伦敦总部各个部门全部熟悉了一遍。同时,还到伦敦郊区的培训中心学习,该中心还有很多试验设备,如应力试验、振动试验焊接、材料性能试验设备等等。
在伦敦6个月的学习完成后,每一个人都要按照要求写出相应的培训总结。然后,申请到伦敦总部之外的现场检验处学习现场检验。他们4人被安排到利物浦和纽卡斯尔与现场验船师一起进行现场检验。
1979年12月下旬,庄惠杰等4人结束了在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进修学习回到北京,向丁奇中局长汇报了赴英国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情况。据庄惠杰介绍,通过8个月在劳氏船级社总部及其下属检验处考察学习和参与现场检验工作,他们收获满满,不仅学到了先进的检验技术、管理经验,同时还了解了船检局与西方先进船级社在管理方面的差距,以及电子计算机应用发挥出来的作用。
1980年,广州办事处庄惠杰、戴兆伦和上海办事处戴钟圣参与修改了《1977年版的入级规则》,修改后期工作交由上海办事处规范所负责与建造规范修改后发布。之后,庄惠杰和戴兆伦还参与了船检局关于《船级管理办法》的编写工作。
统计显示,1979年至1992年期间,船舶检验局派赴英国劳氏船级社、挪威船级社、德国船级社等国外船级社进修学习人员共计38人。每次学习的时间,根据学习的内容而定,通常来说,一般不少于3个月,最长为两年。学习期间,这些学员不仅掌握了集装箱船、大型油轮等新型船舶的审图和检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方面的经验。在接受培训的同时有些学员还参与国外船级社有关规范的修订,与审图人员在一起,通过实践发现问题,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意见,得到了国外同行的好评。
这些人员学成回国后,在各自的岗位上,将学到的新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与船检的实际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为我国船检事业引进国际先进检验技术并与国际接轨做出了重要贡献。